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跳跃着读了一遍《月亮与六便士》,情节与人物不是很明了。这几天,我仔细认真地读了一遍《月》(简称),不仅为主人公斯特里克兰为了心中的理想而抛弃世俗生活的理想主义精神而折服,更为近一个世纪前欧美的社会文明而震撼。
从《月亮与六便士》,看我们离文明相差多远?1
迁徙的自由。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很大体现在人的迁徙是否自由。只有在奴隶社会,人才会被牢牢地困绑于奴隶主。社会越文明,迁徙越自由。
在《月》中,这些不同国家的人,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往欧美各国。主人公克里斯特兰本是英国人,为了追寻理想,去了法国,意大利,辗转了许多地方最后定居在了法属的塔提希岛,他感觉,那里就是他要寻找的地方,并一直住在那里。正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他灵魂可以安放的地方,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所以在那里创造了他名垂青史的画作。
书中有一个不起眼的角色,叫亚伯拉罕,是个犹太人。他在医学方面有惊人的天赋,他签约了伦敦一家著名的医院,经济和地位不可估量。就在正式入职前的几天,他决定去地中海渡假。他所乘的轮船要途经亚历山大港。当他站在甲板上跳望这屋城市的时候,他内心充满狂喜,一种奇妙的自由包围,一瞬间,他决定此生就在这里居住。他在这里的政府医院上班,拿着微薄的薪水。论环境,那个时候的亚历山大比伦敦差多了,但他觉得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园。后来有人问:你放弃伦敦后悔吗?他说:一分也没有!我很快乐!
文中的叙述者“我“也是,英、法、美、意等国家随来随去,好像不存在什么国籍问题。书中其他很多角色也都是五湖四海的人。
如果只能囿于原地,没有自由迁徙,书中的人怎么可能过得那么快乐?主人公又怎寻找得到灵魂的乐园,又怎么能创造出旷世杰作?
书中有一段话,应该是作者毛姆的代言: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地方……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周边的环境他从未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蒙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终于不再躁动。
于我自己而言,我有过这种感觉。我去过很多地方,但只有一个地方令我留连忘返。前两年,当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那个地方。如果我还年轻,我一定会在那里扎根下来。但这会儿我没有办法,中年的我们重新创业实在太难。当时我就对身边的爱人说:我们退休以后住这里来吧!我们后来又去了,至今我也没有忘记当初的誓言。而且,我以后还是要去。
反观我们中国呢?先秦时代并没有现在的国的观念,那时的国相当于现在的省,你可以自由地去到各国。秦汉以后,户籍制产生了,人就被限制了,建国后更是如此,所有的社会保障都与地域紧紧挂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出生决定命运。港奥台说起来是中国,要去的话却要办理各种手续。
如今,我们脚下的自由还不如人家近一个世纪前。
2
精神的追求相隔十万八千里。
书中那些人之所以要不断的迁徙,说白了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某种向往。虽然向往具体意向不同,但他们不为物质名利所束缚,只为了心中那份纯粹的追求。
斯特里克兰,本身是一名证卷经济人,家中经济条件优渥,就在四十多岁的时候,为了儿时的梦想,抛弃了原先舒的生活,去追寻自己的理想。他流落街头,做苦工,一度差点死去,但他没有放弃。生命的最后一年,他全身溃烂,眼睛瞎了,仍然坚持创作。他明白,自己的作品将会成为绝世珍品,可他却叫艾塔全部烧掉。因为那一刻,他的人生使命已经完成,灵魂得到了安息。他不为名,也不为利,他所追求的只是内心的呼唤与归属。
所有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超然于物外的,好像是站在高高的云瑞之上的神,俯阚众生,只呈现事物的本真,公正而客观,不为形态意识所束缚。正是因为他们精神的自由才创造了伟大的作品。
反观同时代的中国人,有几个人不是为了名和利?出卖良知,把黑的说成白的,一味地迎上欺下。这样的灵魂怎么可能有高贵的精神?
从《月亮与六便士》,看我们离文明相差多远?3
主流价值观是精神文明至上。
无论是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还是在贫民百姓的陋室小屋,谈的是艺术,读的是书籍。
在罗丝沃特福德小姐和斯特里克兰的茶会上,有达官贵人,有艺术家,文学家,他们都以文学和艺术为谈资,而且懂得文艺是上流社会的标配,画室便是具体表现之一。在塔提希岛,佣人每晚弹琴。书中人物稍微有点份量的人都是读书人,施特罗夫、船长、医生,知识的渊博、视野的广阔,若放在我们这里比艺术家还艺术家,主人公更是走到哪里都不会忘了带着书籍。
我们这里,一百多年以前不用说,教育与大众无关的。今天呢?成功的标志是有钱,高贵的标志还是有钱,人们的眼里除了钱还是钱,至于公平和正义都见鬼去吧!
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沦落到只剩下钱的时候,人们必然唯利是图,道德底线终被击穿,互害社会必然形成,也就人人自危。
4
社会对人的宽容度。
在《月》中,无论是伦敦,还是巴黎,亦或是塔希提岛,都有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面孔。但在这里,大家至多问你是郎个国家的人,甚至基本不问,至于民族故乡之类的问题根本就没有提过!所有的人都那么友好,好像大家从来就在同一片蓝天之下。
不但如此,真正做到了四海皆朋友,人人是亲人。施特罗夫把奄奄一息的斯特里兰接回家中细心照料,提亚蕾给南来北往的人做吃的,医生穿过丛林冒着生命危险无偿地去给斯特里克兰看病、送药。几乎找不到欺骗的人物来。几乎每个人,都闪现着人性的光辉,让人温暖让人感动,有时读着读着不觉怆然泣下。
政府也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一个星期的免费餐,一个星期过后只提供面包。
而同时代的中国清朝,不仅有蒙、汉、满之分,还有八旗制度。赤裸裸的等级制度。
如此制度下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并不稀奇。
今天呢,不仅有地域、农民市民之分,还有56个民族。生生地把人分成几等。信奉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切都是为了算计。
这又甩了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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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是跨越百年的经典。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我们可以通过人物汲取精神食粮,寻找我们自己的影子并修正自己;通过书中的社会反观今天的社会,汲取精华,改良社会推动文明。
在《月》中,我们看到了精神的自由,社会的宽容,人性的良善。这是人类共同向往的美好生活,所以欧美的价值观在全世界占据主要地位。正因为这样的价值观,人可以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从而才会有创新的动力和源泉。
社会一直在进步,我们中国今天的社会比二十世纪初有了很多进步,但与彼时的欧美相比,除了物质,其他方面有什么可以自豪?
《月》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以上浅见仅是管中窥豹。因本人的悟性及见识所限,思路及语言均感力不从心,颇为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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