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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随影
一、
在每个人的学生时代,男生都曾偷偷的喜欢过那么一个女孩。
可能没有未来,可能没有在一起,甚至可能没有说出口,在心里她就是初恋。
我做实习老师的时候,有天吃午饭,从初中部路过,一个班孩子们正在操场上体育课。
那天正好是阴天,清爽风儿轻轻的吹扫落叶,也掠过女孩们的发梢。
学生们在操场上自由活动,一颗银杏树下,只见一个男孩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女生,两人的羞涩在眼睛里一闪而过。
突然又起了一阵风,蒲公英种子飘落在女孩刘海上。
对面的男生,正伸出手想去拿下它,手举起一半,突然停在空中:“你头发上有东西。”他指了指女孩的刘海,说到。
这是最纯真的爱情,没有肢体触碰,没有身体接触,停在半空的手,也是因为那份没有苛求的单纯的喜欢。
汪曾祺先生曾写过了一个故事,说一个姑娘很美丽,被人纠缠。她心爱的男人为她出头,被打得昏死过去。后来她找到一个偏方,说找各家的尿罐子,刮下厚厚的尿碱,用尿碱泡水喝,就能救活男人。
女孩弄了一碗尿碱水,侍候男的喝下。女孩边喂边掉眼泪,最后还剩小半碗尿碱水,这时汪曾祺写道:“不知道为什么,巧云也尝了一口。”
他将屎尿这样的东西,写得这么高级,写足了人世间的苦。
这是汪曾祺写爱情最美的一刻,细微之处最动人。你的苦都是为我受的,虽然我用不着受苦,但我愿意和你苦在一起。
二、
最喜欢三毛的书,她的笔下的的大胡子荷西总有些特别可爱的时刻。
有一个片段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
荷西与三毛在马德里结实,他喜欢这个特别的女孩。
经常在三毛寝室楼下等她,不管她如何,都坚定的表达自己的爱意。
最后,荷西准备和三毛暂别,在他临走前,他对三毛说:“Echo,你等我六年,我有四年大学要念,还有两年兵役要服,六年一过,我就娶你。我外出赚钱,Echo在家煮饭给我吃,这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
六年之约,是他们之间的约定。
荷西离开时,手持常戴的法国帽,在雪地里倒着小跑,一边跑还一边微笑地对三毛说“Echo 再见 Echo 再见 Echo 再见⋯”
他眼里浸满泪水却还在做着鬼脸。
在三毛遗留的录音中,谈到这一段也仍记忆犹新,感动不已。
他为什么倒着跑,为何含着泪还在朝她做鬼脸?
这是喜欢一个人时,藏不住的细节。分离总让人痛苦,可一想到有彼此的约定,一想到还会再见又忍不住朝你笑。
在巴金的文章《小狗包弟》中他因为在文革时保全家人,把小狗送走而感到愧疚。
十三年后的清晨,他在院子里散步,看着物是人非的景象,他这样写到:“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
妻子去世多年后,他依旧记得,她在草坪上拔草逗狗的场景,那些点滴小事,才最动人心弦。
三、
很多女孩听过妈妈这样的话:“你一定要找一个会心疼你的男人。”
可是大多男生都不够心细,你需要他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每次我们闺蜜聚会都少不了吐槽各自的男朋友。
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薇薇,她总是坐在一旁颜悦色地听我们讲话,从没说过男友的不是。
在我还不认识她男友时,我只觉得她太看得开,在接触了几次她男友后,我慢慢开始读懂了她微笑背后的原因。
薇薇的男友,对她做的最多的一个动作就是“挡”,永远挡在她前面。
好几次,朋友们聚会吃饭,大家轮番敬酒,到了薇薇时,她正想站起来,男友立马用手把她揽在身后。
“薇薇不太会喝酒,这酒还是我替薇薇喝了吧。”他一边说一边阻止着她上前,还用手势示意她坐下。
少数时候我们逛街也会带上男友,闹市区的天桥人山人海,薇薇挤在人群中,艰难的挪动,瘦小的身躯左右摇摆。
男友一把把她拉到身后,用身体帮她遮挡逆流的人群。
薇薇的男友算不上特别帅,但每次他呵护薇薇,义无反顾挡在她身前时,那种无意识下的舒畅自然,给这个无奇的男人增添了几分味道。
那是最令人感动和羡慕的姿势了。
有个人愿意在细微之处为你挡风遮雨,这比那些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表白更让人动心了。
爱情可以让所有人都看见,让全世界都知道。
爱情也可以默默无言,只是灶头的一碗温粥,是清晨的一杯花茶,是晚饭后黄昏的散步,是睡前的轻轻一吻。
爱情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事,它的开头越是石破天惊,结尾往往越是不尽人意。
向全世界宣布相爱固然没错,但那些为了向周围人展示而表达的爱会逐渐消失,真正令人感动的时刻,无疑是来自于平凡生活的点滴。
四、
生活终究要回归于平淡。
丢掉那些喧嚣与嘈杂,用一个平静自若的心去对待感情,让它慢慢沉淀慢慢丰盈。
在这个套路和情话遍地翻飞的时代,静下心去体会细节里的感动。
它就在细微的地方,它不是刻意安排,他不是故意表现,它会在某一刻不经意间的跳出来,带给你一份感动,温暖你的余生。
那些最动人的爱都蕴藏在细节里。
希望你珍视细节,也希望你一生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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