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贪生又嗜血的动物,其中「带把儿」者尤甚。论及一役中「歼敌某某万」,任凭何等谦谦君子,虽明知亦属杀戮,心中难免有种春虫惊蛰般需要压制的痛快。和平时期无仗可打,这股劲道便化为对竞技体育的热衷。
金州勇士是加州三支NBA球队之一,早前镇守旧金山,后转移至海湾大桥彼端之奥克兰市,现以甲骨文球馆为主场。至今仍有解说员开玩笑,在选手命中超远距离三分球后惊呼,「他将球从奥克兰投回了旧金山!」本人有幸,得观赛一场,来访客队乃拥有林书豪和詹姆斯·哈登之休斯顿火箭。我耽搁于途,待抵达,球早开打,可入馆队伍仍排出两百米开外。
找位坐定,已属第二节末,金州勇士场面落后但分数领先。观众喜气洋洋,猛嚼薯条汉堡爆米花。中场表演祭出舞龙舞狮,按照中国讲法,算给大家拜个晚年。下半场伊始,火箭队内外开花,渐渐逼近。勇士队主将史蒂芬·库里与大卫·李合作默契,屡现好球,但仍被反超,最终无力回天,输掉。
自小便看NBA转播,至今十数载不辍。常规赛,全明星,季后赛,总决赛,年复一年之回忆齐上心头。乔丹退役,艾弗森远走,当初崇拜之偶像,老的老,伤的伤,只有科比仍在挣扎。而此刻,我居然在这些人流过汗、拼过命的地方。终场哨音响过多时后,一股不真实感还于我胸中回荡。
勇士并非联盟劲旅,然球迷之热情并未因此略减。选手戮力追赶时,每入一球,全场欢呼便如雷鸣大作,对方罚球,则集体猛烈嘘之。电视机前,我明知喊得再响亦无用,还是会不由地加油。身处现场,更仿佛与馆内逾万拥趸融为整体,大呼小叫,本队一得分,就恨不得拥抱所有人,几乎产生能够左右比赛的错觉:没有赢,只因助威声浪还不够沸反盈天。
本赛季(2012-2013),勇士队奇迹般力压丹佛掘金队闯入季后赛次轮,后被西部赛区冠军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击溃,亦虽败犹荣。他们平均年龄只得二十四岁,能跑能跳,有毛病还能改,有机会还能死死咬住,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有句英文戏言道,青春给在年轻人手里,实在是种浪费。别的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此话作者,绝对不是体育迷。
这篇文章是《两次三番》写作计划的一部分。我视旧金山为第二故乡。《两次三番》,是关于我住这座城里数年的衣食住行和所想所感——现实中经历一次,回忆里再经历一次,旧金山又名三藩市,故有此名。文章有新有旧,写的人随便写写就好,看的人随便看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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