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外公过生日,我打电话给他,我说是我啊,他问你在家里待着无不无聊,今年考上大学啦?我身体还可以,你要好好念书。我一句一句地答他。其实我一个月前就告诉他我去了学校,今年就要毕业,已经没有好好念书的机会了。这个从前捉松鼠给我玩儿的老人已经足够老,老到我时刻都在担心他。
我很怕死,任何跟命数有关的东西都让我惴惴不安。
我说过人活着并不容易。如果有人能像神一样站的又高又远,就一定会发现,时间长得没边,人生太短了,一百年,在广阔的时间河流中甚至不足以折腾出一点儿涟漪,人活着又死掉,就像夜晚旷野里的一声犬吠,短促急厉,被人无意间听到了,只能衬得夜晚更空更长。可我宁愿活着,不论苟不苟且,存在即是意义,尽管这意义不大好找,找到了也不过是自我安慰。可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比起苟活,这才让我畏惧。
我努力地记住死掉的人。小时候我住过的村子里,年迈的人一个个离开,有的人带我去过山里捉兔子,有的人在杏子桑葚成熟的时候,带我摘满背篓在夕阳里牵我回家去,也有人自己生活拮据等我去了背着自家孙子孙女把藏在屋头的糖和零钱偷偷塞给我,现在他们一个一个都走了,还没等到我意识到年幼时他们给过我什么,没能回去再看看他们,就走了。然而我年幼的记忆里只有那些田野里的兔子,亮晶晶的糖纸和满山的杏树,带着我走过的那些人们的样子一个个的都散在了带着草腥味儿的风里头,没了音讯。我为这些人感到难过,他们疼爱过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笨拙不已的人。
我总是想,我还没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之处可能是因为书念得太少,我的知识能让我意识到苟活的无用,但并不能让我找到更有意义的打发时间的办法。于是这么些年,我还是那个怕死怕的要命,并且无聊的要死的那个人。就像一条鱼,一辈子要困在鱼缸里失魂落魄。
我想牢牢记住爱我的人们,永永远远。
村子里那些老人很善良,他们爱在午后在院子里边扎扫帚边晒太阳。言先生的奶奶教会我读书做人,她最爱舒伯特的《冬之旅》,博尔赫斯和马尔克斯。我一个人待在家的时候很享受午后的阳光,在那时候念书听曲子。我不能记住他们,于是把他们的喜好留下来。
人活着的意义,或许令人困顿,可是当一代人离开,下一代人试图记住他们的时候,其意义就会显现出来,抽象又细致地把过去的日子描画得很动人。
我希望啊,外公可以好一点,等放假回家,我就可以把在《梅花易数》里学到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显摆给他看了,或者就像很多个晴朗的日子,我们一起拿着小凳子坐在院子里边逗弄出来觅食的蚂蚁边聊个一整天。那样的话日子看起来应该会有些好转,没那么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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