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听到蒂姆邓肯这个名字是中学跟同学聊NBA,谈话过程中我表示几乎没怎么听过邓肯。然后同学用一脸鄙夷地表情给我列举了邓肯逆天的数据和荣誉,最后加了一句,他在31岁就已经锁定了史上最佳大前锋。
所以之后我跟其他人聊NBA,但凡有人说不了解邓肯,我也会一脸鄙夷地朝他说一句,人家可是在31岁就已经锁定了史上最佳大前锋。
可念叨了这么多年的史上最佳大前锋,所有关于他的记忆都是跟科比和詹姆斯有关,当然还有他那副万年不变的表情,其他乏善可陈。
他在新秀第一年就打出了20+10的数据,拿到最佳新秀,成为炙手可热的新星和媒体的宠儿。可这样的数据一直延续到他职业生涯的尽头,没有爆发,也没有低谷。看久了,人们也再无兴趣。
有人说,邓肯20岁时就像30岁打球,结果40岁还是像30岁打球。可以出十分力却只出五分力,只能出五分力时还是出五分力。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可又有多少人能够接受这种告白的方式。
那边是一个赛季的巡回演出,最后一场惊为天人并带走胜利。这边却是一个赛季辅佐新王,最后一场比赛亦是系列赛的终结,而且本想梦回年少,来个势大力沉的扣篮,却被后辈结结实实地帽个干净。
一个美好的如童话,一个却现实地不能再现实。
醉花宜昼,醉雪宜晚。
但两个人却同样努力,同样执着并富有责任感,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只献给了一支球队。相同的五枚总冠军戒指,仿佛冥冥中二十载殊途同归的伟大。
一直觉得,理性的人不该过多的回忆过往。就像37岁的科比和40岁的邓肯,他们依旧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段。科比可以跟马云学习怎么开公司,或者开个球迷见面会,再或者和瓦妮莎秀恩爱。邓肯也可以继续他的心理学研究,或者钻研豪车的构造。像他们这种40岁就已经功成名就的人,只要迈开大步往前走,自然是一片坦途。
可篮球不论是对他们还是对球迷,都已经成为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它就静静地陪伴着人们成长,看着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变得勇敢、好胜、富有责任感。他们模仿偶像,在青春的岁月里变得放荡不羁抑或沉静干练。最后,那些无忧无虑地追梦少年,在偶像退役的时候,青春也就结束了。
他们已不在江湖,但江湖还有他们的传说。
书上说,岁月会磨平人的棱角。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时间只是消耗了他们的气血。八十岁的卧病将军,只要给他健康的身体,依旧会陷阵杀敌。时间在他们身上留下了痕迹,但终究没法改变一切。
蒂姆邓肯21岁来到圣安东尼奥马刺,19年的时光仿佛只是让他的胡子变得些许发白。但当双腿再也迈不动,再也跳不起,他按下灯光,静静地走下舞台。我们本该坦然地目送他离去,只是告别从来不易。
那熟悉的背影挥了挥手,心里最后一道防线崩塌,洪流奔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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