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节奏感

作者: 始安公士或 | 来源:发表于2014-10-17 22:15 被阅读1601次

    那位政治家“天资刻薄”,雷厉风行。他最反感官场常见的拖延症,要求官吏们不要把当天的政务遗留到第二天(无宿治)。在他执政的二十余年中,秦国一直在提速发展,每个县、每个乡、每个里、每个人都在新法与军功爵位的激励下奋力耕战。秦政节奏峻急,为古代社会之最。于是乎,人们很自然地以为,急性子商鞅主持的变法,同样是一往无前不喘气的快节奏。

    这真的是一个错觉!当然,《史记》没有骗你。太史公写《商君列传》时给人感觉变法似乎在弹指一挥间完成。但《秦本纪》清楚地标明,商鞅变法历时20年,并且分为两个阶段。

    北宋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变法历时7年,明朝张居正改革历时10年。两人的面对摊子远比秦孝公时期的秦国大,改革步调比商鞅更急。在数据这个硬指标前,给人印象最急迫的商鞅变法,反而显得从容许多。

    也许,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一下商鞅变法的节奏,重新认识一下那个看上去不知妥协为何物的猛人。

    咱们先来看看时间轴:

    秦孝公元年,秦国发出《求贤令》,卫鞅亡魏入秦,在景监的引荐下三说秦孝公,面试通过。

    二年,秦国唯一的大事是“天子致胙”。卫鞅在做什么?无记录。

    三年,庙堂开会讨论要不要改革,卫鞅驳倒了甘龙、杜挚两个保守派大佬。秦孝公封卫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大计。

    然后,秦国埋头努力建设,直到孝公七年才与魏国进行会盟。

    孝公九年、十一年、十三年、十五至十八年、二十三年均无记录,二十一年无本国大事。

    但前三者的次年都有大动作。例如十四年“初为赋”,开始向国人征收军赋。此后几年,疑似休养生息,积攒实力。孝公二十三年是大战后休整,次年与魏国大战于雁门。期间发生了几个政治事件,强制迁徙数以千计的抗议者、太子驷犯法、太子傅公子虔和公孙贾被处以肉刑。至于那些空白记录年份,无战事、无会盟、无新政,最大的可能是在埋头做准备工作。

    由此可见,商鞅变法有静有动,有缓有急,体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节奏感。只是,长期以来对秦政峻急的刻板印象,影响了我们对实际时间轴的感知。

    众所周知,秦国变法既不是最早,也不是最晚。

    最早的魏国李悝变法,用时长短不详。作为奠定了魏国两代半霸业的首创者,李悝变法十分成功。紧接着是吴起在楚国的变法,曾经被魏国揍得满地找牙的楚国,一时间成为列国忌惮的大患。根据楚悼王活动时间推算,吴起变法最多用了十年,仅为商鞅变法用时的一半。尽管改革大纲清楚、措施明确,但具体执行步骤较为模糊。考虑到吴起执政时还要四处领兵征战,实际变法的用时更短。吴起变法的策略是一上来就全面铺开,赏罚必信,强力推行。

    虽然成效快,但楚国的新兴力量没全面崛起,根基不够牢。这导致楚悼王死后,吴起也很被快楚国世族设伏杀害,变法因此流产。

    后来的商鞅变法显然吸收了李悝的经验与吴起的教训。改革分两步走,注意时机与节奏,并且下功夫培养新的社会势力。咱们先说说变法第一期工程。

    孝公三年,左庶长卫鞅颁布的第一批新法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他在向秦孝公陈述强秦奇计时就高举耕战立国的大旗。军功爵制有了,奖励耕织有了,按照爵位高低来划分不同的田宅臣妾衣服等级。激赏战士的同时,新法还严禁私斗。古惑仔都给我当良民去,否则依法严惩不贷。出人意料的是那几道不合秦国传统也不合六国传统的法令:

    1.宗室子弟没有军功的,就要剥夺宗室籍贯,想恢复资格就去沙场建功。

    2.在秦献公户籍相伍的基础上,搞什伍连坐相保。有人犯罪的话,同伍之人若是知情不报就同罪,实名举报且非诬告者有奖。

    3.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成年)却不分家的,赋税翻倍。所以请放聪明点选择分门立户,朝廷会依法授予田宅。

    4.那些从事末业不务农的人听着,要是经营不善变穷了,就以刑徒的身份继续劳动吧。

    怎么看都是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画风。但细细琢磨的话就会发现,除了对宗室贵族空前的严格要求外,其它措施主要都针对基层。进一步说,商鞅的改革一期工程是以改造乡村为中心,以建设新型基层行政组织和铺设法网为基本点。

    秦国变法为什么最成功?有人说是因为秦国世族力量弱,有人说是因为秦国历史包袱少。其实,这些只能算是有利条件,而不能称之为成功原因。与六国的变法相比,秦国变法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商鞅花了近十年重组乡村。

    按照秦史专家张金光先生的理论:西周春秋社会是邑社经济体,西周“王土”只是虚幻的概念,实则以相对独立性较强的农村邑社(老子的“小国寡民”)为统治根基。大环境如此,想加强集权也集不起来。随着生产力发展,邑社经济体衰亡,才催生了战国官社经济体。

    换言之,出现加强集权的客观条件后,才衍生了集权理念。

    包括秦国在内的战国诸侯都是官社经济体制。各国变法都在追求由国家直接“制土分民”,以确立土地普遍国有制与私人使用制的二重结构。尽管如此,六国没能彻底瓦解控制乡村经济命脉的宗族豪强,无论是王室还是封君,都不得不依赖固有乡村势力维持统治。其郡县制根基存在先天缺陷。而秦国变法彻底瓦解宗族势力,乡村经济命脉被乡政府牢牢掌控,故能由国家制土分民。

    新政的第一步通常是整肃吏治,但商鞅变法的第一步是重组乡村。事实证明,他选择的方向的确通往胜利。

    孝公三年,商鞅编民什伍而相牧司连坐。起初,数以千计的宗族代表到国都上访。商鞅不为所动,搁置一旁冷处理。(汗,说好的铁腕执法呢?)过了几年,这些人享受到了奖励耕战的改革红利,又来称颂变法。商鞅反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些豪强“乱化之民”尽迁于边城。(汗,说好的耐心呢?)大批地方豪强首领被清洗出局。这大概是孝公六年最重大的事件。

    商鞅的分户政策把大宗族拆分为个体小家庭,再用什伍相保将乡民重组为新的利益共同体。这些举措把乡村族群的血缘纽带转为地域纽带。豪强首领又被强制迁往边城,传统宗族势力对乡村的控制,完全被乡政势力所取代。

    尽管改革摧毁了乡邑宗族势力,却又最大限度利用了村社共同体的传统。譬如庠序乡校原为村社集会与施教的场所,变法后逐渐变为“以吏为师”的秦学室。村社共同的精神生活,特别是社腊等祭祀活动,也被秦官府利用。秦制,民二十五家以上则得立社,礼下庶人,笼络民心。这是商鞅变法常被忽略的另一面。

    就这样,商鞅成功将各种由宗族控制的乡村聚落,变为国家直接控制的基层行政单位。例如原先是村社宗族首领给村民分田,变法后则是国家主持授田。村社的公共水利设施原本为全村共同维护,变法后则是官府统一规划征发徭役整修。村民原先被村社宗族豪强控制,变法后则是乡官里典管辖。故而秦国的王权能下县,后世仅有共和国能做到这点。

    在瓦解守旧势力的同时,商鞅也没放松对新社会势力的扶持。孝公八年,秦在元里之战胜魏。十年,商鞅待兵围安邑,降之。两次胜仗培植了一批军功新贵。新兴军功爵户填补了出局宗族豪强留下的空白,也改变了秦国官吏队伍的结构。随着基层社会洗牌完毕,变法第二期工程也被商鞅提上了日程。

    此时的秦国的乡、邑、聚混杂,主要靠乡和几个国府直辖县来执行新法。动员能力比后来要弱一些。不过,这个局面从孝公十二年开始彻底改变。

    那一年,秦国迁都咸阳,脱离了老世族盘踞的旧都。商鞅顺势将小乡、邑、聚合并为县,在四十一个县里统一设置县令和县丞。这标志着秦国全面建立县制(此时可能还没有郡)。同年,以“为田开阡陌”为主要内容的田制改革也全面铺开。接下来,秦国的胜仗越打越多。立军功爵位的耕战之士控制了军界,学室栽培的文法吏与外来名士共同把持政坛,老世族势力逐渐退出了秦国的历史舞台。

    总体来看,商鞅重组乡村计划的中心是——将税役由“社”出改为税役由“户”出。这是官社经济体制的运作方式

    编户造册、什伍相保、开阡陌封疆、平赋税、统一度量衡、尽迁“乱化之民”于边城等措施,都是围绕这个中心进行的。集小乡邑聚为县,全面推行县制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国家充分掌握户口并完成了税役制度的配套改革。

    至此,纯法令型中央集权制在秦国牢不可破。纵然商鞅在秦孝公去世后不幸遭到车裂,但他的改革成果一直被秦国朝野贯彻了近一个半世纪。

    后世许多执政者虽然知晓刚柔相济和一张一弛的道理,但在行事节奏感上远没有达到商鞅的水平。具体而言,不是缺少等待火候的耐心,就是没有捕捉战机的准头。

    纵观这二十年两步走的变法,商鞅稳扎稳打,狠中带柔,每个步骤衔接得恰到好处。例如面对反对派的抗议,他先是耐心等待新法生效,而不是直接铁腕镇压。真要收拾的时候,出手干净彻底,绝不给对手反复纠缠的机会。秦政节奏虽然快,但改革周期拉得长。二十年改革进程都是高技术规格的精耕细作。变法的次序看似自上而下,实则走的是从基层逐步包围高层的路线。虽说有求治太速、行法太苛的负面评价,但商鞅没有用最快见效的那几招治标之法——治贪、减税、大赦天下,而是踏踏实实地重组乡村社会。

    最终,新乡村组织形态的建立,不仅实现了当时生产力的最优化配置,还彻底剥夺了其他势力与朝廷争夺乡村控制权的能力。新乡村在耕战政策的保护下,始终保持了完整的组织结构与较高的生产效率。秦国能保持百余年常盛的内在原因,正是由于社会经济基础足够硬实。

    商鞅没能功成身退,成为刚者易折的典型案例。然而,后人却极少察觉,这个敢于开启新时代的急性子硬汉,有着非凡的大局观与做事节奏感。正是凭借这两个核心技能,商鞅才能完成中国历史上最彻底的一次变法。他的确不善于保全自己,却能让后世自觉不自觉地沿着他开辟的道路走下去。继承者无论怎样吐槽,都还没法否定奠基者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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