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枚。
石材:壽山石,魚紐。
印面大小:2.9×1.9cm。
釋文:張旭紋印。
第一,説張。
張,施弓弦也。(《说文解字》)
意思很清楚:拉開弓弦準備射箭。《詩經》有詩句:既張我弓,既挾我矢。
後來的意思都從此意引申。
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禮記》)此處的“張”與“弛”相對,本來是射箭前後的動作,引申為治理的嚴與寬。
第二,說旭。
旭,旭, 日旦出皃。从日,九聲。一曰明也。(《說文解字》)
太陽升起。這個字的甲骨文及金文目前無字可查。日,自然是太陽,“九”呢?《說文》解釋“九”為“陽之變也,有點費解。有據“九”之甲骨文字形解釋九是肱和手的混合象形,表示探求,後世加“穴”以強化探究探求之義。
“九”加“日”,會不會是説想要用手去探求初升之日呢?也許吧。算是我自己瞎琢磨。
旭日東昇——這個詞都在說,我覺得這個詞會不會有重複之嫌?“旭”就是太陽升起之義,“旭日”不重複?但是這麼用了上千年,大家都認可了,重複不重複的,無所謂了。
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張旭的狂草其實已經不是書寫,而是舞蹈,生命的舞蹈,這種舞蹈大概祇有在大唐盛世才能真正釋放。
第三,説紋。
文和紋为古今字,《説文解字》衹收文。
文,錯畫也。象交文。(《說文解字》)意思就是説文的本義是指交錯刻畫的圖案符號,刻於巖石之上,或刻於龜甲獸骨。“紋”字為後起字。所以“文身”一詞本為“文”字,後來用“紋身”的也多了,糾正也糾正不過來——語言遵從“約定俗成”的規律,所以字典裏也有體現——第六版《現代漢語詞典》“文身”詞條最後有一句“也作紋身”,相應的“紋身”一詞也單獨出詞條,但不再釋義,只寫“同'文身'”。
以此來看,以後錯別字不能再考“文身”或“紋身”了,兩者都對。不過現狀是很多人會把原來的“文身”視為錯誤,這是由於文字學常識欠缺所致之錯判,不可認同。
紋路、圖案具有一定的裝飾美化效果,所以“文”字有裝飾之義,由此再有掩飾之義。成語“文過飾非”中的“文”即“飾”。
由最初的簡單紋路到圖案,再到表音表義的語言符號,“文”逐漸成為“文字”。
為什麼甲骨文、金文叫“文”,而篆書、隸書、楷書叫“書”?這與時代早晚及書寫工具有關,早期文字甲骨文、金文等由刀筆刻畫,所刻未脫花紋之形,故用“文”合適,後期文字多由毛筆書寫而成,故稱“書”——這種觀點我極贊成。
另,大學時文字學老師曾寫“文”字,我印象裡老師解讀為“文”象形,指原始先民身上所刻畫之花紋。也有可能是我記錯了,也許這個解釋是我想聽到的,所以我在反復地強化這個記憶。現在再看《說文》,覺得說文之解釋更完善。
第四,刻印。
遵朋友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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