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上
家天下的时代,所谓江山社稷,不过是一家一姓的私产。
既然天下是私产,那么,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帝王,就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读一读帝王的家谱,里面有所谓的大明君(须知,君主再 “明”,也只是为了保护私产);里面也有变态至极、超乎想象、超越人性极限的大昏蛋、大暴君。
历史已然成为了历史,无需苛责单独的个体:现实仍旧是残酷的现实,众人需要时刻警惕。
在家天下的框框里,无论是奴才、臣子还是民众,永远也逃不出被残酷迫害、刻毒诛戮的命运。当然,这残酷迫害、刻毒诛戮并不仅限于躯体,很多时候,还表现于精神。
闲话不再多说,这里,来说大明王朝的一桩事体,说一说景清,说一说臭名昭著的瓜蔓抄。
景清,本姓耿,因为报送户籍时出错,便讹误其姓为景了。他是明代陕西真宁(今属甘肃正宁)人。
话说,景清为人倜傥,崇尚大节,读书一遍,便能过目不忘。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时期,景清乡试中举,进入国学。
当日,在国学时,与景清同舍的某生,其人有一本秘藏之书。景清发现后,求某生借其书一读,某生未予答应。景清坚决请求某生,只要翻一下,就立即返还。他还说:
“即使您认为我精敏,您的书借我看一晚上,我也看不熟、看不会啊!”
景清这么请求,不得已,某生只能将他的书借给了景清。
次日,某生去向景清索还自己的书本,景清对某生说:
“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书,我也没有向您借过书啊!”
景清这么一说,某生就急了,他将景清告到了国子祭酒的跟前。
祭酒召来景清,询问情况。
景清带了他所借的书本,去见祭酒。
见到祭酒之后,景清说是:
“这书,是学生灯前窗下苦读用的,怎么会是他(指某生)的呢?”
他还说:
“如若先生不信,学生可将此书背予先生听。”
还未等祭酒说话,景清就已经开始背诵了起来。
祭酒持书,景清从头背到尾,竟然一字不差。
景清背完,祭酒问某生道:
“您说此书是您的,您是否可详说书中一、二?”
某生此时竟无言以对,他被祭酒叱责一顿,默然退去。
回去之后,景清将书本奉还某生,笑着说道:
“我看您把这书珍藏保密地太过分了,所以,就和您开了个玩笑,还请您不要介意啊!”
洪武二十七年(农历甲戌年·公元 1394年),景清参加礼部考试,名列第三,录《诗》、《书》二经,大廷召对,以第二人及第。故而,景清为本年的榜眼。
此后,景清入翰林院任职三年,遂被改授为监察御史。
洪武三十年(农历丁丑年·公元 1397年),景清受到了朱元璋的召见,他的才能受到了皇帝的嘉赏,被命署职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随后,因为奏疏上有错字,景清怀揣印信,对奏疏进行了更改,这事被给事中弹劾,景清被下入诏狱。
很快,景清便被从狱中释放。
之后,朝廷下诏,命令景清巡查川、陕的私茶情况。
接着,景清再被除授金华(今浙江金华)知府。
建文帝(朱允炆)初期,景清为北平参议。
其时,燕王朱棣曾经与景清有过交谈。
谈话中间,景清言论明晰,大为朱棣所称赏。
后来,景清又升迁为御史大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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