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原著是很多年前就读过的,感觉比起《金锁记》、《倾城之恋》和《沉香屑系列》有所不如。至今我也不认为这种看法需要改变。虽然报纸上拼命报导说这是张的代表作,说短短28页纸让她写了30年才发表。我想这不过是为宣传电影搞的噱头。写过东西的人都知道,一篇东西写出来往往是趁一时之兴,短篇尤其如此。如果作者一时写完后觉得不很满意(越是名作家越是爱惜羽毛),可能也就放在那里暂不发表。隔了几年拿出来,心境变了,再看旧作,反正没有发表,还是删改掉一些与现在心境不合之处吧,改完后仍觉得可以进一步改,或者竟成了鸡肋,于是再度丢入书柜。再过个十年又翻出来,于是又改,改来改去,觉得也就这样了,作者已老,著作等身,灵感与激情日渐淡化,那么就这样吧,拿去发表,读者爱说什么说什么吧!可是读者狂热追捧,认为作家越晚期的作品越值钱,其实人到老年阅尽沧桑,心底沉淀多了,能表达出来的反而见少。
张爱玲的小说总在苍凉中透着冷嘲,尤其是对于女人的冷嘲。她说:“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她小说中的女主角无论多么美好,但或多或少也会承袭这些特点。王佳芝也不例外,“眼光如豆”正是她的明显特征之一。
《色戒》在我看来不过是张氏风格的又一篇,如同《五四遗事》一样的嘲讽青年学生的无聊无知,如同《连环套》一样嘲讽女人的痴情和空虚。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流亡女学生演爱国戏演上了瘾,在无知热情同学的忽悠下跑去刺杀老汉奸,结果临时心慈手软反而被老汉奸杀死的故事,在我看,跟《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没有本质分别。但是看完电影后,我不觉哑然失笑:“两码事嘛!”
诚然,看得出,李安在细节上尽量接近原著,无论是王佳芝的蓝色旗袍还是钮扣耳环,甚至于咖啡馆的桌布、三轮车上的三色风车,都完全忠实于原著的描写,处处在昭示天下:“这就是张爱玲描写的那个《色戒〉!”可是狡猾的李导在大关节上却加上了自己的理念,从而使张的《色戒》到了电影里变了味道。
小说里的王佳芝是个单纯热情虚荣而无聊的女学生,对于演戏出风头这种事有着漂亮女孩常见的那种浅薄的癖好。演出成功时,她兴奋难眠,和两个女生一起半夜坐车逛街。后来色诱刺奸,也是众人七嘴八舌定下的美人计。在与梁闰生发生关系时,因为灯光的缘故(其实也包括她心里的狂热激情因素),连这个猥琐的男生看来也不那么讨厌了。色诱失败后,她只在心里自悔太傻,后来到了上海,又有人请她继续未完的事业,她没怎么经过思想斗争就答应了。电影里的汤唯选得很好,除了没有张爱玲描写的那种“秀丽的六角形脸”,其他方面都具备了,秋水寒星般的眼睛,饱满的樱桃小口,细腰丰臀,穿旗袍尤其好看。与书中不同的是,电影里的王佳芝并不是一个浅薄虚荣的女孩,她很低调内敛,温柔单纯,因为暗恋学生领袖邝裕民而加入话剧社,又因为他的忽悠而参与刺杀汉奸,继而失身,继而真正爱上了汉奸,最后拉着邝和其他同学一起走上不归路——也算一场冤孽。电影版王佳芝不像小说那样自幼被众人追求,抵抗力超强。事实上,电影里的王小姐纯真而无奈,她一直得不到亲情的温暖,只能靠演话剧交朋友来填补内心的寒冷。邝的慷慨激昂对她是种诱惑,可是这种诱惑比起易的温情和迷恋来是那么不堪一击。电影里的王比小说中的王更加冷静理智,对付起形形色色的人等来游刃有余,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说电影小王是个奇才。
小说里的小王觉得与老易在一起好像洗热水澡,而电影里的小王则哭诉每次老易都要她流血哭喊才满意(虽然三场戏只有第一场有性虐待表现)——既然如此她怎么还能爱上他放过他呢?难以理解!电影里被删的部分在我看来并没怎么推进王对易的感情,当然,如果删去又只会更糟。小说里的小王在老易临时起意送她戒指时还颇担心自己挑的这小店拿不出像样货色,让她在老易跟前丢脸,直到那粉红钻戒出现她才松口气。见老易慷慨解囊为她订下预备次日付款(还没到手),立刻就一副穷孩子没见过世面的嘴脸,觉得老易对她有真心,决定放他一马。结果是自己当晚十点就被老易枪毙了,那美丽的钻戒她连多看一眼的机会也没有。电影版小王就要幸运得多,还戴着大钻戒在马路上溜达了一圈。小说里的小王放走老易是一念之差,事后立即后悔了,决定躲到愚园路亲戚家里去看看风头再说。电影里的王佳芝似乎并无悔意,而是直奔福开森路,连毒药也不吃了。知道老易若肯放过自己自然会放,不肯的话,逃到哪里也没用——惊人的理智。慷慨赴死的小王大概觉得死在老易手上也是无憾的吧?电影里的王佳芝比小说中的更有内涵更加迷人,从而让人觉得,能让这样一个女人舍命来爱的也必定是个了不起的男人。
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叫易先生,电影里叫易默成,导演显然在暗示这个角色不仅取材于张的原著,更有丁默村和胡兰成二位著名汉奸作艺术原型。我个人觉得梁朝伟的外形并没有美化汉奸,他的小个子、长鼻子、嘴角边狰狞的纹路、耷拉眼皮使眼睛微成三角之形,都跟我想象中的高级汉奸样子差不多。小说里的老易是个自私自利的老色鬼,身边女人常换,老婆看得很紧。电影里的老易是个成熟冷峻的男人,他没有子女(汉奸活该断子绝孙的吧?),老婆是个只知道享乐的浅薄女人。他的工作也并不容易,一方面要应付日本主子的吩咐,另一方面要躲避抗日志士的追杀。人到中年,婚姻家庭并不能为他分忧,昔日的党校同学现在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日本人对他并不满意,而他所效忠的政府也日薄西山——将来的下场如何,他不是不清楚,但是也许是出于惯性也许是因为怯懦,他还是要努力工作、努力保全这条残命。纵情声色大概是他发泄紧张情绪的一个重要方法,对王佳芝,他由不信任、垂涎、虐待发泄到迷恋和依赖。到最后,给观众的印象是这个男人与其说可恨,不如说可怜可悲。
他似乎也不是单纯的汉奸。面对奄奄一息的抗日志士,他不顾可能来自日本宪兵队的麻烦,坚持要“给他一个痛快”——在人性化对待抗日志士的同时,也切断了日本人追查美国捐赠重庆军火的线索,后来导演又特意借王佳芝他们的抗日领导人老吴之口强调说老易劫走了那批军火,但奇怪的是日本人也在追查军火的下落。那么这批军火哪去了?难道说是老易同志捐赠了新四军?人在曹营心在汉哪!后来老易又在日本饭馆里对小王说鬼子杀人如麻,其实心里比谁都怕,美国一开战,日本就快完蛋了云云,于是机灵的小王不失时机地唱起了“家山北望泪满襟,咱们俩是一条心”,直唱得老易老泪纵横,还喝了小王饱含革命深情递过来的一杯酒,让我以为汉奸被策反成功了,后来老易递给小王的那个神秘信封,我还以为是他发给陈立夫的投诚信呢!
书里的老易迷恋的只是小王的青春美色,小王恨不得时刻提溜两只乳房在他眼前转才能留住他。而电影里的易真正爱上了王,那种情感更像是两个乱世中苟延残喘的可怜人彼此取暖。书里被描绘成“鸽子蛋”的是一只十几克拉的钻戒,老易不肯买给老婆。而电影里那只六克拉的钻石竟成了小王眼里的鸽子蛋,感觉好像是老易把本该给老婆的待遇给了小王。书里刺奸的地点是革命同志们商量好的,由王借修补耳环的名义带老易进入一家珠宝店,然后埋伏好的革命同志们一举刺奸。地形是他们事先看好的,楼上楼下的构造,门口窄小,刚好瓮中捉鳖。而电影里这个店却是老易自己选的,买戒指也不是书里写得那样心血来潮,而是一个深情浪漫的surprise安排。书里老易逛珠宝店时官架子十足,还要小王作英文翻译,而电影里老易举止风流潇洒含情脉脉,还很文艺腔地使出必杀技说:“我对钻石不感兴趣,我只想看它戴在你手上。”于是小王就此被成功策反。书里老易批示枪毙小王后,若无其事继续看太太打牌,还自私地暗自抱怨太太交友不慎引狼入室,还决定明天把家里的厚重窗帘拆去以防刺客,一面又想正因为自己是这样无毒不丈夫的男子汉,小王才会这样爱他,又为自己杀小王找了半天借口,总之,一个自私自利心狠手辣的汉奸老色鬼就此跃然纸上。而电影里的老易看起来让人心痛得多:心爱的女人原来是来要他命的,他看起来很受打击,张秘书其实早知道小王的底细却知情不报等着看他笑话——这世界上还有谁能信?看到那个从小王手上摘下的钻戒,他条件反射地说:“不是我的!”回到家里坐在小王睡过的床上深情抚摸床单,追忆佳人倩影,显得很痴情的样子,看起来不像他杀了小王,倒好像是小王害了他。
至此,一篇警世小说彻底变味了。本来是嘲讽无知小青年的冒进糊涂和虚荣女性的空虚浅薄的,到了电影里变成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一对本不该相遇相恋的乱世男女,身处不同立场,怀抱不同信念,本应不共戴天,不料造化弄人,伟大的原始的爱情超越了一切,而这爱情终于又被残酷的现实击碎。
张爱玲小说刚发表时,曾有人批判她为汉奸张目。我倒不觉得她怎么张目,当然,怎样算张目,这火候我也不会把握。至少我觉得她在小说里没有美化汉奸。当然,在那个时代,只要不肯把汉奸妖魔化,那就算“张目”了吧?可是要把汉奸妖魔化势必要加上一些残酷恐怖或有关政治军事的情节,我觉得张爱玲恐怕是不擅长这些的。张爱玲自己也爱上了汉奸,女人的征伐观念较男性为弱(小龙女就是代表),张也不例外。我想她未必不知道汉奸的坏处,只是她觉得爱情更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一定会为此给汉奸张目。张爱胡,并不见得就此爱上汉奸这个群体。而老易说穿了,也只是天下所有有权势又狠毒自私的男人的缩影,只是故事背景放在了抗日战争时期。据说《色戒》取材于郑苹如刺杀丁默村案,有人为此要求张爱玲向郑道歉。据说张也是从胡兰成处听的这个案子,作家的想象力总是丰富的,于是想象出另一个可能,如果女刺客爱上了汉奸会怎样?于是写了篇小说,张显然有意回避原型,所以书中的人物不但名字不像,连出身也不像。为一只鸽子蛋动心的流亡女学生可能有,但决不会发生在大家闺秀出身见多识广革命态度坚决的郑苹如身上。
文字上的东西,读者不同感觉就不同,但是一旦拍成了影视作品,有100种读法的小说就变成了最多30种。电影《色戒》就是李安对小说的解读。小说中的受害者是女人,男人是残忍狠毒自私的,电影则相反,男人的自私是形势所迫,残忍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狠毒是因为骨子里的脆弱无助,要不是小王先欺骗他的感情,他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李安是男人,面临着中年危机的男人,读到《色戒》这样一个奇特的故事,不由自主要站在男人角度为老易辩护一下。于是有了易默成这个人物。我想张爱玲假如在世,也不见得会认为老易兼备了丁默村和胡兰成的特质。郑苹如家人要求李安道歉也有道理,谁叫他用了那个“默”字?李安把一部警世小说拍成一个文艺片,固然有票房上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中年男人的微妙心态。他也不见得就是想为汉奸张目(虽然确实有这种效果),只是他想表达想维护的东西与汉奸和床戏比起来,实在太渺小太难引人注目了。而即使是他真正想表达想维护的那些东西,其实也并无新意。这电影的好处在于背景和口音的怀旧感,每个片断看起来都很动人,但这些动人处又与电影的主题思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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