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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铁千元征文|草原“猎”人之第二十二块墓碑

寸铁千元征文|草原“猎”人之第二十二块墓碑

作者: 南柏舟 | 来源:发表于2018-05-04 14:40 被阅读74次

    文|南柏舟 参赛编号:1171

    那天,我把枪里的五发子弹送到它最爱去的地方——眉心,我感到自己前所未有的释放。

    时间:十一年后
    坐标:东经123°47′ 北纬50°12′
    地点:北山墓地

    【1】
    前方,远方,路还要多久才到分岔口?我想停一停再走,带上梦之花去探望我的朋友。时光,请你走得慢一些,我需要一个完整的黑夜,和日出到日落一样长。我要从家出发,比光还要快许多倍,走上几个光年的距离,到十一年前,北山的目的去看你。

    那是十五年前的风雪夜,捡起它时,它已多处负伤,如婴儿在寒冬呜咽,温热和黏稠的液体染红了白雪,我已如此,不忍让它重蹈覆辙,即便它只是一个动物。我脱下那件多年的棉袄,裹着它走上几公里,到那间自建的透风小木屋。那一年,我十三岁。

    三年前,在逃荒的路上,我没了爹娘,一路连滚带爬奔向北方,到了天黑盼天亮,所幸命长,吃过雪,啃过冰,在一家茶铺做了几年工。那是第二年,一个阴云的大清晨,茶铺还是有不少客人,我在屋内听着东街的马蹄声越传越近。我将客人的茶盅续满,马背上的黑脸跳下来,拿着一张画像叫嚣着。那个黑脸我认得,我五岁那年他带着一行哼哼哈哈的“狗”来到家里,绑住了我爹和我娘,从我胳膊上放出了一盅血,就骑着马走了。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黑脸长着的那张狗脸,终会有一天,该还的总会还。

    这次,黑脸又是奉了我爹的娘家和我“亲爷”的命。那该死的老婆子,跟老母鸡一样,走哪都叽叽喳喳骂我娘跟别人偷情,还骂我是野路子,打断了我娘的腿,把生我养我的娘赶出了家门,还和我爹断了亲,如今又来抓他的儿孙。我知道这黑脸来了总没好事,我扔下茶壶,一溜烟,穿过小院,撞开了后门,连夜趟过河,越过了北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世界之大,怎能无我容身之地,奈何那老婆子有再大的能耐,她也走不了几里路。

    北方森原,清风扫地,皓月当空,席地而卧,自是一张床。揪一把草,当做深夜食粮;闷头饮一口河水,浇灭心头之火。定比那茶铺中活得自在、爽快。与鸟为伴,和虫声共鸣,猎一只兔,生一堆火,延延这条“野命”,试看怎不必那老婆子命长?

    接连几天,攀山爬树,撅木搬石,四天三日,一日五食。如此便扎了一间像样的木方,用晒干的草做顶,找几块石头做床,冷时屋内生火,热时树下吹风。转眼,凑凑合合过了一年,又到寒冬腊月,也是我娘生我的季节。我娘说,那一夜,下着鹅毛大雪,西北的天空泛红如血,我娘生我花了将近六个时辰。我娘听老先生说我,此生命苦,若无小灾,必有大难。我娘死的那天,天早早就黑了,半夜的时候下起了雨,第二天大早,外面的地上都泛着红色,我娘再也没醒。

    这一天,又到了给我爹娘上坟的时候。我走了三天两夜,周围都住了人家,可那坟地都还留着。给我爹和我娘多烧几个钱,送点肉,人都走了,就别再受苦了。人啊,这受的苦,遭的罪可不能忘,忘了就不是自己了。

    回来的时候,越过北山,前往我在森原建的木屋,夜幕将至,在这路上,我听到像婴儿一样的哭声,四处找寻,才发现是一只受伤的小狼羔。感谢老天对我的眷顾,也好相依为命。由于我住在一片森林里,所以便为它取名森。从此,活着便多了一件事,把森养大,就像当年我爹娘养我一样。猎兔、打鸟、摘果、采草······

    【2】
    既然是一匹狼,就要有本性。就像我娘告诉我:一直要记住不要回那里,他们会杀了你的。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杀我,但我知道我娘都是为我好。常听说狼是通人性的,你对它好,它会报答你。

    后来,训练森成了我的另一件事。从森原到草原要走上一天的路,我带着森边走便找吃的,逮几只猎物回来。从小开始,森在屋外守望每一个深夜,防止有敌人攻击。每逢月圆的时候,在黄昏之时,我便带森到北山上的一块空地,仰天长嚎,似是昭告:我命虽野,尚不偷生。我要与森相依为命,整片森林都属于我们。

    (清风颂,明月升,茶铺别后他处逢。海归处,纳百川,虎不食子爷杀孙。)

    这一年,我十七,森四岁。中原鬼节,沿着几年前的老路翻山越岭,去看我娘。回来时,听集市上的人说,城门前挂了一个被处死的人。有人说那是个乞丐,是被一个小姐指认强暴她的人。那家的小姐在新婚之夜被发现不是处女后,退回了娘家。男人的“亲爹”是官府的人,一声令下把小姐指认强奸她的乞丐杀了。还有人说,那个乞丐才是男人“亲爹”老来得的儿子,因为生下来左手只有一半,就被人找了一个男婴替换了,而那男婴正是这小姐的娘和别的男人偷情生的。说这些的人,一转头就看不到影了。

    拿着还是离开茶铺时顺走的几个钱,还有每次来到这是非之地卖几只兔子赚的钱,在路边的摊上随便看看,却不料被人从身后揪住了衣领,勒得我跟上吊一样,摊铺上有一小篮子鸡蛋,我抓起两个,在那个人的揪住下转了身,又是阴魂不散的黑脸。心想:那老不死的竟把这条“狗”养了这么多年,劲儿还挺大。

    “还想跑,来,看是你跑得快还是我的马快。”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抓我做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小子,装得挺像啊!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老爷也一直惦记你,你要不回去他就要死。你要是跟我乖乖回去,说不定老爷还能替你做主娶个媳妇呢!”

    “哪有主人跟狗回去的。”

    黑脸扇了我一巴掌,把我扔地上,森在一旁正欲冲上去,我警告它不要动,但已经被黑脸发现。他走到森面前,一脸鬼魅。

    “你养的?挺通人性啊!看来今晚有肉吃了。”黑脸围着森走了一圈,试图嗅一嗅味儿。

    森在那里早忍已耐不住,我翻身从地上起来,同时示意森攻击,森冲着黑脸的喉咙咬了过去。我跑过去,抓起摊铺上的鸡蛋,朝着其他几个骑马的人扔过去,他们手中的枪已经上膛,森几下便把黑脸咬死,周围的人群一哄而散,其中一人被鸡蛋糊住了眼,还有一人拿起枪瞄准了森,我急速冲过去,子弹穿过了右腿,森发疯一般飞过去将那人扑倒,咬破喉咙,从右脸撕扯下一块肉,被鸡蛋糊住了眼睛的那个早已逃跑,拿枪的那个尖叫着扔下就狂跑,森狂奔过去,一个急刹调转与他针锋相对,他欲转身回逃,森一口咬住小腿卯足了劲往下扯,那厮疼得倒在地上,森一口咬下去,他一命呜呼,又添了几下后,森回到了我身边。趁着夜色已深,抓紧时间逃离这个地方。

    【3】
    天上的月亮明晃晃的,走了几里路,快要过河的时候已经走不动了,右腿血流不止,我靠在一颗树下,森去找吃的。恍恍惚惚听到人声越来越近,正当我过河的时候,被身后来的十几个官兵抓住了,我已虚弱无力,任由他们扔上马背,我把伤口打开,让血直接滴在地上,一路回到是非之地。

    我被扔在地上,官兵说了一句什么就出去了,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说:“依老爷的情况,并非风寒所致,实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妨碍,这东西正是十七年前,风雪夜,西北天空泛血红之时,您那出生的孙子。”

    “这有两种破法:这第一种,每日暮色四合之时,饮上一盅热血,直到下月十五月圆之夜,方可大有见效,但这并非长久之计;这真正的长久之计便是,将这孩子的血流干后,于二十四个时辰之后食用,每六个时辰一次,分为九次,把烧完的骨灰一半放在主卧,一半放在书斋即可。老爷若想用第二种,那今天午夜就是一个吉时。”

    我尽力睁开眼的时候,已经被人抬出去,风冷的刺骨,到了午夜两个看守我官兵都退了下去,整个大院一点声的都听不到,让人瘆得慌。院里只有那个老婆娘和一个四不像的人。我被绑在木板上,旁边生着一堆火,那个四不像的东西在我眼前晃过来晃过去,跟个唱戏的一样,惹得我竟想笑。

    眼看着那炷香燃尽,我的嘴被塞住,腿上被人割开了口子,身上的血不停地流进盆里,越发的无力。远处冒出了两个绿点,火光一照,像眼一样,几秒钟后不见了,紧接着外面一阵唉叫,我心知肚明地笑了笑,没人理会,我无力地闭上眼。

    哐当一声,紧接着是男女的尖叫,我微微睁开眼,是森,它一定是跟着我留下的血迹找来了。刚才那两人已经躺在地上,鲜血直流,森把绳子弄断,我用口中的布系了一下伤口,已经无力,我抬了抬手,示意房间里还有人,森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口中还滴着血,我知道他也死了。我把两人尸体拖到火中,又拿一把火扔进房子里。

    “自作孽,不可活。”

    我娘没告诉我不要杀人,但是我娘说,任何人都不能杀了她的儿子。他一定要活着,因为,当这个世界平静的时候,她和我爹就会回来。

    “娘,好在有森和我相依为命,才躲过了这一劫,等这个世界平静,你和我爹就回来吧!”

    我和森出了大院的时候,我拍拍森,它长嚎一声。带着一把枪朝森原走去,顺路把昨天夜里落在那里的两杆枪也带走。

    三天之后,森出去寻猎,我整顿一下,吃完这顿饭前往北方草原,森也该到它该去的地方。但这一切就好像命中注定一般,我刚整顿好,外面响起了枪声,然后是撕裂般的嚎叫,我听得出,那是森。我拿着枪拖着还未痊愈的腿,接着又是第二声枪响,森已经倒在地上,远处有人走了过来,我端起枪,嘶吼道:“伤我森者,杀!无!赦!”一边走一边把枪里的五发子弹送到它最爱去的地方——眉心,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快,但是森已经回不来。

    我把它葬在了北山上,立了一块碑,我也没有去北方很远的草原。一天,我向西走上了几里路,发现那边是一片草原,还有狼群,它们把我看作敌人。直到后来,有一个猎人击杀了其中的一匹母狼,我像第一次一样,枪杀了那个猎人,狼群和我成了朋友。后来,带着枪四处游走成了我的生活,每一个来这个草原上伤害一匹狼的猎人,我都会用五发子弹送到他的眉心。第一发,把他的子弹还给他;第二发,替我的朋友反击他;第三发,纪念死去的森;第四发,是对生命不尊重的惩罚;最后一发,赏的。

    【4】
    如今,十一年已经过去,我一直守护着这片草原。没少一匹狼的同时就会少一个猎人,我会把它葬在北山,立一块碑。

    又是一个风雪的天气,我到这北山来看你,森。

    我坐在森的墓前,拿着手里冰冷的枪,十一年前那支,已经没了子弹。 “十一年,这座山上有了二十一块碑。我一直想把枪扔掉,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个朋友被杀害。但是,我发现我的子弹越来越不够用,从前都是五发,现在都用两发,人越来越多,狼越来越少了。”我叹了一口气,雪还在下。

    “除非我死了,否则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杀害我朋友的人。即便他们是草原上的‘猎人’,但我是在草原上‘猎’人,每一个伤害我朋友的人。”

    天还在下雪,不知道我会是这座北山的第多少块墓碑。

    希望是,二十二,在无数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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