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书之乐

作者: 快乐咕噜噜 | 来源:发表于2021-12-23 21:4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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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名牌首饰、衣品的需求并不高,唯独对买书孜孜不倦。一看到心仪的好书,就如他乡遇故知般,必欲购之而后快。寒舍面积狭窄,经过多年的积累,几乎每个角落都堆满了书,导致家居空间日益紧蹙,家人活动左支右绌,难以转圜,因此对我的购书行为颇有微词。然我依旧乐此不疲,购书不辍,哪怕寒舍已仅供容膝。

    爱上读书是受我叔叔影响。有天放学回家,正打算出去玩,看到叔叔坐在屋后的桃树下看书。他穿着洁白的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阅读时的沉醉的表情,在晚霞的余晖里特别帅气。我很好奇地凑过去问他看什么书,这么津津有味。叔叔说是《红楼梦》。我又问:我可以读吗?叔叔说:孩子,你还看不懂,这样我给一些你能得懂的书吧。叔叔把我带到他的书房,从床下面拖出一口大皮箱,刚打开箱子,一股书的清香扑面而来,里面整整齐齐地挤满了书籍。每一本书都被叔叔包上了封面,可见他特别爱这批书。叔叔从里面挑出一本《一千零一夜》,说这里面都是神话、童话故事,最适合小孩子看了。果然接下来的几天,我被这本书中神奇的故事深深吸引,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片全新的想象世界。

    叔叔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了,临走前,他把这口皮箱“托付”给了我,叮嘱我可以好好读这些书,但一定要爱惜它们。我忙不迭地答应了。从此,每天放学回家,我几乎彻底断绝小孩子应有的玩乐,一有时间就与书为伴。四大名著、三言两拍、聊斋志异、说唐说岳、《简爱》、《莎士比亚戏剧》、《红与黑》、《死魂灵》、《平凡的世界》还有《星星》、《诗刊》、《诗潮》、《散文》、《散文诗》等各类文学杂志。我承认很多书特别艰深晦涩,以当时我的认知根本就看不懂。但对于儿时的我来说,读书秒就妙在看不懂,我特别享受那种“看不懂”的朦胧感和神秘感,因为这让我对作者为何要设置这样的情节、为何要用这样的语句产生了广阔的联想空间,让我得以在想象中尽情驰骋幼小的心灵。慢慢地,我也由最开始的“看不懂”进入到了“似懂非懂”的境界,这种感觉就更加其妙,更加欲罢不能了。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已能和所看的书产生共鸣,书中的语句、情节开始接通我的神经元,将对我的认知产生最直接的影响。

    最宝贵的是,叔叔把他学生时代的日记本也送给了我,里面用工整的钢笔楷书写了许多诗歌、散文以及随笔。我在敬佩叔叔的才华的同时,也萌生出写作的想法。买不起笔记本,我就把作业本装订成册,用硬纸壳做封面。一方面,摘抄在书里面看到的好词语、好句子、好段落;另一方面,开始模仿看到的好文章的笔调写诗作文。后来我竟然产生了投稿的想法,于是我给一本儿童杂志投了一首小诗《小鸟》:天空中的小鸟/飞吧,飞吧/没有人能束缚你的自由//天空中的小鸟/唱吧,唱吧/你要用那嘹亮的歌声/给人间带来欢乐。想不到这首诗竟然发表了,尽管只是刊登在杂志的一个小角落。我兴奋地拿着杂志报告班主任老师,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诵这首诗,从那天开始同学们称我为“诗人”,从那天开始老师特别留意我的文学“才华”。我也开始更加努力看书、写作,随着写作水平提高,我的每一篇作文都被当做范文在全校展览。

    很快叔叔留下的书已经被我读了不知多少遍,我迫切需要接触新的书籍。然而在当时的农村,书籍是非常稀缺的文化资源,父母也没有富余的财力给我买课外书。有一天我去同学家做客,他父亲是拾荒的,挨家挨户收废品,此时正从蛇皮袋里倒出一捆捆收回来的旧书,我的眼睛一亮,不由自主地在这一堆旧书旁边蹲下了身子。我和他父亲说:叔叔,我帮您整理这些书吧。还未等他同意,我就开始拆绳子了。我一本一本地“整理”,实际上是在挑书,我把自己看上的书和杂志堆在一边。

    这个叔叔似乎明白我的心意:孩子,你是不是很喜欢看书。我点了点头。叔叔又说:这些旧书是我用钱换来的,这样你用等价的废品来换吧。我一下子跳了起来:真的吗?叔叔和我拉了勾。于是,课余时间我又多了一个“职业”——捡废品。我开始收集塑料瓶子、牙膏瓶子、旧鞋底、废铁、硬纸板以及我不感兴趣的旧报纸......然后定期拿着这些废品和那个叔叔交换旧书。对于那些我看上的但一时还“兑换”不了的旧书,叔叔很好心地堆在一边没有卖掉。渐渐地,我从这个叔叔那里“交换”来的旧书越来越多,里面有小说、教材、杂志,涉及文学、艺术、天文、地里,尽管很多书籍已经残缺不全、难成体系,但每一本都是我通过自己的双手换来的。在读之前,我会用心将它们修补,用橡皮把霉斑一点点擦掉,学者叔叔的样子给他们包上书皮,在书籍上重新写上书名。

    随着书越来越多,父亲用木板给我钉了一个书架,我在上面分门别类地摆好,每天放学回来都会像检阅士兵一般,站在它们面前陶醉着、兴奋着。村里面很多小孩甚至是高年级的学生都来我家找我借书。一般人不外借,当遇到和我一样真正爱书、爱看书的人,我还是会很大方地借给他们。他们有时也会拿自己的藏书和我交换阅读,我因此拓展了阅读面,也皆交了很多书友。

    进入大学后,我在学校图书馆里谋了一份管理员的工作勤工俭学,不仅可以免费看书,还可以每月拿到300元的工资,这真是非常难得的美差。有一天图书馆馆长来视察工作,看到我不仅整理书籍非常认真,修补书籍也非常用心,挽救了很多原本应该报废的书籍,他“提拔”我当了图书管理员的领班,我的工资也涨到了600元,这在2000年初是一笔“巨款”。课余时间,我最喜欢逛的是大学城的旧书店,那里的旧书种类繁多,且价格低廉,极大地满足了我对书的猎奇心理。当我骑着自行车沐浴在校园林荫道下的暖风里,车后座上绑着一摞重重的书籍,心里比谈恋爱还要幸福、快乐。大学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把旧书拿到跳蚤市场上贱卖,我一本都舍不得卖,专门花重金请师傅用板车把五百多本书拉到出租屋里面。

    转眼参加工作已经十余年,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消磨我对书的热爱。网上购物的盛行更加助长了我买书的欲望。书越买越多,但读书的心境已不复少年时。快节奏的生活让心变得越来越浮躁,我的想象力如久困樊笼的飞鸟,慢慢地失去了翱翔书海的勇气和自由。当然,读书心境的不同,也和工作生活经历有关,经历得越来越多,懂的就越来越广。面对书“读得懂”和“读不懂”所带来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读不懂”时,单纯地只是好奇以及沉浸在探索未知世界的快乐;而“读得懂”时,却往往产生“我早就经历过”“我早就想到会这样”的先知先觉感,少了那种被惊艳到的快感。

    黑兹利特说“书会潜入我们的心田,诗歌会流入我们的血液。年轻时,我们吟诵她们,年老时我们怀忆她们。我们感到书中的一切就发生在我们身上。书的价格并不昂贵,但却价值连城,我们汲取的是一代圣哲的全部生命”。作家林语堂也说过:“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藉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是读书的兴味。”这两位大师对书的见解完美地表达出我对书的感受,书对我的影响已如血管中奔腾的血液般不可分割。这么多年,我与看过的书的作者一起回忆、一起思想、一起向往、一起进步,书让我变得深邃宽广、温柔细腻、坚强豁达。即便我已经没有了初读书时的心境,但我读过的每一本书中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所闪耀出来的光芒,将一直温暖着我,陪伴着我,不管岁月如何更迭。

    此刻已是寒冬,在冬日午后或深夜,泡一壶茶,亮一盏灯,抛开一切杂念,翻开一本书,感知世间万物,品味人生百态,读深知浅,读繁知简,读失知得,读忧知喜,岂不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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