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世上的每个人都有他独特的价值,而我的价值就是偶尔的抖机灵,所以我十分害怕某一天自己把有趣好玩的话说尽了。在这方面,我是一个患得患失的人。
最近有一个词在我耳边反复出现——宗教。什么是宗教呢?在我看来,宗教是一段故事,一段具备传奇色彩、扣人心弦的故事,它拥有笼络人心的力量,能够把四面八方毫不相干的人捆绑在一起。从此,人类摆脱了做无头苍蝇的窘境,但再也没法逃脱割裂信仰疆土,各自占地为王的宿命。
宗教这个词是神圣的,关于信仰和灵魂层面的东西总是具备不可侵犯的神秘主义色彩。世界各大宗教迥然不同的教义给人们提供了诸多信仰选项,但我始终没有决定投奔哪一家门下,你若问我其中的缘由,冠冕堂皇的托辞是——我是一个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也就是说,我反对黑格尔“两者都要”的和稀泥似的辩证法,酷爱做“非此即彼”的终极选择,但做这些选择的时候我并不会在心里默念耶稣基督或者释迦摩尼的大名,我只会遵从我的内心的直觉。
而更真实的原因其实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将自己无条件的奉献给某一种理念,我是贪心的,我觉得自己还年轻,不能过早失掉信仰的节操,这和女孩子不能随便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一个不靠谱的男人是一个道理。这样一来,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落魄不堪还是春风得意,我绝不求神拜佛,任何时候我都只相信经历过检验的东西,同时对其抱有间歇性的怀疑。
这样一说,我的价值观实在是接近于休谟的经验主义论调。休谟就是那个提出“你不能保证明天的太阳会准时升起”的有点让人讨厌的怀疑论者,他否定当时支配世界的因果律,撬动了理性主义奠定的哲学根基。不客气的说,他像个混球横空出世,一脚把前人辛苦修葺的理论大厦踹了个大窟窿便扬长而去,直到康德出现,才把这窟窿给堵上。
不知不觉又在讲哲学史了,这正是我这个人的毛病之一——给你写东西的时候太过自在,便信马由缰,不觉已离题万里。其实我提休谟主要是想拿他和自己类比,这里的等量齐观自然不是说思想力或者哲学修为,在学问方面,我是连人家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的。我之所以对他感到亲切是因为我们都是相对彻底的怀疑论者。
怀疑论者一般不信上帝,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信仰。相反,我自觉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但这其中有着曲折的转变过程。
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我相信我是全镇最聪敏的孩子,因为我总是能拿到全年级第一,那时候我的信仰是只要我努力学习,成绩优异,一切都会如我所愿。事实也的确如此,小学时候几乎成为我人生的巅峰,爸妈眼中的好儿子,老师眼中的学习标兵,玩伴抄作业时的头号贿赂目标,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不为过。
只是后来,事情渐渐起了变化,到了县中学之后我在学习上落了伍,再也找不到往日舍我其谁的风采,丢了信仰的我成了游戏厅里的孤魂野鬼,初中三年我玩遍了市面上能玩的所有街机游戏,甚至现在你去那家靠马路牙子的游戏厅,都能在《三国战绩2》的积分榜上找到我的大名,PSJ便是在下,我刻意留下自己的姓名缩写,那是我初中时代不多的能够给人神秘感的行为之一,现在想起来还挺酷。
在念书这件事上备受打击的我,就这样,浑浑噩噩,稀里糊涂的上了大学,终于失去了对学业的全部兴趣。在十八九岁的时候,我迎来了自己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仰考验,我自以为是的爱上了一个女孩,并且在这种似爱非爱的晕晕乎乎的感觉中,同她度过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后来她抽身离开的时候,正是我考研最紧要的关头,我曾以为,我为了我们共同的幸福重新捡起被我丢弃的学业将会换来她的感激和爱,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还了我一整片青青大草原。
呜呼哀哉!但真的勇士不会因为一时的跌倒就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依旧把爱情视作自己的宗教信仰,然后继续碰一鼻子灰,她们的理由倒是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你又买不起房,分了吧”、“你人很好,就是矮了点,要是一米八我绝对跟你”,我毕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面对如此理由充分的话,自然是哑口无言。
现在的我,处于一个十分微妙的关口,几乎快要放弃对纯真爱恋的追求,但天无绝人之路,最近我遇到一个很特别的姑娘,她不世俗、不做作、又善良、又脆弱,和我之前遇到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样。山穷水尽处总能偶遇灿烂星辰,或许,这正是我心中孤勇屡次死灰复燃的原因。
对了,怕你看到这脑袋犯糊涂,友情提醒一下,洋洋洒洒一篇文,倒数第二段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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