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此不是要评判江歌事件,谁对谁错,最终判决给已终给了答案。
本案判决是对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知恩报恩等朴素价值观的一次重申和宣示。
这件事发生到一审二审终审,纠纷那么久,说明事件其间法、情、理的相互争执有不少的权衡困难和取舍的悖论值得我们深思。
有这么一个故事:
乐观小张和悲观老王俩个人去非洲寻宝。不巧俩人遇到了一只饥肠辘辘狮子在觅食。这时,乐观的小张说:“我们最好快点跑!”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把背后的包打开,迅速的换上了跑鞋。老王看着狮子,绝望地说:“有意义吗?你难道跑得过狮子吗?”只听见小张说,“是啊!当然跑不过它,但只要比你跑得快就行啦。”说完,小张就跑了。
假设狮子只需要一个人来当早餐,那么谁都能牺牲自己。但是,道德要求我们自我牺牲吗?谁来牺牲?
假设小张和老王都知道自己无法打败狮子,逃跑才是唯一的出路。这咱种情况下,考虑自己,在道德上应该是被允许的。
两个寻宝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糟糕处境。如果小张或是老王要牺牲自己,的确超出了道德要求。如果他们自凭命运,看谁跑的快,看谁会被狮子吃掉,那很公平。
但是结果是明摆着的——小张跑得快,老王肯定会被吃掉。
如果这样,说白了就是小张让弱者陷入了绝境。可是,这也不是他牺牲自己的理由啊。毕竟,如果小张能自我牺牲了,为什么老王不这么做呢?再者如果两个人都这么做,都主动喂了狮子,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再假设,老王看到自己也跑不掉了,就想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不跑了反而主动去投喂狮子。这种情况,小张是不是应该受到这良心的谴责呢?他回家以后会不会受到公众的责难呢?我想有可能会。
但是他能怎么办呢?又应该怎么办呢?
——道德允许我们做什么来拯救自己呢?
我们改一下故事设定:
老王年青的时候是个运动员,虽然现在年纪有点大,也干过不少坏事,但跑起来也不逊色于小张。他们现在唯一能确保自己脱离狮口的方法就是绊倒同伴。
我们每个人都会脱口而出:在道德上那肯定是错的,不公平!一个人故意对另一个人使坏确实不公平。但是我们想一想:一个人跑得比另一个人快是公平的吗?一个年轻小伙和一个老头子比谁跑得快公平吗?年经大了跑不动是原罪?活该被淘汰?
这里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为了自救而导致无辜的人死去,在道德了是否可行?
我们换种情形,假设小张和老王在排队,小张在前面,有个恐怖分子朝队伍开枪,小张猛蹲下躲过了,子弹射中了后面的老王。
小张自救的同时,导致老王的死亡。即使小张有预见老王会被射中,可他没时间提醒,也不希望老王被打死。老王的死不是小张的自救手段。老王只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再进一步,如果小张为了避免被杀,把老王拉到自己前面。这时,道德肯定不允许小张这么做。
一个人是否被他人当做防御手段而受到威胁。对他人的尊重,是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
我们再进一步设定第三种情形:
一个疯子把你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你驶来,片刻后就要碾压上去。你手里有只拉杆,可使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可是,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躺着一个在睡大觉的工人。考虑以上状况,你是否应拉杆?
你通过拉杆拯救自己,即使导致了别一个工人的死亡,在道德也是被允许的。
再换种情形呢?
你唯一的自救办法是用石头丢路边的人,使他慌张摔倒在铁轨上,被电车撞死。
你这种情况就是拿路人当盾牌以救自己,路人的死是你自救的必要手段,不像那个工人的死,毫无必要。
路人没有被利用的权力。未经他人同意,这是对权力的践踏,是根本性的道德错误。当我们把某人当成盾牌,我们是在将自己的不幸转嫁给被迫承受的那个人。
首先,被嫁的不幸及对其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自救的唯一途径是让旁边的女孩刮破裙角,在道德上是能被接受的。如果我从一收破烂的手里抢过一只铁板挡住了子弹,这时我肯定是侵犯了他的财产权。但是我能用这铁板能救一条命,是很划算的,即使收破烂的老伯可能会告我侵权。
其次,转嫁行为本身代表了什么?
你有权力为了保护自己让电车改道,但是你预见了工人的死亡就是残忍地把不幸转嫁给了别人。如果你知道工人有意识且能躲掉倒也无所谓。如果工人是上面那种情况,让致命的电车撞向他,肯定是不道德的。
也就是说,无意识的工人对你是一种“无辜的威胁”,他的存在好像在道德上阻止了你去自救。
回到开头狮子的故事,小张把不幸转嫁给了老张和电车撞向不知情的工人一样不道德。大家会觉得这两种情况下,大家都只顾自己在道德上是情有可原的啊。
但是这两个故事性质不一样的。在狮子的故事里,是两个人同时面对威胁,而在电车例子中,是你自己一开始就是独自面对危险。
不同的在于,狮子的例子中,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老王还是危险的。而电车例子,你什么都不做,工人是安全的。就如开枪的例子,如果恐怖分子拿着枪无目标的扫射,所有人都是不幸的,小张蹲下躲开了导致被射中了老王道德上讲得通。如果恐怖分子目标就是前排的小张,他弯腰避开,就是把不幸转嫁给了别人,对别人是不公平的。
我们再回去开头,轨道上的工人、队伍后面的和跑得慢的老王,他们只能仰天长叹——上天对他们太不公平了。但是工人刚好睡在轨道上,老王刚好排在第二个,这些都是不公平的。想一下,许多人来生下来就是残疾的,有人活在贫困、战争和疾病的环境中,而有些人却生下来就衣食无忧,这公平吗?
这些种种不公平的困境,在此扯也罢,在自媒体上争论也罢,从法官到键盘侠,或许都想去尝试寻找一些“最好的”结果。但现实是残忍的,没有人知道到底什么是最好的,或许世上就没有什么是最好的。就是有,也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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