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是蓝色的,微风,但很冷。
因为这里是会下雪的北方。
不会写的,是情书我在屋子里宅了整整两天,不想下楼。
从清晨的第一缕光照进来,到傍晚的最后一缕光逃出去,我都傻傻的,还带着点傲慢的,懒得理。
不会写的,是情书结果,两天的时间,就这样走了。
他真的走得很快,连声招呼都没和我打,就逃得无影无踪。
我追不上他,只好回了家。
可他一走,这个家好像也就变空了。
从卧室到厨房,再到客厅,都空落落的。
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看着别家灯火通明,好像就只有我一个人住在黑暗里。
不会写的,是情书那一刻,看着微光映照出来的我的影子,映在白墙上。
我后悔了。
他怎么能这样?
我小声地嘟囔。
我还没来得及细数他有几分几秒,几斤几两,他怎么就能从我的生命里这么彻彻底底的消失掉呢?
他像个道行极高的小偷,我骂他。
骂完了,我又觉得那个小偷是我。
明明是我偷了他,说要他做我时光里的爱人,白驹过隙,浪荡一生。
结果我一转身,就把他给忘了。
我将他丢在落了灰的角落里,直到他走,我才幡然醒悟。
所以,我是一个喜新厌旧、不懂珍惜的人。
这样的人,不配有爱人。
除非。
她学会了爱和被爱。
不会写的,是情书无聊之笔。
来自胡言乱语的清玖。
转眼间,珍惜时间,珍惜自己,珍惜还在自己时光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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