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懿,咱妈过两天要来咱家,估计还得待上段日子,你赶紧把客房收拾出来。”任远几乎用命令的语气告知她这个消息,容不得半点商量。
晓懿脑袋“嗡”地响了一声,浑身像针扎般难受。自从结婚搬到这个房子以来,任远家就没有消停过。上上次是他远房的姑姑,上次又是他远房的舅舅,这次婆婆干脆亲自登场了。
1
沈晓懿在大学时的学生会认识了任远。任远是出了名的寒门才子,虽然家里地处偏远农村,但任远长相清秀,学习成绩也是数一数二,据说是他们镇的高考状元。沈晓懿经常在食堂碰见他,身边放着一本书,手里端着一碗白米饭,就着食堂的免费菜汤,边吃边认真盯着书上的文字。学生会里的相处,一来二去俩人熟络了,沈晓懿渐渐对任远产生了好感。比起身边那些纨绔的富二代,任远简直就是男生中一股清流。沈晓懿单纯漂亮,追求她的男生可不少,小到送花,大到送奢侈品的都有,沈晓懿一一拒绝,唯独把生日那天任远送的一本英文辞典视若珍宝。因为,她知道,为了送她这个礼物,任远已经持续吃了一个月的米饭拌菜汤了。
任远是对自己有好感的,沈晓懿坚信。可一直没能等来他的表白,每次见到任远他都是一副紧张到手脚无处安放,话也说不出来的程度。沈晓懿有些忍俊不禁,决定主动出击。可当她鼓足勇气对任远说出“我喜欢你”时,任远却躲躲闪闪起来,他沉默了半晌,终于说出:“你很好,但我们不合适。”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何况沈晓懿又那么优秀,任远没有理由拒绝啊。再三逼问下,任远终于说明原因:其实他见到沈晓懿第一眼就爱上她了,可是自己家里条件太差,父母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大学学费全贷着款,家里还有个读高中的弟弟。他要用所有的时间学习和兼职赚钱,根本挤不出时间来谈恋爱,再说沈晓懿条件那么好,以后不一定瞧得起自己。
沈晓懿“噗嗤”一声笑了,她还以为是什么难以启齿的理由呢。她拉过任远的手:“我就是喜欢你这样努力进取的穷小子,现在没有的东西以后早晚也会有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
任远紧紧抱住沈晓懿,眼睛红了。
2
沈晓懿果然说到做到,大学四年,她把昂贵的化妆品换成了最平价的那种,在食堂打菜也要细细斟酌。一来看到生活拮据的任远,自己也为曾经的奢侈而自责,毕竟省下来的钱是任远一个月的饭钱;二来沈晓懿生活费的一半都补贴给了任远,他要还学费,还要供弟弟读书。但沈晓懿一点也不觉得苦,天天泡图书馆比天天在外逛街来得充实。
大学毕业了,他们都在本市找了个稳定的工作,接下来顺理成章应该见父母了。沈晓懿父母就在本市,她也经常跟父母提起任远,只是准备见沈晓懿父母那天,俩人还是有些底气不足。
好在沈晓懿父母识大体,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满意,嘴上还是对沈晓懿说:“婚姻的路是自己选的,父母干涉不了你,但这是关系你终身的大事,一定要深思熟虑。”沈晓懿听不出父亲话中的深意,一门心思觉得父母接受了任远,高兴地欢呼雀跃,恨不得第二天就把证拿了。
“这个傻孩子,永远长不大。”母亲无奈地摇着头。
婚礼那天,父母和沈晓懿都哭成泪人。父亲拉着她的手:“孩子,祝你幸福一辈子。但无论以后发生什么,你过得怎么样,父母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沈晓懿觉得自己的父母简直是天下最好的父母了,不仅帮任远还清了学费,还送给他们一套市中心全款买下的三房两厅。这让任远也受宠若惊,觉得自己真是几十辈子多难得修来这样的福气。他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发誓,会一辈子对晓懿好,绝对不会辜负岳父岳母的期望。
3
结婚后的一周才第一次见到婆婆。婚礼那天婆婆借口说农活走不开,难道什么事情不比亲生儿子的终身大事更重要吗?后来才知道,婆婆是怕去了城里以后小俩口就不用回农村再补办一次婚礼了。沈晓懿虽然有些不满,还是随任远回家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嘛。
来到任远家时,家门口围了一堆人,大家像打量外星人似的打量着沈晓懿,弄得她浑身不自在。
“哎呀呀,这就是我这位大媳妇啊!大家看,我没说错吧!长得跟仙女似的!快快,进屋!”本来嗓门就大的婆婆声音不禁又提高了八九度。
“我这媳妇是从城里来的呢,家里五六套房子,你们知道城里的房子多少钱一平吗?好几万呢!我们这一栋楼都抵不上他们几个平方!而且啊!我这媳妇是独生女,以后房子不都归他们啦……”婆婆笑得牙都歪倒后脑勺去了,黑瘦的脸笑得一脸褶子,沈晓懿对她第一印象差极了。本来她还想继续说下去,任远扯了扯她的衣角,又胆怯地偷偷看了沈晓懿一眼,小声说:“妈,晓懿还在这呢,搞得我们好没面子呢!”
“这有啥,我儿子有本事呗,大伙只有羡慕的份!你说是不是!”说罢拉过她的小儿子任兵:“你看看,要你学你哥,找个城里家里有钱的媳妇,可以少奋斗多少年。非要跟那个周芬芬在一起,以后有你们受罪的!”任兵撇撇嘴,低头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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