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的诗大胆、张扬、热烈!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让她名声大噪。
笔者本人识字无多,见识也无多少,但心中有愚昧的话想说出来,你笑话也罢,理论也罢,都好。我相信,很多文友的诗一定在余秀华之上,甚至比余秀华的诗更具诗性。
甚至,我有时会愚昧的想我的诗跟余秀华差不多。我估计当你听到我这句话时,肯定要笑趴在地上起不来。你这人怎这么自以为是啊?你怎好意思这样认为呢?余秀华已大红大紫,你却只能在家带孩子。
是的,我得承认我这样想确实有点自以为是。但我还得真实的说一句,我也确是观过余秀华的诗后,我也自认为我也能涂上几句的。
说出真话需要多少勇气?余秀华张爱玲都把真话说了。
“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
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睡与被睡”又有多少区别?!只是碍于千百年来女子被一种叫做矜持的东西所束缚,矜持故然是一种美。
那些新婚之夜的女子,一夜几乎只重复两个字“不要……”
试问哪个新娘子敢说“要”?那还不得把个新新郎官吓得倒退几步。
一句娇滴滴的“不要……”
再加以半掩半挡的矜持。
反而生出百般妩媚来!
余秀华诗的美,是反常的美。反常的美需要才情和勇气!
真心倾慕一人,有时可以超越世俗与容颜,灵魂的赏识更加持久!
灵与肉的交融更是一种极至,哪怕只是意象里的。
为什么你写的比不上余秀华的,你用闲情在写诗,她用生命在写诗,这怎么可能一样呢?
她的诗作和着血泪,而我即便是累死累活,可毕竟我的婚姻是幸福的,我的手脚是麻利的。这就不一个了!没有过那样疼痛的经历你能编出那样深刻的东西来。
这方才觉得我所写的也无非是无关痛痒的。只有《人近四十》,我才写出了一点我现状的东西,但跟余秀华比,根本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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