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些年写过许多篇文章,小说,传记,散文,诗,词,赋,表,辞,当然更多的是像这种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的杂记。就这样,也洋洋洒洒近愈百万字。看的东西很乱,写的东西也很乱。我尝试着写一篇特定的主题文章,她。
我一直以为:
有关于她,绝口不提。
我还一直以为我会单身很久很久很久,周围人都知道我是举世无双的中央大空调,对谁都暖。我每次唉声叹气说我怎么就单身之类的云云,朋友都会毫不留情的抨击我说,你把暖所有人变成暖一个人,你就会找到女朋友,就会找到爱情。
我和上一个女生谈恋爱是在十四个月以前,不知不觉,也过了这么久。说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也不为过,毕竟过去了。恋爱中,我尽可能的不和周围所有女生联系,我整个qq里五百个好友,六成女生。我真的是忍住了不去勾搭所有的女生,但依旧分离,我对所有的人都说我是传说中的的渣男,是我的辜负。
好了,再次说一句,对不起。
这次的主题是她,我翻遍了我的记忆,但我找不出形容她的词语,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遗世而独立”,晚上加班到凌晨离住的地方二十多公里远,不敢搭出租车于是做公交然后步行好远第二天满血复活接着去上班,一个人带着行李满世界找住的地方,或许在她眼里,男朋友能做的,我也能做。于是就萌生出了我要男朋友干什么的想法,当然,我是例外。
她谈过两次恋爱,二十二年里。三年前初恋和与一周前的现任。
都,是,我。
先别急着刷99。
我很荣幸,同时受宠若惊。
可能比较富有戏剧性,可事实就是如此。六年前相识,五年前互有好感,我追了一年,四年前相恋。三年前上大学异地,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莫名其妙的分手。直到一年前。
我两年里没见过他一次面,从14年到16年。时间和空间真的能改变一切,我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那天天空很灰暗,她在车站等我,我隔了好远好远就看到她,那真的是一抹忘不掉的影子,我骇然的发现我竟然对她还有感觉,我极其自然的拉了她的手,仿佛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三秋未见,不过一日”。
然后又是很少见面,虽然在一个城市,但依旧相隔甚远。中途也见过好多次。我毛手毛脚,她佯怒拍打我,我吃痛的躲开,她笑着追上来。
原谅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我的文章都是悲伤的基调,从未有过如此。再昂扬的文章在我笔下,也都是灰色的,只是这篇,可能有所不同,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嗯,我在这四个月里表白了无数次,每次都被拒绝,即使牵手如家常便饭连接吻都有过但还是拒绝,你知道那种喜欢真的会从眼神里流露出来,我知道我努力的还不够。但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哀大莫过于心死。
有好几次我都决定放弃,一个月之前我还说祝你幸福,两周前我还说希望你嫁给爱情,八天前我还说我不等你了,因为我等过你。七天前,我值夜班,她突然给我说了好长好长的分别短信,说我们真的不合适,即使我很喜欢你,五年。
原来
她闺蜜找她哭了整整一晚上,父母不同意闺蜜和男朋友在一起。于是她也觉得,我过不了她父母那一关。
半夜一点钟,我跑到她家楼下,她在哭,然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我华丽丽的谈了恋爱,就这样。
刚刚和她漫步,累了坐在河堤的长椅上吃水果,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怯生生对旁边的高大男人说,爸爸,你看这个阿姨好漂亮啊。
这是我这半年来听过最美的话。
河堤的夜晚没有一丝风,这才像是一个令人烦躁的荷月。夜空中只有两颗星,月儿也是过半的圆,河边大理石块上还有未散去的余温,坐着有些灼热,但依旧抵挡不了年轻男女的心。河边灯带璀璨,不知疲倦的广场舞大妈依旧舞动着健美的身材,仿佛只有在她们身上,我才能找到年轻的迸发的活力,对岸歌声嘹亮,字正腔圆,七月的酷暑并没有打断高昂的歌声,我很羡慕,桥上有一支小小的乐队。一把吉他,一个话筒,在唱童话:
我愿变成童话里
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我拉着她的手快步走到跟前。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云朔溪,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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