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是32岁这样子,我想说,被签约的那篇《喜欢吃红萝卜的狼》的故事,是你给我灵感的,也是你帮我修改的。然后,想请你,吃个饭。”
“谢谢你!不过,我的工作性质呢,是在线帮助推荐和校稿,没有修改的义务,我好像不记得帮你改过文章。最多应该是找出一些错别字之类的吧。”芷墨回复完之后,那边的“胡萝卜仙僧”就没有再继续说话了。
电脑屏幕上的信息一直在闪烁,都是各位新老作者询问过审和咨询投稿的信息。
她是一名编辑,在线文学平台的编辑。芷墨望着这个有点特别的作者留言,尽管习惯和职业的回复了,却对这个笔名“胡萝卜仙僧”的新晋作家产生了些许好奇。她在下班前,再翻看下聊天记录,她发现半个月里,“胡萝卜仙僧”除了问过一次稿件是否过审之外,几乎没有主动说过半句话。
“你的笔名很有趣,这样吧,周日的中午,我可以和你出去坐坐,但是,我想要去我指定的餐厅,这样安全一些。”
“谢谢芷墨!你的名字,太有诗意了。”对面发来了回应。
芷墨是她的笔名,除了工作内容,平时不太喜欢多聊天。她给公司的人的感觉,就是平时上班非常正常,聊天沟通都没什么问题,但是,她不喜欢八卦。不止不喜欢讲,更不喜欢听。
这样的女生,在女人堆里,就是奇怪的一种存在,甚至是被排斥和边缘化的。下班之后,她就独自消失了。只有在工作时,大家才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渐渐地,大家也已经习惯,只有在上班时间到的时候,才有芷墨这样一个人,下班后,这世界是没有她的。
她聊天最多的,应该也只是在和作者沟通过程中,她捧红的第一名作者,已经放弃了写作,开起了酒吧,他的理由是悬疑作品太难,灵感枯竭。
她捧红的人,也没有几个了,其他的都是平平无奇,或是略站在一众平平的作者的上游这样。最近,公司的人发现,她手上负责的一名作者,却越来越受读者欢迎。这个人就是羞涩而内向,又十分有财气的“胡萝卜仙僧”。
芷墨并没有像其它主编一样,开始在办公室里宣扬,自己又挖到了一个宝藏,而是默默地给他校验,甚至适度的改稿。随着这个IP已经藏不住了,她在在公司领导的询问下把这个人放到了公司的“未来之星”榜单上。
仅仅十天之后,她扶持的又一个IP火了,很快后来居上,超过了先前的”胡萝卜仙僧“。这个新的作者,笔名“富三代”,写的小说名字叫做《我的当爹人生》,主要写一个富二代,如何嚣张跋扈的在家人的钱的堆叠之下过着奢靡腐烂的生活。
谁也不会想到,居然有那么多观众喜欢这部写作手法烂到极点的小说。芷墨却也没有太去关心这事,似乎很平静地面对自己又多了一个成功产生的现实。没有什么是可以打动她的,这点公司的人都知道 。
有人在猜,她是智商有问题,还是智商极高,所以懒得答理公司里的一干废柴。最后的结论是,这个女孩子根本没什么智商,情商更是瞎扯的。
人们总以为高智商的人身边一定是围绕着一群朋友的,整天跟朋友打打闹闹,维持着非常良好的关系。这是对所谓高智商的第一认知,但是,却很少人知道 ,实际上高智商的人,更加喜欢一个人独处。
对他们来讲,独处就更有利于他们进行复盘、思考和总结,再制定新的计划。
而且也并不是高智商的人就拥有很多朋友,因为很多高智商的人,他们思考的维度,涉及和感兴趣的东西,包括他们的价值观,很多情况下跟一般人都是不一样的,这并没有对错之分,“人以群分”是有一定根据性的。在芷墨的心里,整个公司也没有什么人,值得她去聊一会儿天的。
她也曾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有问题,直到那个各种悬疑写到出神入化的人出现。那是她第一次捧红一个人,也被吸引到了,完全地陷入了一段深入泥沼的时间。她们两人感觉到了彼此的兴趣,但是,为了证明是不是爱,她们选择了见面。
那之后,没什么人知道 发生了什么,连芷墨的最好的闺蜜,也是唯一的算得上女生朋友的兰琪也不知道,那之后发生了什么。
这天下午,芷墨非常的开心,下午下班的时候,她和公司的一位最能八卦的绮雯说,自己要出去约会下,让她帮着小小化点妆。绮雯的追问频率高到像一只苍蝇一直在飞。最后,她说,是自己的作者要约她吃饭,感觉自己对他的帮助和付出。
她刚离开公司,全公司已经知道,她今晚有个约会,不出意外,应该说是十有八九,是个男士约的。
连平时不好意思的主编都产生了兴趣,偷偷在后台,看了芷墨的聊天记录。最后不知道是不是他放出来的风,办公室很多人都知道,是那个“富三代”约了她。而且,在这之前一段时间,她还被“胡萝卜仙僧”邀请过,不过她一直没去。大家都明白,很简单,嫌贫爱富,看资产,看未来。
餐厅里的灯光不是特别的亮,芷墨站在一个全餐厅里最暗的角落,对面,坐着和她看上去一点不搭调的男士。
男子比较年轻,但是,眼神放着各种莫名其妙的光线。
“你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
“我没什么特别的,我只喜欢吃白萝卜,不喜欢吃红萝卜。”
“服务员!”男子喊道。
“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你们餐厅有红萝卜做的菜吗?”
“有得先生,您是想吃炒的,还是炖的,是想红萝卜为主,还是做辅料的菜品,我帮你在菜单上画一下。”
“不用,告诉后厨, 把你们用红萝卜可以炒的菜里,最贵的十道给我来N份。”
“N份,您是说一份,或是两份?”
“N份,就是所有,直到,把你们店里的红萝卜用完,我再点菜。多少钱你说,但是,我不想见到,也不想闻到红萝卜的味道,明白?"
"似乎是明白了,我去和经理还有厨房商量一下。”
芷墨坐一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富二代。问道:“你很喜欢这种感觉吗?”
“不然呢?我都没什么可以让我喜欢的东西。”他样貌不错,身材也算是很不错,应该有健身过,一身的名片,那个大到夸张的蛇头,芷墨一看就知道是宝格丽的定制款。
“那你约我出来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可能就是想让你看一下我有多张狂,多有对世界的掌控感吧?还是就是想感谢你?还是,不管了,吃饭。等他们把你讨厌的都扔了去。“
两人喝着柠檬水,刚坐了一会儿,服务员跑来了。
”谢谢您先生,我是第一天上班,我要收大约6300元,这个业绩,直接可以让老板给我升职。我太感谢您了。我已经在后台检查了好久,一点红萝卜也没有。“
”好,那我点菜,什么贵,就来什么。“
”那女士呢?“
芷墨淡淡一笑,说道:“我要一盘炒玉米粒,还有两根水煮玉米。”
“玉米?只要这些吗?”服务员的神和“富三代”的完全一样,舌头都没有 要掉出来了。
“没有吗?”富三代对服务员喊了一句,然后把手里的信用卡敲打在桌面上,来回有十几下。
“不,有,有,必须有。”
服务员跑回了厨房。
开餐了,富三代吃着松露海鲜炒饭,又点了两盒鱼子酱,要了六个鹅肝。但是,他就是吃着不香。
因为,对面的芷墨吃得很慢,一粒粒地从玉米棒上吃着玉米。
“你这样吃,好费力,还不如直接吃玉米粒。”
“我喜欢吃玉米,但是,不喜欢吃玉米粒。”
“那你为什么要点呢?”
“因为,让不想让你感觉赢了,别一下就那么多满足感觉。我不喜欢的,你不可能帮我清除完。但是,这盘也是用你的钱买的,你可以有自豪一下。”芷墨淡淡说道,脸上露出了有点嘲讽的笑容。
“我愿意为你做一切,只要你提出来!我说道做到,我今天可没输,我要买下所有的玉米粒,把它们也全扔了去!”
“你做不到!你不可能让全世界的红萝卜消失。你也不可能阻止玉米,被一粒粒咬下来。”
“我一定可以,只要你愿意。”富三代拍着胸脯说道。
“你为我做的,不是最适合我的,万一有个人在半小时内,不吃红萝卜就会死,刚好来到这有家饭店。找不到一点红萝卜,那我不是害了他?”
“不,那种情况,一定是我害的,和你没关系。我不能让你背锅。”富三代忽然站了起来,对着全餐厅的人扫视了一遍,发现并没有什么人有异样,于是扯开嗓子说道,“一,我把店里的红萝卜都买了!并且让人扔了。二,如果有人因为吃不到红萝卜挂了,我负全责,是我故意害的。三,我所做的一切,和眼前这位女士没关系。现在就可以宣布告诉所有人,我做的得到!你们信吗?”
餐厅里的人被问呆住了。
餐厅老板走上前来说道:“先生,请您别高声喧哗好吗?其它客人可能会因此不适。”
“不适的,有complain的,单我来赔偿。”
老板一看无法沟通,就准备离开。
忽然在芷墨的坐位背后,一只手伸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老板的手,声音微弱地问道:“老板,刚那个服务员对我说,等十分钟就要吧上菜,现在都 25分钟了,怎么还没上?”
“小陈是新来的,可以没和厨房沟通好,您点的菜,我再去看一下,催一下。”
“我只点了红萝卜炒肉,其它没有了。我五分钟内吃不到红萝卜,就会死了。”
餐厅老板很是疑惑的看着他,说道:“我不是很确定您的意思,您能麻烦再讲一遍吗?”
已经有坐在附近的几位客人站了起来,望向这位,有些虽然坐着,也安静了下来。因为,这和刚才那个站起来高喊的人的话,非常的像。
“是他真得买走了所有的红萝卜?并且,扔掉了吗?就是说,你们店里,现在一点也没有?”
“这个?”老板表示不解,喊道:“小陈,你们有把所有的红萝卜卖给同一位客人吗?”
“是的老板,在您来之后的两小时。就是这位点的菜。”
还没等他们的话讲完,握着老板手的男子已经倒在了地上,并且用眼睛直直地望着芷墨。
“胡萝卜仙僧?你怎么在这儿?“
男子身体几乎已经靠了在地上,只有肩膀和头靠着老板。他望向芷墨说道:“其实,我也不喜欢吃玉米粒,你点了玉米,我就想和你点差不多的,但是不想完全重样而已。对不起,惹你生气了!”
这句话刚说完,他就地了下去,什么也说不出来。
餐厅里一片死寂,直到芷墨忽然像是回过神来一样大喊了一声音:“快救人呀!有人晕倒了!”
救护车和警车一起过来了,救护车拉走了“胡萝卜仙僧”,而警车,许久没有离开。
“不吃红萝卜就会死掉,不可能有这种病的,我们已经和专家确认过。”
“这是他的书里的信息,他一直这么认为,在他的书里也是这么写的。”芷墨默默地流着眼泪回签着警官的提问。
“他就是那个差点比我出名的作者呀?你们也见过面?”富三代心情似乎不是很愉快。
“你别讲话,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供证!我们已经拿到至少十位客人的人证,说亲耳听到,并且是亲眼看到你刚才宣布的内容。”
”我宣布,是呀,我是宣布了,我不会改这说法的。“宣三代望向芷墨的时候,看到了她满是泪水的双眼。
”那我要带你回去,你和死者,虽然不认识,但是,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包括名誉、利益和情感,没错吧?“警官说道。
“我不认识他,但是,他差点比我出名而已,我和他没什么利益冲突,我挣的比他多多了。感情,情感,我和他能有什么情感?”富三代说道。
他被带走了,芷墨录完笔录之后,坐到了吧台边上。刚有一名警察找她,想送她回家,因为这位警官也是一名平台作者,芷墨拒绝了。
所有客人都差不多走了,服务员和厨师们,跟老板道别过之后,也都离开了。
“不是结局,只是开始。但是,至少这餐厅会在暗淡一阵之后,成为我小说的主要场景,一定会火爆全城,不全国!”老板说完,端起酒对着吧台外面的芷墨说道。
芷墨微微的浅笑了一下,端起杯子碰了一下,之后,一口喝完了所有的酒。
“我要走了, 门外面,那个想送我回家的警察,一定还没有走。你猜是不是?”
“你,你别让他送你回家了。”
“你送吗?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把你给抓了,不是吗?”芷墨一边向外走,一边用右手向后挥了两下,她根本没有回头,就推门出去了。
老板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把刀子,紧紧握着,但是,最终他没有动一下。
《诡异的织网酒吧里的三条人命》,这本书,成了当月最火,因为书里的故事,居然和那间酒吧里发现的一样。
这作者,叫韩昌凌,他就是芷墨第一个捧红的那位自称找不到灵感而暂时退出写作圈儿的作者。这次的作品,他又找芷墨协助上网,同时编辑部很快把它出了纸制书。
书已经超出所有原计划的预期册数600万本,三天卖了690万本。之后的一个月,已经远看过2000万册,这是史无前例的。
芷墨辞职了,因为她成了这本书的经济人,公司人都 知道是韩昌凌,那个笔名“我也想吃玉米”的韩昌凌,在很多次肯请之下,她才答应的。
三个月之后,一名警察在韩昌凌的餐厅里和他两人拿枪对射,双双死亡。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听新来店里上班的店员说,好像是因为什么吃玉米的事情,但是,太具体的就不知道了。
(完)
r待一场春雨,迎万物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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