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以杀相连。
原注:大率以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贤俊,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为好,否则无子,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轻须要功灾民;杀重身轻只要印比;无官星,只论财;若官星阻滞,要合扶冲发;官星泄气太重,须合助遥会,若杀得身轻而无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为子女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庭设官,官治万民,则不敢妄为,循守规矩。家庭必酋长为官,出入动作,皆遵祖父训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则为逆子,父反以子管制,显见父不得自专矣,故谷以克父克母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伤为子女。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煞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两说,可为确据也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无食伤无官杀者,又作何论?故命理不可执一,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旺衰,四柱之喜忌则用之。故“喜神看与杀相连”者,乃通变之至论也。
如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日主旺,印绶得,食伤轻,子必少;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女多而贤;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地,亦无子;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妻星,子必无;日主弱,官杀重,印绶轻,微伏财,必多女;日主弱,官杀重,食伤轻,有比劫,女多子少;日主旺,官杀重,无印比,子必无。
日主旺,食伤轻,逢印绶,遇财星,子少孙多;日主旺,印绶重,官杀轻,有印绶,遇财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者。
又有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者,盖母多恶意子之意也。
故木多火熄,金克木则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则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则生金;金多水渗,火克金则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则生木。
以官杀为子女也,此这谓也。明虽以官杀为子女也。大率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此皆余之试验者,故敢更定,仔细推之,无不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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