文/菇凉
这是第二次读张嘉佳的小说,总觉得跟天堂的旅行团有点相近,里面总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说话与举止都给人一种十多岁的大孩子。但是最大的相同就是文字给人一种温暖与治愈。
主人公叫刘十三,有个看似不幸又幸福的家庭。在他的生活里有个讨厌的外婆,不给零花钱,还追着自己打。
而自己最大的理想就是,考取清华北大,远离这个叫王莺莺的外婆,去大城市生活。
原来一直讨厌的故乡,最后成了最期望的地方。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
童年里虽然没有父母的陪伴,但是有外婆的挂念,还有同学与老师的幸福时光。
童年就像童话,他们在童话里相遇,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还在读小学的刘十三,结识了插班来的程霜,虽然自己处处受欺负,但是也默默守护着她,这个时候刘十三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叫程霜的小女孩,但是他不懂爱。
美好的时光总是飞快的,最后留了一张纸条就走了。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
村上春树说: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时隔十年,刘十三和程霜再次相遇。
这次相遇竟然是在刘十三的失恋之后,程霜带他去到南京找他的前女友牡丹。
你要记住那些在大雨中替你撑伞的人,帮你挡住外来之物的人,黑暗中默默抱紧你的人,逗你笑的人,陪你彻夜聊天的人,坐车来看你的人,陪你哭过的人,在医院陪你的人,总是以你为重的人,带着你四处游荡的人,说想念你的人。是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是这些温暖使你远离阴霾。
但是尽管如此,他依然还是没有记住他。
不管如何努力,生命像是设定好的,高考失利,复读也没通过,最后意外做起了卖保险的工作。
意外收到了外婆打来的5000块钱,他不知道,这是外婆给他的最后一笔钱,外婆得知自己时日不多了,于是放弃治疗,忍着痛苦连夜开着拖拉机不远万里抄近路把自己的外孙带回家。
尽管知道孙子失意潦倒的外孙是被绑回云边镇,但是对外仍然各种夸赞外孙的有出息。
这个外婆是小时候打他骂他的外婆。也是偷偷藏在他箱子里五百块钱的外婆,是一个有刀子嘴豆腐心的外婆。
重逢是美好的,也是分离的。两次,三次,四次,程霜都带着满满的爱意,制造各种机会来和刘十三相逢。
他们意外有了一个女儿球球,和外婆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尽管有着1001份保险的任务,尽管拼尽全力的去做保险,但是这些平凡的日子,却闪着幸福的光芒。
但是这光芒,就像是蜡烛的回光返照。外婆走了,球球离开了,连程霜也离开了。
他不知道,这次的离开却是永久的告别,尽管那份纸条也即将实现。
直到真的失去,他才知道已经为时已晚。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这是程霜留给刘十三的。
对于程霜,就好像是突然间熄灭了所有对美好未来的期望,然后刘十三来了,带着一束光,对于刘十三,生命是有光的,在程霜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程,便是倾尽所有。你要记得她,而不仅仅是你爱而不得的玫瑰。
我不明白,为什么结尾要搞得那么凄惨,天堂的旅行团里小聚走了,这本书里外婆走了,程霜也走了。外婆走的时候我哭了,看到程霜留下字条我又哭了。
或许这本书最想告诉我们的是,最浓烈的感情是那些陪伴在身边却常常被忽视的。愿我们都能珍惜感恩我们所拥有的。
不要等到失去后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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