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在鲁迅笔下是一位迂腐到可笑的人物。
在咸亨酒店这个鱼龙混杂的环境中,孔乙己呀孔乙己,你好好说话不行吗?张口闭口“之乎者也”,“君子固穷”这些叫人半懂不懂,似通非通的话,说给谁人听,谁又真的在乎?一个注定被别人当做笑料的人,任何辩解都显得多余,谁还在乎“窃” 与“偷” 的细微差别——读书人的事,在读书人那里都未必能说清,更何况是在咸亨酒店这个各色人等都一应俱全的场合呢?对着大人们讲一讲也倒能说的过去,小孩子能懂什么,没几颗茴香豆就说不给了吧,还说什么“多乎哉,不多矣……”这迂腐,真的服了。
说说也就罢了,再看文中孔乙己的两处掏钱给钱的动作描写。尤其是之前到店给钱时的“排”字,九文大钱,一个个一字排开,显示什么,喝酒不欠钱的好品质,还是用这一动作掩饰对哄笑的不屑,亦或是对钱的珍爱?后一次给钱的动作就不那么高大上了,“摸”出四文钱,这四文大钱,有长衫的脏臭,有孔乙己的体温,不知道已经揣了多久了,还用手走来,送给了咸亨酒店,换来一碗酒喝,来麻醉自己吗?还有手指蘸酒教小伙计写“茴”字,伸开五指罩在碟子上,一个文人迂腐穷酸又自我感觉特良好的样子,实在是可笑。
然而,这些可笑之处,恰好是孔乙己的可恨之处。
而且,他身材高大,却要到了讨饭的地步----他本来也是有饭吃的,却干起了偷窃的勾当,这正是他的好吃懒惰所害的,他看不起短衣帮干的事,却干比他们更低下的行当。
好笑、可恨的孔乙己,也是最可悲的。他在社会底层,生活本来就不好,应成为大家同情的对象,可是别人不仅没有同情他,反而是各种的嘲笑。掌柜取笑孔乙己,找他寻开心。短衣帮取笑并嘲笑他,连一个酒店的小伙计都可以嘲笑他,说明什么?说明他被人人都排斥,人人都可以嘲笑他,这更能体现出我们这些人的麻木、冷漠和无情。
孔乙己的本性是善良的,对他很珍贵的茴香豆不是给自己吃,而是分给了孩子,这种善良,是当时社会很罕见的。但是,他又却被当时的社会压迫到死。社会一手造就了孔乙己,却又毁灭了他。
读完,不禁掩卷沉思,这笑声的背后,是对孔乙己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对这个社会世态炎凉的控诉?——是呐喊,振聋发聩!
呐喊,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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