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一斋
图/网络
近日,关于刘鑫与室友母亲的新闻一出,倍受关注且舆论矛头变化甚巨。在回溯了整个事件始末之后,又看了各路人士的评论,心生感慨却也无从下笔,原因有二。其一,骂一个人并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是被戴上了“帽子”的人,但是骂一定能抑恶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比如打仗,以武止戈只能是暂时性的。要保持长久的和平,还是要有可操作的规范。一味大兴兵戈,非但不能止战,反而兴战。以骂止恶,也因此是暂时的、当下的。一旦过了度,骂反而滋生了恶。其二,骂可以不是坏事,但糊里糊涂的骂一定不是好事。古往今来,骂人分三种,第一种是善骂,如鲁迅,骂醒沉睡的国人去反抗去直面血淋淋的现实;第二种是恶骂,如泼妇骂街,明知理亏却不讲理,甚至拼凑些歪理只为先声夺人再仗势欺人;第三种是胡骂,如墙头草,哪边声音大就随哪边,自己讲不出半点道理或者找不到半点切实的依据。
骂在刘鑫事件中升华发酵,最终演变成了一场道德审判。在审判中,被告到底是不是败坏道德的女巫,原告是不是正义的驱魔人?这一问题本身应作为焦点,最终却流失在充满爱恨的吵嚷声中。
重新回顾事件的过程,探析刘鑫陷入这场“审判”的原因,或许能从审判本身是荒谬还是合理,来探寻事件主角心里真正的善与恶。
一、事件始末
先是刘鑫与其室友母亲会面的新闻爆出
v.ifeng.com/video_9305850.shtml
然后,有的自媒体呈上一些“证据”,直指刘鑫在室友被害时胆小自私、在被害后毫无作为。比如,悲剧时声称刘鑫“将门锁住”、悲剧发生之后故意不见室友母亲、刘母用语粗俗不堪、刘鑫本人事后吃喝玩乐、刘鑫本人威胁不配合调查。种种证据的提出只差明言刘鑫在某种意义上造成室友被害,是悲剧诞生的第二推手。
一时间,对刘鑫的道德审判如潮水般势不可挡。各式各样的“判决”基本直指其人性本身,“罪名”如,“人性最丑陋不过如此”、“人性尺度到底有多大”等云云。
p.baidu.com/question/771d6162633661386131651f00 news.sina.com.cn/sf/news/ajjj/2017-11-14/doc-ifynshev5938753.shtml www.sohu.com/a/204126871_487898令人没想到的是,原先用以裁判刘鑫道德尺度的证据有所动摇。刘鑫“锁门”的“事实”存疑、与舍友母亲没有联系的证据被推翻、刘鑫无故威胁舍友母亲原来有一定原因、刘母言出不逊或许不是无事生非、刘鑫案发后吃喝玩乐的照片是被PS修过的。总之,原先的佐证要么出现破绽,要么直接被证伪了。
news.qq.com/a/20171116/012532.htm与此同时,一些媒体开始重新审视当时将刘鑫送上道德法庭的“佐证”,并且做出新的判断。
https://news.qq.com/a/20171116/012532.htm epaper.bjnews.com.cn/html/2017-11/13/content_701472.htm至此,舆论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阵营。一个阵营继续对刘鑫做道德审判;第二个阵营反过来安抚激动的民众,并批评使用假证据的自媒体;第三个阵营选择沉默。
二、事件分析
从这一新闻的发展和舆论的变化,我看到了什么?一方面,刘鑫的三个错误决定是她最终被推上道德法庭的主观因素,另一方面,一些“法官”的故意或无意,使原本不笃定的证据被当作已经证实的铁证,极大影响了广大民众组成的“道德陪审团”。
第一,刘鑫的做法本身首先是不明智的。第一条论断就是如此冰冷的事后之言,我深感惭愧。然而,这里所讨论的恰恰是刘鑫使自己陷入道德审判的三个原因。无论是否发自内心,只要刘鑫没有做这些选择,她都不会使自己沦入现在的困境,甚至会使每一个受害者得到些许宽慰。
(1)在面对凶手施暴时,只拨打了报警电话,而没有采取更积极的方式对舍友进行帮助,如最简单的,在门内警告凶手警察将在极短时间内赶到等。需要承认的是,这是相当困难的选择。在极度惊慌和恐惧下,人往往作出最本能的趋利避害的反应。如果施暴过程十分迅速,常人根本没办法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譬如,在人口密度大的地方爆发火灾或地震,造成伤亡的原因之一可能就是踩踏事件而不是灾难本身。这并不是因为人们不知道恐慌会造成危险,而是因为人们没有时间去考虑如何降低这种危险。在悲剧发生当晚,刘鑫可能无法采取最佳的策略来保护自己和舍友。她更有可能,是躲在卧室的床下或者柜子里不敢出声,掏出手机瑟瑟发抖地报警。如果,刘鑫能够有条不紊地在电话中向警察陈述状况,那么,她或许也能从容地面对屋外发生的事。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她锁好了门,所以不怕行凶者赤手空拳能闯进来。但无论如何,只要没能采取更积极的方式对舍友进行救助,再加上凶手是男友的关系,刘鑫就容易为人所指了。
舍友为她出头,而她采取了最低限度的援助措施,很容易让人得出的结论就是“忘恩负义”。但事实上,此时的男友是男友身份,还是杀人凶手的身份?恐怕,刘鑫更害怕而不是喜欢这个深夜来访的前男友。与凶手的情侣关系,带来的是因为了解凶手的报复心而产生更强烈的恐惧,还是更想要去救助因自己而陷入险境的朋友?死亡带来的恐惧更甚,还是知恩图报的道义感更强?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很好地去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最低限度的救助不会被直接作为指责刘鑫的理由,但很容易就联想到她“不作为”的特性。
(2)在悲剧发生之后,面对舍友之母的过激言行没有采取克制或同情,而是采取消极甚至愤怒的方式来回应。在被爆出真名实姓,然后被人肉搜索和鞭挞后,选择了极其愤怒的姿态去回应另一个受害者的母亲,并对整件事情采取降低回避的态度。
这样做的结果适得其反。在情感上,这个母亲是最大的受害者。无论刘鑫多痛苦,都无法去和一个失去女儿的单身母亲相提并论。案发过程中刘鑫的反应,并不是众人指摘的重点。人们最反感的,恰恰是她回避而不是面对好友母亲,想要独自逃出事件阴影而不是共同承受的选择,即便她一开始不是这样的选择。需要言明的是,每个人有每个人处理悲剧的方式,但同时,每个人也有每个人应该背负的责任。在这里,刘鑫所采取的选择仍然是最低限度的,即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此外,她没有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很多非法律性质的责任,她都抛下了。舍友切切实实地因她失了自己的性命,她不应该以一个“陌生人”的态度来对待室友的离去。
经历了一场悲剧以后,要承担这些责任并不容易,逃离也是正常的想法,因而,刘鑫会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在局外人看来,更简单的逻辑是,刘鑫及其男友才是这件事情的两个主角,室友是被卷入这场风波的可怜人,而室友的母亲更是值得同情的弱者。所以,无论刘鑫承受了多大的痛,都应该宽慰舍友的母亲而不是自顾自地寻求解脱。
如果室友为她两肋插刀,那么,她仅仅配合警方调查一定远远不够。除了法律责任,还有情感责任,不仅仅是哭和道歉,还有对舍友母亲的宽慰;接着则是对唤起公众对室友同情的责任,包括对舆论和媒体的积极配合;最终,她还应该陪同舍友母亲一同完成声讨罪犯的过程。这一切后,才能真正说放下。
(3)在和解过程中,时刻强调自己的错却不言明错在何处。在《局面》发布的和解视频中,刘鑫多次向舍友母亲道歉,但没有一个认错是足够实在具体的。当一个人真诚地道歉时,不能够单纯地为了求得谅解。谅解本身是认错的的一个可能结果,只有道歉被接受时才会发生。那么,道歉怎么样会被接受?当道歉者自陈错误,进而决心痛改前非时才会被接受——又或者,更直接的是,当被道歉者心软时。就如同第二点中所提到的,刘鑫一直没能以更包容的态度面对室友的母亲,没有解开心结。她联系了室友母亲,然而第二条被爆出隐私。媒体迅速炒作,题目是《留日女生为室友前男友所杀》云云。至此,与室友母亲的关系恶化,双方失去信任,并逐渐痛恨对方。这些在双方在各个社交平台上的对话都可以看到,甚至在和解过程中也一览无遗。刘鑫一直在道歉,但事实上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大的过错;舍友的母亲从头到尾也都在说刘鑫根本不想求原谅,至少不是求她的原谅。明显的事实就是,刘鑫的道歉是失败的,和解也是失败的。
如果刘鑫想要获得谅解,就应该直言自己的错误,细数过错之处。自持受害者的身份(虽然刘鑫声称没有将自己作为受害者来看,那么,为什么她没有去帮助“受害者”伸张正义?),或者描述与舍友的亲密关系,只能取得反效果。前者印证人们对于她自私懦弱的判断。在人们看来,一个人在帮助自己的舍友遭到伤害时,因贪生怕死而没有挺身而出,事后居然与舍友的母亲相比谁更惨——绝对是自私懦弱、忘恩负义之徒。在这样的情况下,自持受害者身份不可能获得同等的同情,至少这个受害者没有丢掉性命。活着一定比死了好。仔细想想这句话没错,但也可能有错。如果,一个人活着只剩下驱壳,可能不如死了来得轻松自在。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严重危机而精神失常,疯疯癫癫地苟活于世,早已不知道自己是谁、现在是什么时候、真实和梦境之差,那么,这个人就是躯壳了。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严重危机而生理机能出现大的故障,成为植物人而对外界没有任何反应,只能仰赖机器度过余生,那么,这个人就是躯壳了。如果一个人,成日重复同样的行为如同木偶一般,全然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致,对那风花雪月没了情思,那么,他也仅仅是一个躯壳了。一个人失去了灵魂,他就仅仅是一个好像活着的躯壳。除此以外,能辨明自己是谁、现在何时、真实与梦境之别,晓得对外接作出反应,能解读世界之美,那么,这个人就还算得上活着。对于他来说,活着比死着要好。人们看来,刘鑫活的很好。她的头发和剪刀手、聚会(虽已被证伪)、找了工作(虽已被辞退),说明她活着比死了要自在。无论比起舍友,还是舍友之母,她失去的远远要少于得到的。刘鑫需要把自己当作受害者,因为这是一个事实。另一个事实是,还有另一个受害者和她的母亲,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受刘鑫所累。这个时候,相互依靠或许比撇清关系更好一些。
后者则激起舍友母亲的嫌恶。一想到强调好姐妹关系的刘鑫“锁住”门,而女儿在门外遭到暴行;施暴者是刘鑫的前男友;女儿是为刘鑫出头而遭祸;刘鑫在事后还不帮助尽早抓获罪犯,甚至故意“隐瞒”罪犯是男友的事实;刘鑫逃避而不是帮助获得公众对严惩罪犯的支持;刘鑫一家在事后恶语相向甚至威胁不协助警方调查。每一条理由都抹黑了“关系好”三个字,也令舍友母亲更加痛恨坐在眼前的道歉者。在这个时候,还拿出一条疑似女儿所有的项链。这又算是什么呢?与其顾左右而言其他,说什么关系好,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解释上述一切。
刘鑫不能诚恳地释清舍友母亲的怀疑,就无法获得信任,也就不能得到原谅。如果舍友母亲不能够原谅,和解根本无从谈起。因为,舍友的离去和孤独的母亲毋庸置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刘鑫对待舍友母亲的态度、对事件疑点的解释,是获得谅解的关键。
第二,对刘鑫进行道德审判的“法官”们也不一定都是明智的。在面对道德法庭开庭之时,“法官”们太急于宣判,而疏于取证。换句话说,将刘鑫送上道德法庭、被宣为有罪、被量刑极重,所根据的并不是如山的铁证。
一方面,此前提出的证据大多是推断,而且在细节上有诸多疏漏,以致于推断不成立或循环论证。最典型的,如关于“锁门”的推断。刘鑫本人案发当天她没有选择出门而是只选择报警,就使得“锁门”成为一种可能。再加上,刘鑫对整个事件采取的回避态度,很容易让人觉得她很可能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从而返回去推断她因为害怕而“抛弃”了救她的室友。基于此,又可以返回来推断她不仅是一个自私的人,还是一个善于表演的、谎话连篇的人。重新梳理一下推断的逻辑。因为,刘鑫没有选择出门救室友、回国后对整件事件采取了回避公众和媒体的态度,所以,她是一个自私的人。因为她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她那天晚上有可能根本就锁住了房门,以致于室友被堵在门外。如果在细节上没有问题,那么,这样的推断也可以成立。但相关的细节是什么?相关细节还是一系列难以证实的相互矛盾的推断。舍友母亲所认定的“锁着的门”不一定是锁的;刘鑫的威胁不一定是毫无理由的,可能源于舍友母亲过度曝光了其个人隐私,包括家庭住址、车牌号、工作单位等;刘鑫回避舍友母亲的行为不一定是因为其自私懦弱,而可能在于此前双方交恶带来的互相痛恨;刘鑫道歉不真诚或许不是其心虚和虚伪,而是没办法马上对自己讨厌的人服软和坦率。如果认定了刘鑫是一个坏到了骨子里的人,那么这些都是切实的结论。可恰恰是这些“结论”,要么是下意识或第六感的认定——不是基于理性分析而是基于厌恶情绪,要么是“佐证”——刚刚反过来被用来证明刘鑫是一个坏到了骨子里的人。
另一方面,此前一些被广泛使用的“证据”结果被证伪了,削弱了作假证者的公信力,使其原先提供的证据有伪证之嫌。
被直接证伪的是,证明刘鑫在悲剧之后参加宴会的“罪照”,其中被PS掉的人物居然就是其室友本人。
一个证据被证伪是道德审判的一次谬误,还是审判崩溃的开始?如果,审判中使用了虚假的证据,那么,其他证据有没有作假的或者没有经过仔细考证的可能性?尽管,有的证据很难考证,有的证据还未被证伪。但是举证者所举证中一旦有故意作伪的事实,就很容易令人怀疑其所举其他证据的真伪。一个人举了一个伪证,不代表其所举证皆是伪证,但表示其很有可能举了更多伪证。在这里,举证者的公信力不应被质疑吗?无论初衷如何。
另外,进行法律审判的法官和陪审团会关注举证是否合法,那么,在进行道德审判的法官和陪审团,是否也至少应该关注举证是否合乎道德?伪证不合法,那么,在道德审判中是否合德?亦或是,要以双重标准来对待原告和被告,即前者是好人,后者是坏人,所以对后者就要“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所不用其极?在法律审判中,法对待原告被告都是平等的,它惩处越过边界者。在道德审判中,何尝又不应该有这一面呢?当然,道德与法有着不同的性质,但如果人人平等的原则都无法推及开来,就造成了谁有权有势谁就是法、谁声音大谁有德。这样的情况下,守“法”者推广的将是恶法,守“德”者宣扬的则是恶。用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原告和被告,或许是审判还未有结果时最应采取的立场。否则,审判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暴行。
来源于百度 来源于百度三、反思
从刘鑫陷入道德审判中,可以一窥生活里是的是非黑白。
是与非在于一念之间,既在先天基因的传续、后天环境之框定,更在于每一次的选择。先天的基因,加上后天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以及过去自己所采取的所有选择。先天的基因和后天的环境容易理解,它们构成了一个人信念和行为的框架。最后一个因素则象征某种希望,即便我们被条条框框所限,还是会作出偶然的选择。一个勤奋的人也会偷懒,一个聪明的人也会犯傻,一个崇尚良善的人也有作恶之心。在某个间隙,一个人选择勇敢而战胜了恐惧,那么,懦弱的人也会强化勇敢的信念。在某个间隙,一个善良的人选择了背叛从而得到了安全,那么,好人也会成全自己心中那些不顾它人的私欲。过去的选择自有报偿,那些报偿成就今天的自己。刘鑫之所以做下那些选择,是因为过去所铸就的信念框架,但这并不意味着万劫不复。凭借每一次选择的得与失,她若能够反思,就能够改变。如果抛弃最低限度的帮助,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许明天的刘鑫会活得更好。
黑与白,不在于精彩而简单的童话故事,在于平淡而复杂的事实。好的童话似乎总要分个绝对黑白对错,有的人绝对的坏,坏得透骨,坏得前所未闻,坏得就好比纯粹的恶,就像恶龙一样要为骑着七彩祥云而来的骑士斩杀。可现实是更加无趣的复杂,它建立在不纯粹的动机和行为之上,越是宏观的越抽象和稳定,越是微观的越具体和灵动。一个文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里面的人们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但具体到每一个人在每一瞬间的想法和行动,又有着千差万别。这些差异和共同能够组成某些事件,看似随机发生却又有一定的规律。它不一定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可一旦发生就遵守一定的规则。在这些规则里面,不一定包括故事的引子、开头和伏笔、发展和高潮,以及最后完美绝伦的收官。它有时候,不,大多时候就是如此的平淡无奇,就像你、像我,像其他人的生活一样。它有时候,也会很惨痛,就像刘鑫和她的舍友江歌一样。然而,无论是平凡还是惨痛的,都无法述尽复杂的人性灵魂。它大多数时候是掺杂着黑的白,或者是掺杂白的黑。它大多数时候不会激情澎湃地讲述骑士和恶龙的故事,而是将那掺着黑白的灰色,将那一系列平淡寂寥的悲痛、欣喜和愤怒,还有背后厘不清的对与错,一一涂抹开来。
总之,是非黑白或许因其有底线而看似简单,但构成是非黑白的,那些具体的人和事却是复杂的。如果我能把握其一,也能做出一些判断。但是,今天的生活里,我看到的他人是活在媒体字眼里的形象,听到的事情可能是故事又可能真的是事实,以致于我总是可能把假戏作真来看。那些倒塌的明星人设,那些秀出了真人秀的真人,那些活在流量里娱乐一切的娱乐精神——把严肃的审判也娱乐了。如果,我不知一人真实的人格,不知一事真正的面相,何敢开口就谈骂?被审判的主角有自己的过错,举证者也有自己的过错,那么,他们心中想的是善还是恶?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假设一个属较大的恶,一个属较小的恶,那么,应该都惩罚吗?如果,其中一个想行善却得了恶果,又怎么量刑?再者,一个行了恶的人应该背上什么样的罪名,还有没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实话实讲,这些都很难去回答。毕竟人人都不是真正的警察和法官,没有资源去搜集与验证证据,没有足够的理性去权衡分析,甚至还没有量刑的标准。在这种情形下,越复杂的事件里的所谓审判,就越容易充满不自觉的恶意。
古人有云,谨于言、慎于行。这句话最是应落在浮躁的当下。
后记
著此文时,思绪零散,不知所言,望诸君海涵。
因为做不到大师那种善骂,又担心自己没办法从纷乱的信息中分辨出真正的事实,基本不敢开口谈骂的。无论对于先被道德谴责的刘鑫,还是对于后被指责的个别自媒体,要开口便骂皆有所顾忌。因此,评此事不敢提“该不该论罪”的问题,更遑论教人为人处世之道,不过作为自省吾身的小记罢了。
最后,只愿大多数好人能够在大多数时候有好报,大多数恶人大多数时候得恶报;愿大多数好人想做好事的时候真的做了好事,大多数恶人想做恶事的时候结果选择了做好事。就如那世间一切,皆在定数之中,又在定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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