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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a的《官官相护》|本是女娇娥,心似男儿郎

Seba的《官官相护》|本是女娇娥,心似男儿郎

作者: 小七的自律生活 | 来源:发表于2019-04-24 22:15 被阅读2次

    偶尔翻翻老文。蝴蝶Seba的《官官相护》文笔精炼,人物鲜明。无论是美食的题材,还是温馨的描述,都是我喜欢的调调。

    杏花吹满头,着一身皂服黑靴,唐勤书打马进了桃源县城,赢得了一票关注及悻悻然:长这么俊俏,偏偏是个姑娘……

    行万里路,方始成熟,是唐勤书的真实写照。也曾锦衣玉食遍体绫罗,却违抗父命,从云端跌落泥塘,见识人世间最底层的庶民生活。

    人活着,总要争口气。逃离家门,只为年轻气盛,不想走母亲的老路。宁可苦两年,也不想苦一辈子。当然辛苦,也偷哭过,但并不后悔;她不再是伤春悲秋的深闺女子,而是真能做点事情的人;身有寒梅傲骨,凌寒独自开,兀自张扬出风姿。

    她不懂文学,长于实务;纵然才高八斗的颜大才子着意打磨出一枚诗文才女,也拿她无可奈何。论庶务,她一个顶仨,论厨艺,吃遍京城的四少也为之折服;可论舞文弄墨,她资质平平,也兴致缺缺。

    女人在外为吏,还是外勤,难免遇险。履历上苍白的描述,又怎么描述得清楚她这一路走来的辛苦。经历过饥荒,杀死过登徒子,她从娇滴滴的世家女变成了脚踏实地的官娘,闯出了小小的一块天。

    鹰就是鹰,岂是栅栏能够围住的?她已然心野,闺房拘束不了她。

    他俩的交情开始于一顿蹭饭。男主公务一把好手,却有世家公子的毛病,不通家务,拼死做饭差点把厨房烧掉,也惊动了隔壁的表妹。

    傲娇的颜主簿,长得美,所以“红颜祸水”,成了首当其冲被祸害的红颜,只能离家逃婚;才干一流,偏偏不会做饭,活生生把自己饿得蔫蔫。颜谨容呢,虽然是个自恋傲娇鬼,但也是真君子,让唐勤书放下了对于异性的警惕和厌恶。最初的一句“表弟”,聪明的界定了大家的相处模式。

    他俩的相处模式实在很有意思。傲娇表哥刚还欲哭无泪,暗恨表妹“公报私仇”,把自个儿坑的从美美的白芙蓉晒成了臭气熏天的黑莲花,然而什么傲娇啊,脸面啊,什么割席绝交啊,闻到饭菜的香味,立马飞到九霄云外了,有这么好吃的饭菜,谁还想得起来骨气二字怎么写。

    好一对美貌表哥+厨神“表弟”的组合!

    说不清是因敬生爱,还是因怜生爱。

    唐勤书身上那种烟火气与疏离感的完美结合,也是吸引人的。

    白皮肤少女,柳眉秀眼、身材纤瘦,抡起斧头,举重若轻劈开枯树,一滴滴晶莹的汗水,在日光下璀璨。然后,心突然就警铃大作,就这样很自然的,动心了。

    或许因色相迷人。色不迷人人自迷。那一瞬间的美丽,晃动了他的心。但芙蓉公子,什么美人没见过,他的渣初恋,就是一个超级大美人。

    或许因疼惜,他的亲妹妹还在承欢父母膝下,锦衣绸缎,养在深闺不为柴米愁,而唐家表妹却粗布短打,辛苦的在劈柴,这不该是女孩子做的事,她也本该被疼惜.......

    或许因她的淡定从容。从来不把自己的辛苦当回事,不自怨自怜,令人欣赏。

    或许更因她的厨艺。花生猪脚、蒜烧鱼、鱼干野菜汤、蒜蓉凉拌黄瓜、蒜烧鱼.......香传十里。在京城什么美食没吃过的颜家表哥,居然就觉得龙肉也不过如此。

    何况她还是个那么会生活的人。白玉似的豆腐,浇着淡红的酱汁,翠绿的野葱里落着两瓣嫣红的月季。金黄色的蛋皮卷儿,绿的是野菜,红的是胡萝卜条儿。简单的菜装在乌碗乌盘里,美得让人捨不得下筷。

    好吃不说,还会用最适当的食器,搭配出最好看的摆盘。虽然自嘲这是世家的毛病,不必要的风雅。但这无疑就是生活的仪式感。我们求得不只是活,而是生活的好。赏心悦目,又美味,何乐而不为?

    虽然生活磨砺了她,骨子里的趣味却不少,这点也让她能接受略带文人气息的才子型男主的好,而不是一棒子“百无一用是书生”把他打死、

    本是孤身在外,互相照应,却慢慢虏获了颜大主簿的心。

    他失恋,她相陪,方法是顿顿变着法儿煮萝卜。他着凉,她为他费心食疗,走遍全城买雪梨和枇杷叶,翻箱倒柜买贵得死的冰糖,日日天不亮就蹒跚踏雪去买新鲜豆腐。绵绵的豆腐,用小茶匙送进口里,吞下去本来咳得发疼的咽喉,像是被抚慰一般,心也被那么抚慰了。

    她是善良大气的女孩子,有烟火气,更有侠义心肠,会为村姑主持公道,会关心表哥微恙。温暖的一点火光,让远在异乡的人没那么的冷和寂寞。

    她也有距离感,这种距离感是超乎年龄的成熟。在桃源县她是常人心中难以企及的月光,淡定美丽、娴静从容,根本不是穷乡僻壤能养出来的姑娘。更何况,她曾手刃大盗,那股英气与风度,是伪装不出来的。

    她爱上他,慢得多。生活在母亲懦弱父亲花心的环境中,小小的姑娘并未成为母亲的翻版,归功于她有一对好哥嫂。多年的磨砺,她学会了自尊自爱,也学会了谨慎务实。照顾他,因举手之劳,更因不忍,因善良。

    在日常的相处中,他瓦解了她的戒心与防备心。美人美则美矣,却不是绣花枕头,能力是有的。虽略嫌天真,不懂人心险恶,人品却是有的。

    心被稍稍打动,或许恰恰就是因为他的“迂腐”。他说:“姑娘家赴宴,必须打扮的漂漂亮亮,该乘车坐轿,姑娘家必须娇养,被呵护。娇花一般的姑娘就必须有姑娘的待遇。”

    一向不娇气的唐勤书,并不需要人照顾,也不需要别人把她看成姑娘,然而还是悄悄的轻轻的心酸软了下。

    虽然日日蹭饭,他却是真君子,喜欢她,就该尊重她,维护她的名声,求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给她最安稳的未来.......

    因为她,他学着去笨拙着学习各种生活技能,终于会劈柴了,会挑水浇菜了,会杀鱼了,会缝补衣裳了,愿意动手,就是最大的进步。

    因为他,她有了更多施展才能的空间。他尊重了娇娇表妹的实干才华,不把她拘束于闺阁庖厨之中,而把她带入自己的圈子,为她的前途铺路。

    爱上一匹野马,又有什么打紧,我心中有一片大草原啊。

    其实,她还是唐家娇娇。即使外表锋锐了。

    而她将所有的娇,都放进味之一道中,掩埋的这么深。只有他才知道。

    「人生五味,与君偕同。」

    纵使这是童话,又怎么样呢。故事,就该是美的!你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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