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新闻,百丽 BeLLE 退市了。
不知道大城市怎么样,但以前在我们老家的县城,女孩们以有一双百丽鞋为荣,百丽旗下的天美意也值得炫耀。他们的鞋店曾遍布中国。
我突然想起了一连串名字,它们曾寄托着很多人的憧憬:以纯、美特斯邦威、阿依莲、真维斯、Only……对我个人而言,特别是“杰克·琼斯”。
我对它执念最深,悔悟最晚。
一直到刚开始工作,我都觉得这个品牌很适合我。我买过一件杰克·琼斯的黑色机车风外套。花了 500 多块,在十年前,这不便宜。
穿着这样一件衣服,我跑了很多地方,坐大巴、坐摩的,和工人、农民或官员交谈。
现在回想,我是带着骄傲穿这件外套去采访的。
二
怀着很大的勇气,我找了一些杰克·琼斯当年的照片。
完全不敢记得以前的审美是这样的。
对更小的一点的男孩、女孩来说,当时受追捧的是以纯、美特斯邦威和风格独特的阿依莲、淑女屋……
广告图:周杰伦代言的美特斯邦威 广告图:淑女屋 广告图:阿依莲有些一言难尽啊。
三
其实“杰克·琼斯”曾带给我真的快乐。
当时穿上那些“机车风格”的设计,心里会得意。价格贵,但值得。
许多人分享了相似的心情。
“那时候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工作后用自己的钱买一身杰克·琼斯。”
“上学不用书包,就用美邦、森马的袋子装书,提手上的感觉就是炫。”
“看到全身都是YISHION(以纯)的人,会觉得对方整个人都在发光。”
“读高中时穿了一套依恋的衣服,憧憬的毛衣百褶裙那种,觉得自己美爆了、走路头扬得超高。”
一个女孩告诉我,十几岁时穿美特斯邦威,真的有“不走寻常路”的感觉。虽然这是学校里撞衫率最高的衣服。
一位男同事,2008 年来北京上学,被一个大他 4、5 岁的人领到杰克·琼斯店见世面。
他觉得好潮啊!可惜,没有他穿的号。同事比较胖。
公司里还有一位,自称是最早一批穿“杰克·琼斯”的人。
那是 2002 年左右,他记得北京只有阜成门华联商场才有杰克·琼斯。
“当时感觉真的很好,比 zara、HM 刚出来时感觉都好。特别贵。觉得买它就是买轻奢。”
阜成门离他家挺远的,但他会专门为了杰克·琼斯跑去。
四
这位同事已经 7、8 年不穿杰克·琼斯了。
那些因为一件“以纯”、“美特斯邦威”和“淑女屋”就无比快乐的少男少女,现在也长大了。
回忆过去,他们有些人会说“那时候的虚荣真搞笑啊”,“我当时是瞎了吗”?
在直男聚集的虎扑论坛上,杰克·琼斯”被戏称为“杰克·屌丝”、“杰克·穷死”。
女孩儿们则在豆瓣上,悔悟自己迷恋“淑女屋”和“阿依莲”的无知青春:
“小时候太贵,现在太丑。”
“以前觉得穿淑女屋的都是白富美,现在去逛淑女屋会感叹这么丑的衣服怎么会有人买。”
我得替杰克·琼斯,替以纯和淑女屋反驳一句:其实它们并不差。它们也不应该被这样嘲笑。我的羞愧感、和那些论坛上不太厚道的调侃,其实是指向当时的那个自己。
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地对它们期待太多。穿上它们,我们对自己加上了太高的评价。
到现在,杰克·琼斯也不便宜。一件外套要 1000 多,衬衫要大几百。在北京许多大商场都有他的门店。
以纯、美邦等的质量和款式也从来不太差。
我为什么产生“想想就想死”的感觉?是因为落差感。
我们曾以为,这些品牌就是时尚顶峰了,后来才知道,还有古驰、D&G 和 CHANEL。
世界中心,原来不是老家县城的解放路或人民广场。
那些让你无比骄傲的东西,长大了才知道,也没什么了不起。
人生最悲凉的一句话就是,“不过如此”。
五
找衣服就是在找自己。
会产生“想想就想死”的感觉,也是因为,当你真的找到了自己的风格,会不忍看过去的胡乱尝试。
我最不想承认的一点是,年轻时喜欢过那种“机车风”的东西。现在看,真的不适合我。
女孩们对这种感觉最有体会。
一个朋友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乱买衣服。这几个月想穿黑暗系的,过几个月买的衣服上全有蕾丝,再过几个月,又开始尝试英伦风,收集了各种格纹。
她因此积攒了很多再也不会穿的衣服,和再也不想看的照片。
但即使是现在看来有点可笑的憧憬,当时却是真挚的。为了表达自己,人们付出了真的努力。
一个男孩说,“ 05 年大学那会儿,书读得少,感觉杰克·琼斯就是第一品牌。省吃俭用买了一件,好怀念的青春。”
六
总是要经过很多自以为是、盲目摸索和幡然醒悟,才能找到自己。
发现自己的界限,可能就是从认识到自己穿不了某件衣服开始的。
发现自己的成长,可能也是从认识到某件衣服不适合自己开始的。
有时候,我们的衣服比我们的皮肤更靠近心灵。
对一些曾被憧憬,如今跌落的品牌,人们总是多一点情感。
优衣库很好,HM 也很好,但只有“美特斯邦威”的老板被抓时,才会引起那么多人的感叹和怀旧:
“一个时代结束了呀。”
结束的是一些人的青春。
那件陪我跑了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的黑色外套,早不知去哪儿了。
我曾穿过杰克·琼斯,想想很尴尬,但也挺怀念的。
读后思考:
你是穿着什么长大的?
网友评论
高二时,我拥有了自己第一双耐克鞋。尽管,那个时候的我,皮肤暗沉一脸痘痘,体重60kg+,学习渣,可以说,挑不出什么优点,但是,当我第一次穿着那双鞋去学校时,依然骄傲万分,感觉自己已然成为白天鹅。现在想来,那双鞋其实很丑,完全不明白自己当时为啥就在辣么多好看的鞋里挑出辣么难看的一双鞋。
后来呢,上大学以后第一次遇见真正意义上的白富美,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辣么大,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辣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深深意识到,以前的自己,根本就是个白痴。此时的自己……嗯……好像……也没好到哪去……
现在呢,我想,这辈子我是没办法完全探索这个世界了。但是,我成了那个会被家里小辈讲起的,那个在国外的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