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是谭先生和向女士的三十年纪念日,谭先生在朋友圈秀了一把恩爱,把我虐的体无完肤。这么多年来,吃狗粮吃的最齁最甜的也就谭先生和向女士了。
1982年的春天,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到了小乡村,17岁的谭先生与15岁的向女士也相遇了,这个相遇的由头,却是媒人安排的。结果两人一见面,就看对眼了。
依照当时的规矩,双方没意见,就可以订婚了。之后两人就开始挂着未婚夫未婚妻的名头开始了解对方。向女士才15岁,突然多了个未婚夫,内心十分复杂。在谭先生登门拜访时,她躲在房门后面偷偷看,那些纠结混杂的情绪全化解成了羞赧。
谭先生在当地一带有点名气,长相俊秀,为人幽默风趣,在城里最好的高中上过学,后在队里做个村支书兼职会计。而我们的向女士,完全就是个土里土气、只有几分姿色却一身蛮力的野丫头,越了解向女士就越觉得捡到了个宝。
可是傲娇的向女士是不会跟谭先生说我喜欢你的,订婚之后逢年过节双方经常要一起走亲戚。我八卦的问过她,有没有在这期间偷偷拉小手啊?向女士却说大路两边,各走各边。那要是你摔倒了怎么办?她说摔倒了就自己站起来。
之后一两年谭先生跟着别人去外地,做工程随行的会计,外面很多妹子喜欢谭先生,主动给他洗衣服,偷偷在他饭里藏点肉。谭先生写信告诉了向女士,向女士就每天熬夜,写着丑不拉几的字,寄了一堆信给谭先生。他就每天拿一封出来看,没多久妹子们就偃旗息鼓了。
谭先生回来后带了许多新鲜玩意,可都比不上那捧玫瑰花,尽管有点枯萎,但村里哪有人送过玫瑰啊。去向女士家的路上,好多人跟着去看热闹。向女士也没收过玫瑰花啊,还这么多人看着,感觉十分不好意思,只对众人一吼:“没看过是吗?还不回去?”众人大笑,还真没看过,向女士绯红了脸。
过了法定年龄后,两人就可以结婚了。婚姻就是一地鸡毛了,两个人发现了生活中最大的隔阂,那就是吃辣这个问题。向女士吃辣技术一流,可谭先生却是滴辣不占。两人第一场吵架就在于此,向女士说这个菜一点都不辣,你尝尝。谭先生天真的尝了一口,连着辣气和火气怒吼,如果这都不算辣,还有什么才算辣!就这个问题,两个人一直争论了三十年,仍没有个输赢。
尽管生活就是柴米油盐,谭先生也还是会在里面加点糖。年轻的时候在外工作,写的一手好字的谭先生会隔三差五的写信,会在每封信的开头写上,爱妻及吾儿。每天还会写日记,记录他的思念之情与生活细节,过年回家再把本子交给向女士以作纪念。直到如今,那些信和日记本还被向女士保存的完好无缺。
后来有了手机,谭先生只要外出,就会给向女士每天几条短信,亲爱的,今天天气有点凉,记得加件衣服。或者是亲爱的,虽然才两三天,但是格外想你。每条称呼都是亲爱的,而一向汉子的向女士却从来不好意思回称亲爱的,害的谭先生抱怨连连。
当然他们肯定是会有争吵的,谭先生很喜欢逗向女士,向女士又小气又会当真。总是能看到作死的谭先生故意把向女士弄生气后,又要去逗她开心的场景。
有时候他们吵架后我会问向女士,你喜欢谭先生吗?她肯定会说不喜欢。毕竟傲娇了这么多年,还时不时跟我说他小坏话,叮嘱我找男朋友不能找太帅的,免得跟她一样吃亏上当。
后来我换了一种问法:“你爱他吗?”她没回答我,但是那羞红的脸已经说明一切了。
说不羡慕是假的,谁少女时期还没幻想过盖世英雄啊?只是当一次次在现实中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七彩祥云不会有,身骑白马也不会有。
所以谭先生这种接地气的,把冗杂纷繁的琐碎生活,过成了细水长流偶有浪花的日子的人,才更让我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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