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天上见(上)

作者: 峡谷中的流浪猫 | 来源:发表于2016-03-13 14:32 被阅读70次

    1、

    三月的云南,总有那无止境的细雨。如同天上水池漏了一个细小的洞。飘出水来。烟雨朦朦。

    撑着黄色的旅行伞,走在田间的青石板上。风很大。吹着长发随处飞舞,没有规律。我用力抓住伞,不想让它飞走。

    这个冬天很长。仿佛一个不愿离去,贪恋着的人。直到现在,温度一点也没有变成春天该有的温度。

    走累了,我就会站立一会,看看周遭陌生的一切。一直喜欢徒步旅行。一个人。只觉得这能让心灵无预感的放松。第一次来到南方,喜欢这里随处可寻的山。不是很高却又看的出是山。喜欢凝望它们,从巍峨里得到一丝渺小,一丝真实。

    每次旅行都会必带一些东西。飞利浦mp3。64K神版《圣经》。安妮宝贝作品集。

    Mp3是在我读书时自己挣钱买的,所以觉得真实。书籍是每日睡前要看的。

    也许因为依赖,所以都已经充满岁月的痕迹。Mp3原本酷黑的外表,已泛着点点白色,像一个衣着褴褛的人。书籍则已经残损,但我不想换掉。

    于是书面就爬满了参差不齐的胶带。

    尽管这样,可每当我看着它们,翻开它们时,心里也还是有说不出的安慰。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开始怀旧。所以我一直都缺乏安全感。于是我也就开始毫无目的一个人旅行。我想我已经无法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的很久,心里已承受不住那种百无聊赖,有规律可循的日子。或许我已没有能力过安定的日子。除非有人给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让我想要停留。

    但我想,这样的人除了他,是否真的还有。我不相信,但我却又在等待。等待另一个人,能代替他的人出现。

    安妮宝贝在书里写,不相信爱情。却相信世界的某一处有一个人。一直等在那里。只是不知道何时出现。

    总是快乐而孤独的等着他。也许这样就可以过一生。

    因此,在离开他以后,我就开始这样漫无目的的寻找了。

    雨打在浅黄色的伞上,发出声响。在空旷的田野郊外异常的明显。有时喜欢在这种静谧的时刻有些有规律的响声,这样不但不会觉得喧闹,反而会让我觉得更安宁。

    所以我喜欢听歌。

    mp3里有许多歌,英文歌和中文歌。只觉得我喜欢的歌曲没有具体的哪一类,挺广泛的。乡村。摇滚。爵士。流行。

    所以mp3里英文歌最多,而且杂。艾薇儿。马龙老五。蒂娜特讷。泰勒斯威夫特。Esperanzaspalding。可中文歌却简单到接近贫乏,因为只有一个歌手的歌——孙燕姿。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只是记得有很长一段日子都是听着她的歌入眠。《我的爱》。

    以为只要简单的生活,就能平息了脉搏。

    这两句歌词,依稀记得。那段时间一听到我总会蓦然流泪。而现在也听,却怎麽也不会流泪了。我也不清楚原因。或许人总是自私的动物,曾经再深的感觉,也只是一个过程,或长或短,过了也就结束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这个看似瘦小却充满能量的歌者。

    虽然现在我总是听mp3,但我依然坚持买专辑。孙燕姿的专辑我每张都有买。不为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和支持。而对于喜欢的外国歌手,我依然有他们专辑。国内买不到的,我也会让他在外国出差时帮我买回来。

    现在想来,他做的唯一让我安心的事,就是这件事。

    有很多事情,我早已记不起来。又或许不愿想起。与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好像是一个冗长的世纪。漫长到心碎。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记忆力开始下降。我很容易忘记一些本该记住的事,比如方向。来到一个地方,我总是会忘记来时的路。于是很多时候,我知是向前行。我不清楚前方是有什么,当我依然会前行。就如同人生一样,纵使前方荆棘丛生,却仍要前往。这就是命。充满未知却又要无比坚定。

    撑着伞不知不觉的从田间小路前行到了一棵巨大的树下。这是我没有见过的树。树根裸露在外面,树叶却还是青绿如常。我站在树下,望着周围的一切。之前走过一片稻田,阡陌交通。我又忘了从哪条路来到这树下的了。

    我看着眼前这树,前面好像是一片森林。生长着我不知道名字各种植物。我不知道往哪去了。但我并不着急,因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有路无路都是一样的。他走了以后,我的生命变得奇怪的了。仿佛所有的路都被封死了,无路可走。可又好像里面八方都是路,自由的可怕。

    于是在树下静默了一会,我想我该找条正确的路。因为天马上就快黑了。我不能在这郊外过夜。我拿出手机打开了GPS功能。

    这才知道,我已经接近香格里拉了。

    看见了具体的地名,这才让我想起了我最初的想法。来云南最想要去的是西双版纳,但因为某些原因莫名坐上从北京开往丽江的火车。

    当发现时,心里却安宁了下来。因为对于这次旅行,只是一次有意的逃避。去哪都只是借口。

    但西双版纳是一定要去的,因为那是我和他都喜欢的地方。他说,我们某天一定会一起来的。

    这也是他曾经给过的承诺当中最相信的,没想到却也变成了空口言。

    于是,许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们到底算什么?

    2、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酒吧里。

    那年,因为从高中开始到大学相处了三年的男友,因为一句没有了感觉,就和我分手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伤心。但还是有些止不住的哀怨。

    我想,我是有强烈自尊的人。大二那年男友跟我说分手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转身走掉。有许多次我都想扯着他的衣领骂他,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先跟我说分手。追我的那会甜言蜜语,现在一句没感觉就算了…

    但这些话都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对一个人真正的报复是发自内心的冷漠。于是自那以后,我就从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有时偶尔相遇也会当他是陌生人,视而不见。

    于是人总是贱的很,对你好时不珍惜,对你坏时又要讨好。有一次我们又相遇了,他和我打招呼,我依旧当没听见,擦身而过。而他这回却追上

    我说,你怎么这样,当我是“雕牌”吗?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是看着他。他解释道,雕牌透明肥皂呀!你当我是透明的吗,不认识我啦!

    我知道他在耍宝了,可一点也不想笑。他见我没反应,尴尬的说,你没听人说嘛,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别见了我跟不认识一样,这样不好。我们还是朋友不是吗!

    我不知道他会这样说,我听了有些难过。我一听就转身而走,留他在后面叫我。我理也不理,一句话也不想回。那时起,我知道原来我们之间从来也不曾爱过。

    因为只要真正的爱过对方,哪怕一刻,分手了又怎么成为真正的朋友。所以他从未爱过我。而只要真正爱过,又怎么能说不理就不理,分的如此决绝呢!所以我也不曾爱过他。

    于是当明白了这些后,心开始发闷。夜晚在宿舍的时候,始终睡不着。夏夜里闷热的天气,更是让人像慢性自杀。躺在床上,睁开眼看上铺的床板。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听着电风扇发出嗡嗡声音。上床的同学撒娇似的打着电话。开始想,这夜该怎么过完。

    就在这个时候,上床的同学停下了电话,朝我说,姿,你还没睡呀,是不是睡不着?

    我看着她,点了点头。对于她以及同宿舍的其他人,我都感觉陌生。因为始终和她们没有共同点,仿佛格格不入。于是也就很少和她们说话,并

    没有所谓的闺中密友。更多的时候,都只是一个人。其实我也挺享受这样,自由自在。

    我从小就是一个独立的人。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因为妈妈忙,所以我经常一个人生活。那时起,我就发现自己不需要朋友,不需要关心,不需要倾诉。我依然生活的很好。独立的我可以抵住寂寞。这正是我的悲哀。

    她下到我床上,对我说,分手了睡不着吧,我带你去酒吧玩吧。一下就会忘了的。

    对于她突如其来的热情邀请,我没有丝毫高兴。因为我刚才听过她打电话,知道他要去酒吧见男友。不敢一个人去,其他人又睡了,所以只有找我。我没有拆穿她,因为那一刻我想,或许酒精能对我有些帮助。

    这是一家叫orangedream的酒吧。果然一进酒吧,她就找男友去了,把我丢到一边。我没有生气,因为这样我更喜欢。了无牵挂。我一直认为,酒吧应该是一个认识寂寞的地方。并不需要结伴同行。也许一个人,找一个冷漠的角落,点一支烟,端一杯酒。安静的地吞吐着烟雾,静静地端详酒杯里的酒。这时你会发现原来寂寞是活的,它在跟自己说话。你会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平静,安宁。

    这是我需要的。

    于是选了一个离吵闹僻远的角落,要了一杯威士忌。对于酒我并不陌生,很小的时候就经常看妈妈一个人一边流泪一边静静地的喝酒。那时我知道两件事情,妈妈是寂寞的。酒是认识寂寞的门。所以每当我一个人在家,想着我没有朋友,没有爸爸,没有所谓的爱。我就会学妈妈喝酒。

    寂寞与我并不陌生。

    午夜时分,酒吧里依旧人声鼎沸。这种不合时宜的事物总是令人兴奋的。而再喧闹事物都与我无关。我只是静静地喝着酒,思考着我的问题。或许是长时间的孤独,我知道自己永远有一个世界。只属于我的世界,别人无从知道。

    那里有一半是炎热的沙漠。另一半是无人荒凉的城市。气候分雨季和旱季。当雨季来的时候,会出现一条河穿过沙漠,形成一片不曾有的绿洲。

    所以当雨季消失,绿洲也只是海市蜃楼。曾经的河流也干涸,在沙漠里留下一条无法修复的伤痕。

    不久前我的雨季刚消失。不管是不是真的相爱,只要是分手,都会难过。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我的初恋,但我确实曾经憧憬过。像一个本身不单纯的人,却做出单纯的事。一切只能徒劳。

    想起妈妈每次喝醉后,都会对我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他们没有永远的爱情。都是物质的自私的动物……

    想着想着,心里越来的闷。我端起酒杯一口干下了酒。顿时觉得肌肉紧缩,然后放松无比。就在此时,身边原本空的座位,生硬的坐上一个人。

    我没有去看他。我讨厌有人打扰。这就像我的领地,他无原的闯了进来,像是在宣战。幸好他只是安静的坐着,并没有说话。所以我也懒得理会。

    我使劲的抽着烟,看着酒吧耀眼的灯光。像深夜里开着的妖娆的花。有使人麻痹的功能。

    等快要抽完一根烟时,喧闹的音乐突然停止。思绪像被抽空了一样,回到了现实。酒吧里放起了歌。是孙燕姿的《我的爱》。曲调舒缓,悠长。绕着山路,走得累了……以为只要简单的生活,就能平息了脉搏。却忘了在逃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无声的掉下了泪。像是有生命力一样,自由涌出。

    孙燕姿的声音充满穿透力。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一个短发,干净洒脱的女人。她的音乐正在像一双手抚平我内心的褶皱。

    静静地听着,静静地流泪。或许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忘记身边还有陌生人。突然一只精致的手从侧面出现在我眼里。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夹一张面纸,有淡淡古龙水的香味。给,擦擦眼泪吧。一个充满磁性的男声在我耳畔响起。

    我接过面纸,一边擦眼泪一边转头看他。看见他时我有些吃惊,简直无可挑剔。干净的皮肤,俊朗的脸上拥有高挺的鼻梁。穿着白色棉布衬衫,虽然坐着,但仍可以看出他高挑的身材。他已经没有看我,在缓慢的喝着酒。看着他的侧脸,我知道已经不能用吃惊来形容。但用什么,我想不出来。

    谢谢!我对他说。心里有些许感激,因为很少有人关心我。这应该算是关心吧!

    不用。我只是不想看见女孩哭泣。他转过脸对我说。微微笑着。

    他的样子看上去三十几岁,话语果断,大男子主义。充满男性荷尔蒙。看见他的笑,我的心突然猛的跳了一下。心动。对,那一刻的感觉就是心动。虽然他比我年龄大,但我想只要是个女人就会心动。

    我不知道接什么好,心里开始紧张。忘记了所有困恼的事。

    你喜欢这首歌。他喝了一口酒。

    是,很喜欢孙燕姿。我看他的喉结上下滚动,将酒吞下。回答道。

    给我一支烟。他突然对我要求到。我没有犹豫。把整盒烟和打火机给了他。

    他接过烟盒,打开盒盖,抽出一根555烟。干净利落。然后烟盒还给我。我接过,也从中拿出一根。我们开始抽烟。

    你有时感到寂寞吗?他突然问我。

    我吐出一口烟雾。为什么要这样问,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回答。这些年来,许多事折磨着我,让我一直小心的活着。正如歌里唱,以为只要简单的生活,就能平息了脉搏。谁知,有些事单方面努力,总归无济于事。

    我们开始沉默。但一点也不觉得尴尬,我们都各有心事,忙着理清杂乱的思绪。我静静地看着他,心里有某种说不出的熟悉。

    等孙燕姿的歌,放完之后。他开口说话。走,跟我走吧!

    我听了他的话,出奇的没有任何反感。就如同他问我给支烟给他一样那么简单。我没有犹豫。因为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那夜我把自己给了他。

    3、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酒店洁白窗帘的空隙,射进来。很刺眼。我慢慢的睁开眼,看见他赤裸着坐在床沿抽烟。洁净结实的后背,在阳光下接近透明。我仿佛可以看见血液的流动。

    他吞吐着烟雾,它们在阳光中慢慢化开游走。我有老婆和一个五岁的孩子。他用磁性的声音慢慢说。他没有看我,仿佛知道我在听。

    那一刻,我看见他被烟雾围绕着,仿佛在梦境。我以为我会流泪。但我不仅没有,嘴角还有些上扬。我想我内心里,始终有一种疯狂,叛逆的种子。这或许是所有从小缺少父爱的人的共性。

    我不在乎。我轻声说。说完的那一刻突然觉得时间停住,自己一身轻松像在飞。我知道那一刻我彻底自由了。因为我放弃了自己。

    他缓慢的回头,阳光下他成熟的脸更加俊朗。他没有说话,只是不定的看着我,像是在试探。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说,放心,我不会死缠着你,你可以不负责,我可以立马消失。说着,就起身寻找着衣服。

    我不知道自己竟会如此洒脱接近疯狂,但我从小就知道,有些事越是抓得紧就越容易丢掉,还不如放手一搏。

    他看着我在穿衣,他也穿了起来,淡淡的说,穿好衣服,我们下去吃饭……

    选了一条最捷径的路,在天黑之前赶到了香格里拉。还是云南独有的民俗特色,跟丽江有几分相似。或许旅游过于发达,近夜的时候,看见霓虹点缀,好像来到了城市一般。

    我走在香格里拉的街道,寻找着我心仪的旅店。眼前的香格里拉与我想象里的并不一样,记得第一次知道香格里拉这个名字,是在希金钝的小说《失去的地平线》里。他说,太阳最早照耀的地方,是东方的建塘。人间最殊胜的地方,是奶子河畔的香格里拉。

    但在我眼中并没有什么不同。

    终于找到一家自己喜欢的旅店了。这是一家不算大的旅店,装修简约,但吸引我的是它的招牌。招牌是一块看似古老的木材,裁成了富有古味的弯曲风格。上面镂空着店名,彩云之南,用黄色的彩灯装点着。

    进去要了一间在二楼的房,洗了一个热水澡,穿着睡衣开始在房间里看书,等着头发干掉,然后上床睡觉,结束这一天的旅行。

    不知道来了云南多久,今天还是第一次在旅店里过夜,以前都是自己搭帐篷。并不是我没有钱,相反我有很多钱。他走的时候,还给了一张信用卡给我,放在我的旅行箱最里层的小口里。我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因为我还没有打开看。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去用它,因为他说那是对我的补偿。所以那是我用青春换来的,因此我知道那是一笔不小的钱。

    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里,心里开始烦躁起来,没了看书的心。从包里拿出安眠药,吃了两粒。开始在房间里走动起来,等待药性发作。

    突然看见墙上的电子钟,上面显示的日期是3月4日。原来我来云南已经有四天了。那他去日本也就五天了吧。我不由的想着。

    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他,就像忘记方向一样简单。我也曾告诉自己,我和他只是利益关系,并没有什么特殊,他不爱我。让自己好恨他,却忘了那句恨的越深爱的越真。

    于是他就好像一根藤蔓在我心里扎了根。一到自己空闲下来,就会像得到了营养一样,疯狂的滋生出来,扰乱我的心。

    说实话,我并不确定他是否爱我。每当我认为他是爱我的时候,却又总是做出让我伤心的事。每当我决定离开他的时候,他又会给我从未有过的温暖。

    或许他像雾像雨又像风,但我始终知道自己是爱他的。爱他给我一切。钱和说不出的安全感。虽然我们相差十岁,但在我二十二岁遇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自己。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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