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十六·生时

作者: 玄空的北 | 来源:发表于2019-06-06 11:53 被阅读5次
    滴天髓十六·生时

    生时乃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辩。

    原注:子时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后四刻,七分癸水用事。评其与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木用事何如,局所用之神,与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穷其浅深如坟墓之定方道,斯可以断人之祸福。至同年同月同日而百人各一应者,当究其时之先后,又论山川之异,世德之殊,十有九验,其有一验者,不过此则有管,彼则子多,此则多财,彼则妻美,为人异耳。夫山川之异不惟东南西北,迥乎不同者,宜辩之,即一邑一家,而风声气习,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贵贫贱,绝乎不侔得者宜辩之,即同门共户,而善恶邪正不能尽齐也。学者察此,可以知其与替矣。

    任氏曰:子时前三刻,壬水用事者,乃亥中余气,即所谓夜子时也。如大雪十日前,壬水用事之谓也。须从司令子例而推。如生时用事,与月令人元用事相附,是日主之所喜也,加倍兴隆;是日主之所忌者,必增凶祸。生时之美恶,譬坟墓之穴道;人地之用事,如坟墓之朝向。不可以不辩。谓穴吉向凶,必减其吉;穴凶向吉,必减其凶。如丙日亥时,亥中壬水,乃丙之煞,得甲木用事,谓穴凶向吉;辛日未时,未中己土,乃辛金之印,得丁火总事,谓穴吉向凶。理虽如此,然时之不得当者,十有四五;夫时沿有不的,又何能辩其生克乎?如果时的,纵不究其人元,亦可断其规模矣。譬如天然之龙,天然之穴,必须天然之向,必有天然之水,只要时支不错,则吉凶自验,人元用事,到底不比提纲司令为重也;至于山川之异世德之殊,因为发福有百变,见祸有轻有重,而况人品端邪,亦可转移祸福,此又百变之所得而拘者矣。宜消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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