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罗马政制的因素有三个,这三种因素的代表机构间的分布和规定是均衡合理的。以致于罗马人自己都不能肯定,他们的制度是贵族制、民主制还是君主制。事实上,出现这样的情况很自然,如果我们把眼光盯在执政官的权力上,那政体给人的印象可能是彻底的君主制或王政;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在元老院上,它似乎又像贵族制;如果我们关注公民大会的权力时,它好像是最明显不过的民主政治。”
--《历史》,波里比阿(Polybius)
作为一位历史学家与政治家,波里比阿深深懂得政体的稳定是一个国家强盛与成功的基础。他探讨政体演变的规律,就是希望发现一种普遍理论来解释以往的政体变化并预见未来政体演化趋势。政体的循环是自然的无法抗拒的,但是,波里比阿还是想发现一种政体以此来逃脱这种政体演变的历史宿命。这时他把眼光转向了罗马共和国。
尽管,波里比阿是希腊人,但他长期生活在罗马,并和罗马上层如西庇阿等家族有着密切联系,他对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生活有着深切而直观的理解。他撰写《历史》的目的,一方面是探寻罗马强大的原因,另一方面是为使希腊人了解罗马的政体。波里比阿以一个政治家的眼光解释罗马共和国政体为何能长期地保持优良、高效的状态。波里比阿始终强调,罗马共和国的主权者是人民,罗马共和国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当政治体制因统治者的作为堕落到无法忍受时,是人民起来改变政体,并重新把权力授予新的统治者。波里比阿始终认同,权力只有来自人民授予才是合法的这一理念。这方面,波里比阿直接继承了希腊城邦的实践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城邦主权属于公民团体的观点。
在论述罗马共和国政体时,波里比阿强调罗马政体的混合特征,“控制罗马政制的因素有三个,这三种因素的代表机构间的分布和规定是均衡合理的。以致于罗马人自己都不能肯定,他们的制度是贵族制、民主制还是君主制。事实上,出现这样的情况很自然,如果我们把眼光盯在执政官的权力上,那政体给人的印象可能是彻底的君主制或王政;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在元老院上,它似乎又像贵族制;如果我们关注公民大会的权力时,它好像是最明显不过的民主政治。” 波里比阿认为罗马共和国的基本做法是:“将单纯政体的所有优势和特点结合在一起,使每一方都不得逾越自己的界限,蜕变为相应的堕落政体。每一方面的权力都受到对立一方的钳制,任何一方都不使某一方偏向或超越某一方。由于权力钳制原则的存在,政体得以长期出于和谐、平衡状态,历久而不衰。”在这种权力制约平衡中,人性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即每一方始终保持着对另一方权力自我扩张的警惕。波里比阿认为罗马和斯巴达的混合政体的稳定是因为它的任何一个构成部分都没有绝对的控制权,也没有错误的自我保全原则,从而那种压迫性的、自私的统治形式难以发生。
波里比阿具体、清晰地描述了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拥有的权力。波里比阿说执政官拥有如下权力:在罗马和战场上,执政官享有最高权力,所有官员都是他的下属,保民官除外,都必须服从于他。在对外关系领域里,他将外国使者介绍给元老院,负责执行元老院决议。对罗马内部,人民管理的各项事务由执政官监督执行;他们召集公民大会,提出具体措施,执行公民大会的命令。在财政问题上,如果在战场上,他们可以按需要从国库提钱,自主开支。他们在战争的准备及战场上的指挥权是绝对的:他们能向罗马同盟提出自己认为适当的要求,指定军团长官和财务官;征调兵员;有权处置现役士兵。元老院控制国库,规定收支;在意大利,它负责审理、裁决同盟间的纠纷;对外交上,元老院的权力最显著。它接待外国使节,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请求做出答复;元老院派出的使节有权处理罗马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元老院还负有监督意大利同盟事务的责任。关于公民大会的权力,波里比阿说,“只有公民有权授予荣誉和进行惩罚,它们是各个王国、国家和全部人类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公民有权审理涉及大量罚款的案件,当需要对罪行进行严厉惩罚,尤其当被告是曾担任过最高职务的人时。他们是唯一能够审理死刑案件的法庭。”“基于同样的原则,是公民把官职授予那些实至名归之人,这是国家能够提供的最高奖赏。此外,公民有权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法律。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就战争与媾和问题进行讨论。在诸如缔结盟约、终止敌对行动和签订条约的问题上,是公民批准或者拒绝它们。”也就是说,罗马国家的最后主权属于全体公民。
古罗马遗迹波里比阿并不将眼光局限在具体制度上。对波里比阿来说,国家组织,即政体的构件,包含宽泛的政治、社会、宗教、法律制度,在这方面,他属于希腊政治思想的主流。对现代人来说这属于不同的范畴:正式的政府结构和非正式的社会与文化习惯,构成了古代希腊人思想中的政体观念,因此,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中,道德占据了中心地位。在罗马人的思想中,习俗、道德、宗教、文化与政治是混为一谈的。因此,波里比阿不仅重视罗马的政体,也强调罗马人的私人和宗教生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他认为如果国家由富有智慧的人组成的话,宗教就没有必要,如果国家由平庸之辈组成,就应该保持宗教信仰。波里比阿对罗马的法律大为称道,他说:“在我看来,每个国家有两样基本的东西,由于它们的存在,国家的原则和政体或者表现为令人期待,或者相反。我的意思是风俗和法律。在这些方面令人期待,让一个人的私人生活公正而秩序良好,国家的一般性格也会温和而公正。而那些应当避免的情况则产生相反的效果。因此,如果我们观察到一个民族的风俗和法律良好,那可以毫不犹豫地宣布,公民和国家也必然因此良好,如果我们注意到那里的人私人生活贪婪,则我们完全有理由说,那个国家总体上必然糟糕。”在描述具体的罗马共和政体之外,波里比阿还分析了罗马的军事制度和宗教习俗。他着墨在罗马军事制度的篇幅,比政治制度多出一倍。他描述了罗马的征兵程序,军团长官的选举和指定,交战时的队列和新老兵的配置,武器装备和薪饷,还有他们的营盘,事无巨细。波里比阿对罗马人的严谨和勇猛极为推崇,但罗马人对败兵的处置,让我们震惊:担任掩护的士兵因恐惧放弃了阵地,或者丢失了武器,几乎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并遭到亲人的唾骂;一个军团逃跑,面对的是什一抽杀,幸存者的命运更不好,“其他人将得到大麦而非小麦作为给养;并被命令在毫无保护的营盘外安营。由于不确定谁将抽中,因此抽上致命签的危险和恐惧影响到所有人。由于以大麦为给养的公开耻辱降临到所有人头上,这种做法在激起畏惧和纠正恶行上可以说设计得最为精妙。”这就是在坎尼战役后,尽管罗马人力无比紧张,却拒绝赎取被俘的八千公民,并制定法律,“在战场上,不胜利,则死亡,若战败,则没有人身安全。”
波里比阿说,罗马人为死者发表颂扬其功绩的演讲、将死者面具摆在家中显著位置,在葬礼和公共祭祀时戴上面具游行的做法,“对一个有志于成名和追求美德的年轻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高尚的场景了。因为看到那些因优秀而著名的人物的面具,他们全部摆在一起,栩栩如生,哪个不会受到鼓励!还有比这样的场景更加光辉的吗?此外,那个就死者发表演讲的人在谈过死者后,会从最早的那个人开始,重述那些面具在场的人的功绩。通过这种方式,通过不断报道勇敢者的事迹,那些行为高尚的人的名声得以不朽,那些为国家提供过良好服务的人的名声也广为人民所知,成为后代未来的遗产。”这无疑是一种宗教功能。对罗马人来说,宗教还有另一种功能:“由于所有的大众都善变,充满非法的欲望,拥有无理性的激情和狂躁的愤怒,大众必须由不可见的恐惧加以遏制。我说的不是古代那种匆忙而且随意地在人民中引入的神灵观念,及对地狱的恐惧,而是说现代人非常匆忙且愚蠢地将这类信仰驱逐了。其结果是……在罗马人中,那些处置大笔钱财的官员和副将们,因为他们相信誓言,维持着正确的行为。”所有罗马人都两袖清风,几乎没有出现贪污行为。
纵论罗马政体时,波里比阿指出,若单从某个因素来看,罗马分别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这三种因素的相制平衡,成全了罗马的混合政体。在分析三种因素的制衡与竞争时,他把重点放在了元老院和执政官之间的制约上,尤其是元老院对执政官财政上的牵制。在公民与执政官的关系上,他强调对和约的批准与拒绝、执政官卸任时需向人民述职两项。而人民畏惧执政官之处,主要在于执政官乃军事统帅,作为士兵,公民是他的部下。关于公民与元老院的关系,他主要谈的是元老院对公民的畏惧,也述及公民审判死刑案件、批准和通过法律、改变元老院成员的构成和权力、以及保民官的否决权等。而公民受制于元老院和执政官的部分,他谈得很少,仅仅提到了监察官对工程的承包及元老院对工程的监管。因为这三种因素的相制平衡、不让任何其他两种或一种因素做大、影响政体的平衡,防止了政体堕落。政府运作时,三种因素相互合作,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动性,以达最高效率。“正是这种独特的政体拥有难以遏制的力量,去达成它从事的任何目标。”在这个问题上,波里比阿的论述具有罗马特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构建他们的理想城邦时,是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使不同的政治机构之间的权力达到均衡和谐,且恒久不变。但波里比阿强调的则是不同机构之间通过斗争和制约达到和谐,赋予了体制内斗争的积极意义。这一点和近现代的民主共和国权力制衡原则一脉相承。
古迦太基遗址波里比阿比较了罗马政体与其他政体。他认为,迦太基和斯巴达也是混合政体。汉尼拔战争时期,迦太基已过了它最繁荣和最稳定的时期,那时的迦太基公民已经掌握了大部分的国家权力,政体平衡已然不在。从军事上看,迦太基的海军强大,但陆军使用雇佣兵,效率远低于罗马。唯一能与罗马相提并论的,是由莱库古创立的斯巴达政制。但与罗马共和国相比,“在我看来似乎是:就维持公民间的和谐、拉哥尼亚领土的安全和斯巴达自由的保持来说,莱克格斯的立法所展现出来的远见非常令人钦佩,人们必须承认,是出自神工而非人力。”但莱克格斯的体制有严重缺陷,“但说到吞并邻邦的领土,希腊的霸权,以及一般地说,有雄心的政策,他似乎不曾为此做出任何规定,无论是在具体的规章中,还是在该国的宪法中。因此,他未完成的,是让公民们具有下述力量或原则,根据该原则,他让他们在私人生活中淳朴而满足的同时,他应该让该城的总体精神也满足而节制。”他让斯巴达野心勃勃,发动战争,由于对希腊霸权的贪求,他们公然出卖希腊人的利益。当他们组建海军、不得不让财富大量涌入、不正当地赢得了希腊霸权后,立刻丧失了霸主地位,甚至连自己的自由都无法维持,“如果任何人有志于追求更伟大的事物,希望充任大量民族的领袖,统治他们,让世界唯他马首是瞻,并将它们尊为更加美好、更加光荣的事情,那我们必须承认拉哥尼亚的政制存在缺陷,而罗马人的更加优秀,更加有利于追求权力,如同我们在事件的实际进程中看到的那样……罗马人最初的目标仅仅是征服意大利,短期后将整个世界置于他们统治下,他们所掌握的丰富资源,对这一结果的贡献不小。”
波里比阿认为在政体上,罗马共和国胜过斯巴达:第一,是因为斯巴达政体是人为设计的,是莱库古在短时间内创造出来的。而罗马的共和政体是自然发展出来的,是自然演化而成的,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经过了无数的斗争和尝试。罗马人在痛苦和灾难中,一旦意识到有新的需要,他们就会反复提出新方案,并从中选择最好的。第二,在罗马政体内,三种因素是处于竞争状态,而斯巴达靠得是一种因素的协调作用。斯巴达政体的稳定仰仗的是元老院贵族的努力,它一直在对立的两个因素中维持着平衡。在罗马政体中,可以看到这三种因素没有一方能在任何其他两方同意下,有所作为。罗马的执政官的职责是统领军队,指挥作战;元老院为军队批款;公民大会对执政官缔结的条约进行表决。没有元老院与公民的合作,执政官就无法指挥作战,就无法完成其职责。元老院虽然大权在握,但没有公民大会的最终审定,元老院无法判处包括死刑在内的重刑。要废除元老院成员的特权,也要在公民大会通过才能生效,若保民官行使否定权,元老院则不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决定,甚至不能召开会议。而公民大会则受制于元老院,公共工程的建造,由监察官编制计划,签订合同,承包给个人。征税也是用合同交给包税人来办理。这些关系到所有人利益的事,都置于元老院的控制与监督之下。就连民事裁判官也是由元老担任的,因此人们都希望元老院能成为他们的保护者,因此不敢贸然违抗元老院的意旨。公民对执政官也有所顾忌,因为他们在执政官的权力支配之下。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斯巴达政体只适合于保障国内公民的自由与财产,不适合于对外征战,而罗马则能够依赖它的制度,更有效地征服与统治其他民族。
波里比阿一开始就指出,他分析罗马共和国政体时不求面面俱到。波里比阿的分析是希腊式的,重视的是高级官职、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作为城邦,罗马和希腊有相似之处,高级官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是统治罗马的三驾马车。政治观念上,罗马的国家最高主权属于罗马公民,所有官员由公民选举,向公民负责,司法由公民掌握。他把三者视为罗马共和国政体的核心。
波里比阿在他的历史研究中以人的心理与行为为基础,提出了政体循环理论,并用该理论分析了当时的希腊国家与罗马共和国,很好地解释了罗马兴起的历史。他在混合政体理论中得出了权力制约平衡原则,是人类首次提出的权力制衡学说,对后来法国的启蒙主义者的政治理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及美国宪法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肯定了混合政体的优越性之后,波里比阿考察了混合政体的自然演化。尽管罗马共和国是混合政体中最稳定的一种,但也难免衰落。这里,波里比阿比较了罗马与迦太基,以此来说明这种自然演化。迦太基的混合政体在波里比阿眼里没有罗马共和制发育的完善。在迦太基,一切创意皆来自其公民,在罗马是元老院。在迦太基,议会中大权在握的人是普通民众,在罗马则是最优秀的公民,因此罗马在决定国家事务的时候更贤明。迦太基比罗马更早达到了其政体的巅峰,第二次布匿战争时,迦太基的体制已开始衰落了。在《历史》中,波里比阿认为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在元老院。
罗马的霸权是从打败迦太基开始的。罗马共和国在击败了迦太基以后达到了其巅峰,但罗马共和国也潜藏着衰落的因素。波里比阿说在公元前三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权力的三部分达到了顶峰,罗马赢得了内部的稳定和对外征战的胜利,但此时罗马共和国的三个组成部分也会同时开始衰落。这种衰落来自两方面:其中之一是当一个国家取得了绝对安全与持久的繁荣之后,其生活会变得越来越奢侈,公民对官职和其他欲望对象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第二有些人民认为少数人出于嫉妒损害了自己,出于对官职的爱慕而相互吹捧,他们会退出混合政体,不再与其他两部分分享统治权,从而将国家变为暴民制。政体演变的关键在于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关系。政体演化说明,富裕使少数富人变得更贪婪,使多数人的权力欲望膨胀。这两者的结合对于混合政体是致命的。少数富人的贪婪使他们疏远了人民,多数人权力欲望使他们丧失了应有的伦理道德。于是,国家先是沦于寡头政治,接下来就是暴民政治。
以罗马而论,从国家的总体结构上看,罗马的共和政体的复杂性,远超希腊城邦。波里比阿从未论及罗马人的公民权问题,特别是其公民权的开放性;没有涉及意大利同盟的存在及所属公民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可能性;也没有谈到罗马人口对政治的影响。希腊城邦的成年男性的公民人口平均不过数千。在罗马,公元前323年,其公民人口已达15万人;公元前252年,30万人;公元前209年,因汉尼拔战争所造成的伤亡,下降到13万;到了公元前189年,回升到25万;20年后,罗马公民人口突破30万。从此时到公元前2世纪末,公民人口从未低于30万。因此大规模的集会,无法在实际生活中实现。此外,罗马公民的分布也很广泛,如果要求他们亲自出席会议,会有很多实际困难。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许多公民往返罗马至少需要半个月到20天,无法经常性地出席罗马的公民大会。罗马的直接参与体制,让无法亲自参加会议的人不可能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即使所有人都能够出席,在当时缺少通讯和扩音设备的情况下,实际也无法举行会议。学者们估计,经常出席罗马公民大会的人,只是罗马城及其附近的几千人。波里比阿的《历史》中,没有对罗马不同类型的公民大会及其公开表决和集体投票制度的描述。
罗马元老院就高官而言,波里比阿的分析存在不少问题。执政官在罗马之时,裁判官等其他官员的权能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在召集元老院会议时,如果执政官在罗马,召集会议的就是执政官;在召集公民大会时,如果裁判官与执政官要同时开会,执政官必须为裁判官让路。选举时,执政官可以主持其他官员的选举,其他官员则不能主持执政官的选举。
执政官不是君主。首先,波里比阿没提到执政官的有限任期及两个执政官可相互否决,这是对执政官权力的制约。执政官任期只有一年,两个执政官权力平等,可以相互否决,这使他们不能建立起长久的权力基础。独裁官的存在,说明执政官权力有限。其次,波里比阿只笼统地提到其他官员,并把其他官员皆视为执政官的下属,此说有误。裁判官和市政官不是执政官的下属。他们由罗马公民选举产生,其权力来自公民。无论执政官是否在罗马,裁判官都有召集公民大会的权力;裁判官的司法权,市政官的市政建设和执法权,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执政官权力的。在战场上,裁判官的统兵权也独立于执政官。而每五年选举一次的监察官,其声望地位均在执政官之上。他们有登记罗马公民、厘定元老名单的权力,他们不会受到执政官的干预。执政官的下属是财务官和军团长官。财务官也是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军团长官则仅有部分由执政官指定。第三,在财政上,执政官不能任意从国库中支取经费。管理国库乃元老院的职责。
波里比阿对元老院权力的定位也有不少问题。他认为,元老院的财权是绝对的。其实,公民大会有时也会介入财政事务;监察官在工程发包方面的权力,连元老院也无权干涉。元老院依赖于高级官员,如果高级官员拒绝与元老院合作,元老院将无能为力。元老可以充任陪审员、在某种程度上能影响罗马的司法的作用,这一点波里比阿并未重视。
从波里比阿的行文看,混合政体像其他单纯政体一样,也有它的产生、发展、鼎盛和衰落过程。混合政体之优秀,不是因为它不会衰落,而是它汲取了三种单纯政体的优点,能够比较稳定、并持续长久。从波里比阿就迦太基和罗马政体进行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混合政体中的三个因素最看重的是贵族政体因素。他说:“在我看来,以最重要的特征而论,迦太基政体的最初设计是优秀的。迦太基人有国王;长老会成员是贵族;平民也拥有适当权力,国家的总体结构与罗马和斯巴达相似。但在汉尼拔战争开始之际,迦太基的政体正在衰落,而罗马的政体的正在完善……。在迦太基,平民在国家管理中的影响已居于支配地位。在罗马,元老院仍是决定性机关。这意味着,一国是大众议事,另一国则由最杰出的人物进行磋商,于是罗马人就公共政策做出的决定更加高明。换句话说,尽管他们在战场上常遭惨败,但他们顾问的智慧使他们在战争中最终击败了迦太基。”就是说,罗马政体优于迦太基的原因,是罗马元老院的权力即贵族的因素仍然占优势,而公民在国家事务中不占主导地位。
小西庇阿罗马政体的不良倾向,在汉尼拔战争期间和之前,都已露端倪,随着时间流逝愈发明显。在希腊,罗马人傲慢无比,只要不根据他们的旨意行事,无论是否合理,都会遭到严厉惩罚。公元前2世纪中期,罗马的显赫人物,已经败坏得不成体统了。最能表明波里比阿态度的,是他把西庇阿的美德与当时罗马的风气所做的比较:“他们(罗马的年轻贵族)纵情声色,有些人与男童,其他人则与妓女鬼混;许多人纵情于音乐娱乐和宴会,而且非常过分。”对波里比阿来说,罗马共和国走向衰败是一个渐进过程。马其顿战争结束后,罗马的外部已无强敌,而财富大量涌入。贵族的生活更趋奢侈和放荡。小西庇阿表现得越完美,罗马的道德就越堕落。波里比阿在他的《历史》中记载了小西庇阿在看到迦太基被攻陷后陷入了入熊熊大火时的哭泣。当迦太基终于被攻陷、陷入熊熊大火中时,小西庇阿由迦太基的毁灭,想起了历史上那些强大帝国的灭亡,如亚述、波斯等,小西庇阿相信,终有一天,罗马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小西庇阿为自己祖国的命运而哭泣:“看到整个城市被火焰吞没,西庇阿泪流满面,伫立不动,思考着城市、民族和王朝不可避免的变故,这种变故任何人都无法阻挡。他认为,这种毁灭曾经降临伊利乌姆(Ilium)这个一度光荣、伟大的城市,继而又落在了亚述、米堤斯、波斯和马其顿这些伟大帝国的头上。‘波里比阿,这是个重大事件,我不知道哪一天、以何种方式,也会有人把这种灾难加到我出生的城市头上,我对此深感恐惧和悲伤。’很难见到比这更切实、更令人伤感的场面了。当一个人身处巨大的成功,敌人遭到了灭顶之灾之时,胜利者却能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可能到来的毁灭,在繁荣和命运的轮回中,能够保持头脑清醒,这正是一个摆脱了虚弱感、值得人们纪念的伟人的特征。”这也是波里比阿的信念:理想的政体,和那些古代的伟大帝国一样终将一去不返。
注:文中图片均取自wiki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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