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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之一百十八

《左传》之一百十八

作者: 世说说世 | 来源:发表于2019-08-05 06:44 被阅读1次

    四年

    【经】

    4.1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tan)。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4.2  秦伯稻卒。

    4.3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4.4  赤狄侵齐。

    4.5  秋,公如齐。

    4.6  公至自齐。

    4.7  冬,楚子伐郑。

    【传】

    4.1  四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4.2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郑人立子良,辞曰:“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乃立襄公。

    襄公将去穆氏,而舍子良。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则固愿也。若将亡之,则亦皆亡,去疾何为?”乃舍之,皆为大夫。

    4.3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及令尹子文卒,斗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yu)伯嬴于轑(liao)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shi)。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汰辀(zhou),及鼓跗(fu),著于丁宁。又射,汰辀,以贯笠毂(gu)。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

    初,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郧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郧子田,见之,惧而归。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

    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还,及宋,闻乱。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弃君之命,独谁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曰:“子文无后,何以劝善?”使复其所,改命曰生。

    4.4  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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