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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第二十一章 诛亲

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第二十一章 诛亲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22-08-03 15:20 被阅读0次

    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第二十一章 诛亲

    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讲解了君主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选人原则就是不避亲仇,用人原则就是举罚分明。

    关于如何选用人才,首先我们要清醒地明白选用人才是为了成事,所以要依事理选用,而不是依自我的喜好选用。不管是个人工作,还是团队创业,我们都希望能够成功。事业成功自有成功的规律,遵循成功的规律事业就能成功,违背成功的规律事业必定失败,而事业成功的首务是选对事理所需的人才,也就是按事业成功的规律选用人才。选用人才本质与选用者无关,更与选用者的喜好无关。

    选用者能跳出自我而按事理选用人才注定事业就能成功,如果选用者一开始就按自己的喜好选用人才,就已经走向了失败。如何才能按事理选用人才,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依规选用,尽最大努力减少人为因素,让成事之理做选用人才的核心力量。

    《吕氏春秋》中《去私》篇讲了一则举贤不避亲仇的故事,最能说明问题。春秋时期,晋平公问祁黄羊:“南阳地方没有长官,谁适合去补这个缺?”祁黄羊回答:“解狐适宜。”平公不解地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他回答:“您问的是谁适宜,并不是问的谁是我的仇人呀。” 平公说:“很好。”依着他任命了解狐。国都里的贵族都称赞任命地对。隔了一些时候,平公又问祁黄羊:国家缺少了军事统帅,谁适宜担任这个工作?”他回答:“祁午适宜。”平公更不解地说:“祁午不就是你的儿子吗?”他回答:您问的是谁适宜,并不是问的谁是我的儿子呀。平公说:“很对。”又依着他任命了祁午。国都里的贵族都称赞任命得好。孔子听到了这些事,说:“祁黄羊作的建议真好啊!推荐外人不排除仇人,推荐自己人不回避儿子,祁黄羊可以说是大公无私了。”

    故事告诉我们,国家需要的什么样的人才,就举荐什么样的人才,至于所荐之人与举贤者是什么关系与举荐本身没有关系。孔子的点评非常到位与准确,这就是大公无私,祁黄羊是一位具有全局观和大局意识的人,从国家利益出发,凡是有利于国家的人才就积极举荐,至于所荐者与自己是否有亲仇关系根本不在考虑范围。这就是国家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观。

    选完了人,在使用中要坚持举罚分明,选择正确了,就据以任用;选择错误了,就施以惩戒。只有这样人才才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朝中,滥竽充数的人才会不断退出。贤能之士远多于小人,国家必定能够发展壮大,君主才能依靠实力臣服诸侯。

    韩非子讲完君主正确地选用人才的原则后,接着讲奖罚不避亲仇,也就是依法依规奖罚,而不是依据自我的喜好奖罚。韩非子说“其在记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意思是:据史书记载:尧时有儿子丹朱,舜时有儿子商均,夏启时有儿子太康等五人,商汤时有孙子太甲,武王时有弟弟管叔、蔡叔,都受到了处罚。韩非子还是用举实例的形式展开论述,所罚之人都是君主至亲至近的人。

    君主为什么要处罚自己的亲人呢?韩非子直接说“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意思是:以上五王所处罚的,都是父兄子弟一类的亲属,使他们家破人亡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祸国殃民,败坏法治。原因很简单君主的这些亲人祸国殃民,败坏法治。处罚只依据国家律法,而不考虑他是不是皇亲国戚。

    这让我们想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意思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不说《韩非子》是一部超越时空的著作,抛开西方“封建论”的评判标准,以中国古代圣贤思想为代表的中华文化从古至今都是最先进最文明最开放的。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国圣贤已经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这为中华文明持续发展至今创造了基础,圣贤思想确保了虽遇朝代更替而国家形式不变,承载文明的容器坚不可摧。那些消亡的古代文明皆因承载体的消亡而消失。

    【其在记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

    中华民族屹立世界,皆因文明延续,精神永存。文明延续国家就能长久,国家的长久才能让文明持续发展。文明与国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公司想要基业长青,企业文化要与时俱进,持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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