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想过会爱一个人那么深,看电视的时候想起,看书的时候想起,听歌的时候想起,一个人发呆的时候想起,和别的女孩儿聊天时想起,我是那么真心的愿意,她是我心中的唯一。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把她放在了心里,像一夜春风吹开了千树梨花,她,就那样,一瞬间闯进了我的心房,令我心神荡漾。只那一瞬间,再见她,我的眼神便离不开她的身影了,总是含着情思望着她。我的嘴角弯成一轮月牙,眼睛眯成一条缝,对她笑。那必然是花痴相无疑了。
我想,她是知道我的情意的。因为,她也会回头对我笑。她对我笑,我的心跳得更快了,可我的面色还是保持着镇静与淡定。我不愿显出我的慌乱,不愿失了外表的尊严。我想她这么美,应是看不上我的。
她叫任无邪,我是白皓宇。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我们的爱情故事,如同我们的名字,清纯无邪。
白清纯是大学室友给我起的外号,此外号虽有些傻白甜,我却是喜欢的。我喜欢这个外号,不是因为自己清纯,更非这个外号好听,而是它让我想起了她。清纯无邪,绝配!
……
(一)反差
“白皓宇,你给我过来,看看你干的好事,今天晚上我们吃什么!”厨房又传来熟悉的吼声,惊喜而略微有些生气,我知道我又干错事了。
“无邪,你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把萝卜雕成那样的,我本来想把它雕成一盘爱心,给你一个惊喜的。”我侍弄着两根纤长清秀的食指,像个做错的孩子,朝厨房里系着天蓝色格子围裙的无邪走去。无邪一只手端着那一盘风干了表层水分,裸露的切面看起来有些干硬的心型白萝卜块,一只手叉着腰,英姿飒爽地站在我面前。
我看得出,她泯着嘴想笑,但眉头还是紧皱着。这表情有点纠结,让我也有些无措,便只好乖乖将头也低了下来。“无邪,我真的知道错了,咱俩出去吃,好不好,我带你去旋转餐厅吃好吃的。”说着,我扬起了头,眼睛盯着她,露出我那两颗清纯可爱的小虎牙。我知道,我一笑,眼睛里是含小星星的。
无邪最受不了这一套。她对这些美好的纯真的东西总是很包容,很喜爱,也很珍惜。我想这也是我深深爱着她的原因。我知道她吃不了这一套,因此,心里面笑得很开心。因为自己的好主意,今晚不仅可以不用受罚,还可以吃大餐喽!
“唉!真拿你没办法,白皓宇。你说我当初怎么没看出来你就是张小白纸呢!算了,我把外边的一层皮削了,咱们今晚上喝萝卜猪肝汤。天天想着去外面吃大餐,天底下哪有这么美的日子哟!”
得嘞!听到萝卜猪肝汤,我知道今晚旋转餐厅的大餐是吃不上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无邪跟前,想看看有没有需要搭把手的地方,好帮她一把。无邪忙碌的背影很好看,她的身形单薄纤瘦,穿着简素典雅的白色上衣和黑色裤子。她的腰间系着淡蓝色的方格子围裙,像天空中忙碌的织彩锦的仙子。即使身处人间烟火气最足的厨房,我觉得她的身上也还带着一股仙气。我很喜欢她的审美品味,就像我的外号一样,清纯美丽。
无邪很快就把心型萝卜块外面一层脱水的干皮削了去,现在这盘水灵灵的萝卜块,又变得可爱诱人了。我看无邪放下了刀,在对着这些精灵笑,就悄悄走到她身后抱住了她,把头倚在她的肩膀上,嗅着她头发上残留的洗发液的兰草味清香。我看着盘里水灵灵的心型萝卜块,想起了我雕刻它们的用意,“无邪,这是我为你雕刻的九颗心,代表了我们之间长长久久的情意。那个无邪,你今晚可不可以将这九颗心都吃了。”
“为什么呢?”无邪忍不住问道。
“这九颗心代表着我的心,只要你把他们吃进了体内,我的心就到了你的心里。无邪,我要将我全部的心都给你,请你一定要把它们收下。”我捏了一块心型萝卜,准备放入无邪口中,她突然像明白了什么,推开了我的手。
“白皓宇,说,你今晚是不是不想吃萝卜了!”她像是全明白了一样,拿起铲子质问我。
“无邪,你听我解释,这些萝卜真的代表了我的心,我真的是特意为你雕刻的呢!”我心中一紧,赶忙向无邪解释道。“不过嘛!你知道我向来不喜欢吃萝卜,所以,那个……无邪,你可不可以把萝卜全吃了,我晚上喝汤就好。”
“好你个白皓宇,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心,原来是不想吃萝卜!”无邪拿铲子追我,要让我吃掉一半。可看我躲闪的身影和委屈的眼神,她又突然站在那儿哈哈大笑了起来。
“算了,算了,白皓宇,晚上我们出去吃大餐吧!萝卜我们不吃了。”
“好嘞!得令。”无邪解下了围裙,又套了件浅咖色大衣,换上一双黑色高跟鞋,挎着她常用的那个棕灰色包包,坐在沙发上等我。她上了一天班,现在有些累,便将身体倚靠在沙发上,对着手中的小镜子补妆。我觉得她是不用化妆的,她的皮肤在自然状态下就很白净,唇也是淡淡的粉红色,即使毕业这么多年,她看起来好像一点也没变老,反而更好看了。
收拾好厨房的厨具后,我将心型萝卜块切成了小片放在窗台上,准备晾晒成萝卜干,留作纪念。然后,迅速回屋换上了无邪为我找出的皮鞋和一套休闲西服。走到沙发前伸出了我的右手,无邪顺势抓住起身。我一使劲便将她拉了起来,拽入了怀中。整个过程流畅而甜蜜。我看着怀里的无邪,她的脸庞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轻轻靠在我的胸前。我知道这朵美丽的百合是需要被呵护的,而我,也愿意用自己全身心的爱来守护她的娇颜。
夜晚,风有些微凉。无邪两只手搀着我的胳膊,走在马路内测。我问她是否冷,她搓了搓手,指了指自己的大衣,笑得像个孩子。
梧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极了两个人之间的窃窃私语;霓虹灯的光辉划过夜空,照亮了半边天。我们在夜空中霓虹下的梧桐下紧紧依偎着向前。像两只并肩飞行的鸟儿,像两个夜晚游荡街头的孩子,我们在这钢筋水泥架构起的冰冷的城市里,相互依扶前行。寂寞的城,因为两颗温暖紧密相连的心,而不再孤单。
“白皓宇,你会一直像今天这样爱我吗?给我雕刻你的心,让你的心占据我的心,永远永远。”
“任无邪,你听好,我白皓宇自第一眼见到你时,就知道这辈子注定喜欢你,我愿给你我的一切,永远永远。明天我会比今天更加爱你,以后我们也会更加相爱。”我的声音铿锵有力,穿透眼前的黑暗,抵达达无邪的心里。她紧紧地靠在我身上,我知道她是有些孤单与害怕的,便用臂膀紧紧的搂住了她。
旋转餐厅很快就到了,无邪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她挣开了我的臂膀,拉着我的手,把我往一边拽,她的眼睛又笑成了一弯月牙,嘴角的两个梨涡显得格外可爱,“清纯,我们去逛超市吧!顺便买些土豆,等下回去我下厨做你爱吃的醋溜土豆丝。”
她笑着看向我,我看着她,笑着点了点头,与她一起向不远处的大型商超走过去。华丽的旋转餐厅依旧在闪烁,而我与无邪此刻,却并没有丝毫失落。轻易的转身,将背影留给那不停旋转的餐厅,我们迈进的是一个新的永恒的美好时光,而非成为一时的过客。
无邪与我一起逛超市,我拎着篮子,她挑土豆。我静静地看她挑土豆,在她抬头的那一刻,在她的脸上留下一个轻轻的吻。她有些受宠若惊,我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开心的笑了。
我们手牵手,在超市里漫无目地地逛着,东瞅瞅,西瞧瞧。我想我们并不是喜欢买东西,而是喜欢在一起。这种过简单日子的感觉,这些平淡朴实的小事,给了我与她共同的心灵上的安全感。
(二)初见
大学时,我因穿着清新,又十足的文艺范儿,得了个“白清纯”的外号,与室友兼系草的刘大帅并称我们系两大男神。
男神刘大帅是真的帅,她大学期间常被女孩倒追。他的现任女友就是横刀夺爱,把他从前任女友身边了抢过来。不得不说,他的恋爱史似乎还是有些狗血的。我与他平起平坐,并称二大男神,着实有些压力山大。
虽说我的容貌也不差,生的皮白肉嫩,又有着挺直的鼻梁,看起来也算是仪表堂堂,但离男神二字终究还是有些距离。
因此,对于此称号一直心有所愧。但对于白清纯这个外号,我倒是欣然接受了。因为我那时着实喜欢清纯的事物,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小清新文艺范儿。当我遇到无邪后,我就更爱这个外号了。“清纯与无邪,绝配”。我心里总忍不住偷偷这样想。可是无邪这样美丽,我配得上她吗?瞬间我的内心就从一只傲娇的白孔雀变成了一只小灰雀。
我喜欢无邪,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爱情真像一个谜,让人捉摸不透,有时一眼便是万年。后来我想了想,是军训时第一次见她,她穿军衣,戴墨镜的飒爽英姿?是图书馆里偶遇,她着一袭青色毛呢?又或是那日我在报告厅演讲,她在台下听,散场时的一个照面两眼相视?……我常常回忆与她相遇的瞬间,可终究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把她装在了心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发觉得自己可能要把她装在心里一辈子了。
我第一次向无邪表明心意时,是通过自己在院报的小记者身份,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初恋是美好的,但同样也是紧张的。我如同一只落水的蚂蚁,找不到上岸的路,在水中迷茫又惊惶。犹豫了半天,直到傍晚时才加了她好友。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寒暄着,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清晰的头脑已经被兴奋和多巴胺冲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只觉自己从一只骄傲的孔雀,瞬间化为了一只灰雀,变得敏感而胆怯。她小小的语气波动,都能引发我无数的猜想。她是生气?是开玩笑?还是和自己一样激动?我当时一样也猜不中。
她生病时,我会送上关心与祝福。她心情低落,我会找上一百个笑话,从中选出自己认为最能使她开心的那一个发给她,搏她一笑。我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对她的崇拜,觉得这世上能与她般配的人定是万里挑一的人中龙凤,而自己此刻却是一只灰雀。在她面前,我突然是如此的卑微。我想,这只骄傲的白孔雀终于低下了他的头颅,匍匐在了另一个人的脚下。
无邪因一场名师演讲,拒了我的约。我的自尊心像是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刘大帅还在跟队友在游戏中狂暴对战,我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出门,在黄昏落日下的梧桐树林荫道下,静静地走着。那日的夕阳格外的红艳,那日的清风格外凉爽,可我却毫无心思去赏看;那风中好像有沙,刮进了我的眼里,格外酸涩,我的眼睛忍不住渗出了泪水。我看向远方的夕阳,像一片鲜红的玫瑰海,风传来山林里夜莺的歌声,我的心流淌着天边的夕洋。
我与无邪不怎么联系了,倒不是我不喜欢她了。在她面前,我太卑微了。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想起,愿意为她奉献一切。可我却不敢将这份爱意说出口。得不到忘不掉,她就像我脑海中的一缕残魂,时刻骚动着我的神经。
爱情就像洪水,一发不可收拾。这场浩浩荡荡的洪水翻腾了两个月,终于退去。我的单相思也就随着大江东去了。
无邪牵着那个男生的手从我面前走过时,那时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在食堂的阶梯口,我碰见了他们。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或许我的眼神已表达了一切,震惊,疑惑,悲痛,卑微,那应该是各种情感混杂后的笑容。我不惊讶于自己的失礼,因为我虽笑着,可眼神中却藏不住对那个男生的妒意与轻蔑。我是那样地喜欢她,又如何能忍心看她与其他的男生牵手。
时针滴滴答答地转着,既不会为了我,也不会为了无邪,而停留。我想那个分别的瞬间,那个擦肩而过的笑容,是我们错过的信号灯。那一刻,我错过了她,她或许也错过了一个真正喜欢她的年少无为的男生。那时,我猜不透她,她看不清我。
(三)相恋
刘大帅听说我与无邪的事后,当场把我狗血淋头似的骂了一顿,他说我就像自己的外号一样傻,傻的天真,傻得可爱,傻出了新境界。
“女孩子是要追的,你懂不懂?白皓宇,不要说是任无邪,就是其他任何女生碰到你这种这么容易放弃的人,都不会跟你谈恋爱的。况且你又不是那种帅过明星,让别人倒着追的人。我承认,你还有那么一点气质,可女生的脸皮通常是很薄的,况且无邪又是那种女神范的女生……”
“刘大帅……”
此刻正直晚上十二点的寝室卧谈会时间,我对刘大帅躺着说话不腰疼的口气很是无语,但他说的倒确是事实。我的性格并非活泼开朗型的暖男,我的身材更不是那种八块腹肌的型男,我的容貌的确也是到不了让人倒追的地步。想来想去我倒真找不出自己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漫漫长夜,宿舍像一个牢笼,而我像一个即将临刑的囚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
“白清纯,你也别太自卑了,要说你的长处,还真有不少,你看你不就很清纯,很天真,很可爱,很浪漫的嘛!这几点还是很好的啦!”
对于刘大帅这突如其来的毫不吝啬的鼓励,我似乎有那么一丝欣慰,尽管这话听起来没错,但我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等我想明白的时候,对面已经传来了香甜的鼾声。可恶的刘大帅!
第二天清晨,刘大帅说他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上厕所掉茅坑里了,在梦中忍着臭气睡了一宿。对此,我表示很无知,无辜的大眼睛表示我什么都没做。可心里却笑得是百花齐放。他自己的臭袜子果然灵验!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上课,便是等待。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假,等待着吃饭,等待着未来的那个她与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遇到那个心动的她,但能与否,除了等待,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对于感情,我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不敢正视,可又总是在心中向往与憧憬那些甜美的画面。想着想着,有时成了笑,有时变成了悲哀。
生活,平静简单地让人感到空虚寥落,忍不住叹息,忍不住叫骂着心中的躁动与不安。我自觉读书比游戏更有意义,图书馆也比寝室更让人心安理得地偷懒,因此便成了那里的常客。每日无课时,定要来这里坐一坐,哪怕不看面前摊开的书,眼睛盯着窗外的风景,也觉得比其他地方的浪费时间更有意义。
当然,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乐意翻一本有趣的童话小说集或优美的泰戈尔诗集,津津有味地看上一个下午。好多诗都是美好温柔浪漫的,我的心一点点被暖化,只觉得这世界也是如此的美好,天空也跟着晴朗了,百花也跟着鲜艳了,山风也跟着清爽了,无邪也跟着跃动起来。我忍不住写下了无名的情歌,表达着心中那滋生的汹涌的感情。
“风儿吹过/卷起了落叶/却为何不带走我的忧愁/我笑她太轻浮/可不知是自己过于沉重/……像清纯的心/永远渴望无邪/任时光流逝,我也不能将你忘却。”
无邪并非是因为我的情诗而与那个男生分手的。事实上,我写了那封情诗后,并没有将其寄出。它静悄悄地沉睡在我心爱的书中的某一页,不曾苏醒过,不曾显露过它的锋芒。那一页,有绿树与鲜花,是我最爱的小清新。
刘大帅说我傻,我想这是个事实。我的性子单纯又自尊,并不像那些圆滑懂事的孩子般招人喜欢;也不像刘大帅那样热情开朗,一笑就露出一排大白牙;它更像一幅江南的水墨画,像一个小家碧玉的姑娘,有一双灵秀的眼睛和纤长的身子,敏感而纯真。
我在综合楼碰见无邪的那个下午,她已经是一个人了。那日,她的装扮很简单,她的状态有些失落。这不是我曾经任何一次见到的无邪,那个天真无邪的无邪。我的心感到隐隐刺痛。
她的头发随意地扎成松散的马尾,额前几缕发丝遮住了她半边眼睛。无邪轻轻挥了挥她的手,笑着跟我打招呼,说了声“嗨”。她明显有些强颜欢笑,脸上的颜色很是憔悴。我的心里感到莫名的难受,明明是晴朗的下午,可却像身处月落乌啼霜满天的早晨,处处透露着悲凉的意境。
可我却不曾将眉毛皱上一分,整个人拘谨而胆怯,生怕说错了任何话。便只是淡淡地微笑。我这招牌式的纯真笑容,对于隐藏心事,倒是极为好用的。我注视着她一点点远去,想喊她却开不了口。这可恶的胆怯又在阻挡着我的步伐,但我不想再错过,不想再被它控制。终于,在无邪消失在我视野的那一刹那,我叫住了她,跑向了她。
无邪有些惊讶,但又好像全都知道的样子。她笑了起来,午后的阳光撒在她的脸上,是那样的纯真与灿烂。那弯成月牙的眼睛,那整齐洁白的牙齿,那淡淡的清纯气质,原来都还在那里。我有些语无伦次,可我的心是那样欢腾。
“无邪……,我喜欢你,是非常的喜欢,是从未有过的喜欢,看到你我的心会咚咚跳,可我却极力地压着它,怕你笑话。无邪,你知道吗,从我第一次见你时,我就记住了你的模样,那次军训时你戴墨镜的模样,那次演讲时你在下面认真听的模样,那次图书馆里你一袭青绿毛呢大衣的披肩长发模样……,它们都在我的心底,在我的脑海。我从不曾将它们忘却,也忘不掉。我想,我是一辈子也忘不掉了的,我真的真的很爱很爱你!”
午后的阳光很灿烂,无邪的眼睛又明媚了起来,我已记不清自己说了些什么矫情的话语,只觉脑子里是一片空白。但看到无邪眼中晶莹的光芒,我真的好开心。她心里果然还是有我的。
(四)心声
甜蜜的时光总是让人觉得短暂。不知不觉间,我与无邪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从大二上学期的那场告白,到现在穿着学士服站在一起的甜蜜留影。人生恍若一场虚幻的梦。在我们相恋的二十个月里,时间是过得如此之快,一切显得那么短促。
劳燕分飞的毕业季,许多相恋已久的恋人们都因现实的残酷分了手。就连被人倒追的刘大帅也不例外。尽管刘大帅还是一如既往的帅气,穿衣打扮也紧跟潮流,但与他的女友相比,他显然是落后了。
刘大帅的女友在大学最后一年考入一所重点大学的研究生,选择了继续深造。但他自己,却因为把心思放在了谈恋爱和玩游戏上,致使多门科目挂科,未能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因此,这场横刀夺爱的狗血爱情剧也就画上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惊叹号。他的女友弃他而去,而他还是那个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大白牙的刘大帅。说起来,他倒也是一个单纯的人。
看到刘大帅惨惨收场的爱情,我心里愈发感到沉重。与他相比,自己虽然在学业方面并没有落后,可家世却是极为的普通。面对出社会后即将面临的房子、车子与票子问题,我的心里没有一点底气。
我与无邪已多日未促膝长谈。在这繁忙杂乱的毕业季,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奔忙,一场接一场的招聘会,一次又一次的竞争,我们往往是三天见不了两回面。即使在偶尔的空闲时间见了面,也是谈论着彼此的答辩与面试。生活迫在眉睫,让人顾不得风花雪月。爱情,在我眼中,仿佛成为了一个问号。我的心中不仅有对爱情的疑问,更有对生活的发问。彷徨与迷茫果然是青春绕不过的弯。
我一直想找机会与无邪诉说自己内心的担忧。我担忧自己不能在未来给她幸福美满的生活,担忧不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好工作,担忧她跟着我吃苦。我知道自己长大了,将要面对这残酷而严肃的现实,因此我的内心深处是更加的彷徨与自卑。在校园里披着的隐身衣,出了社会终将会褪去。
我曾一直有一个梦想。因为我的浪漫清纯的性格,那时我常幻想自己是一位隐士,一袭青衣,一把折扇,一壶佳酿,便可悠然自得,潇洒自在,与世无争。我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在自己的一方园地,栽花种草,圈养爱宠,耕田打猎,游山玩水。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浪漫清纯的梦。
我往些时候只觉得生活世俗,想着逃避。现在想想只觉得那时的自己纯净。我很少与人谈起自己单纯的梦想,想着自己一人去流浪便好。在俗世中挣得一分本钱,便去往云南的小城,开一间小栈。守得花开花落,看淡风起云落。
当我看到无邪时,我内心的梦想第一次受到了波动,那是怎样的一种奇异的感觉,我说不清。突然的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世界中,她似乎成了一块不可分割的部分。我为她忧伤,为她哀愁,为她开心,为她难受。我的世界多了一个她,好像多了一份牵挂,一份让我深深向往和依赖的情感。
我想我要跟她一起挣钱,去云南的小城开客栈。我想我要跟她一起去世界探险,走遍想去的每一个角落。我想我要跟她结婚,生一个漂亮小孩,三人在花园悠闲。在此之前,我不曾想过现实,不曾想过俗世,只想着她。
于是,在我们各自接到公司的offer,决定此后的去留时。我对无邪说出了心中的那个梦想。那是一个深沉的夜晚,我们坐在床沿,看着窗外的一夜星光,我向她倾诉。
“无邪,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来自一个很平凡的家庭。我的家庭让我未来无法向他人那样轻松地生活。我想我只是爱着你,可我在校园里却很少想过现实。当我看着城市间的高楼大厦,我会心生恐慌。若是某一夜我在这霓虹中迷失,自己能去往哪里?像这窗外的无尽星辰,有的人生来就星光闪闪,可我却是这万千星辰中最渺小的一颗。遇见你的时候,我的心,变得很低,很低。遇见现实,我的心,变得很低很低。尽管我想高傲地挺起自己的头,想大声告诉你和我在一起,可我却没有勇气……”
我不清楚自己是否和无邪说出了那句分手,又是否向她诉求了和我一起去边城的梦想。我那时伤心的落泪,只记得开始是自己撑在窗台对着幽蓝的星空说给她听的。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怕自己忍不住哭泣。可我终究是忍不住哭了。对着窗外的一望无垠的暗黑星空,我放声哭了。在我哭泣时,有一双臂膀将我拥在了怀里。我闭着眼睛,泪流不止,我想我是伤心坏了的。我想在眼前的一汪海洋中迷失,迷失自我。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沉浸在了梦幻中。
清晨的第一束光,透过指缝,刺醒了一夜的悲伤。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又或是一夜未睡。晨光闪烁的窗台上,一个风铃迎风滴溜溜地旋转着,带动着缀着流苏的绿色卡纸条。透过光我看到了无邪的字迹:“生命中值得爱的人不多,你是一个;生命中值得留恋的事不多,爱上你是一件。”
(五)小栈
一个月后,在去往昆明的绿皮火车上,一个穿灰白格子的男生与一个穿天蓝色格子裙的女生,依坐在窗边。女孩挽着男孩的臂膀,倚在男孩的肩上,聊着以前的糗事。
“白清纯,你还记得那晚上你对我说了什么吗?那天晚上你好糗,我的白裙子都被你的鼻涕眼泪淌湿了”
“哈哈,是吗?我说了什么”男声饶了饶头,有点不好意思。
“你说你不爱我,说我像鸟”
“啊!无邪,你别当真,我那天晚上太难过了,都是胡言乱语,你知道……”
女孩不等他说完,在他慌张失措的瞬间,从侧面给了他一个吻。“骗你的!”俏皮的声音响起,又哈哈大笑了起来。六月的空旷的列车,蓝白色车厢,蓝色工作制服,窗外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男孩无奈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傻傻地眯起眼笑了起来。“无邪,你……”
“生命中中值得爱的人不多,你是一个;生命中值得留恋的事不多,爱上你是一件。清纯你记着,我不是凤凰,你更不是小灰雀,我是你的妻。无邪也爱清纯。”女孩软糯的认真的耳语在男孩耳边响起。
“无邪也爱清纯,无邪也爱清纯……”男孩的脑海中轰的一声,像身处一口爆发的火山之中,一股汹涌澎湃的暖流流经全身。他的眼角莹润了,一种被幸福包围的感觉席卷了全身。这句话,他等待了九百九十天,终于等到了。
……
那个灰白格子衫男生便是清纯,那个蓝格子裙女生是无邪。后来清纯在昆明这座小城教书写稿,无邪成立了一个工作室。清纯与无邪常常会在晚上一起出来散步,他们的爱好是逛超市和去周边的小镇探险。又几年后,他们多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宝宝,开了一间带有后花园的小栈,名字就叫《清纯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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