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怀念可以写信给谁的那个年代。即便生活在隔壁,也写。
看着她衣袂飘飘,高跟鞋碎步凌乱,敲叩而去做孤注一掷地投奔……那鞋跟一路嘎巴嘎巴愉快迭声地尖叫,像极了咬合切齿的声音,磨嚼我锲入骨髓的疼痛。
站在街角伫立,装一肚子心思的邮筒知道。或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挂在宿舍墙壁上的邮箱该记得。记得烦乱匆忙,来了又去,去了又复来的忐忑。
将信投进去,便将自己也寄了出去。日子蜕为空壳,每一个方块字都是寂寞的城堡,颓丧的城防早已形同虚设,倔强的文字夺一匹骟马,突围脱逃。
自此便一骑飘摇。
28圈的自行车,漆成深重的墨绿色的那种,戴大沿帽且不动声色的邮差,他不把车架在传达室的树荫下,在秋蝉的喧嚣里,轻描淡写地喊你的名字……
整个季节,心里都枯叶飘飘。我是个刻板的学生,学会恋爱的同时,也学会了失眠。
牛皮纸信封,贴得端端正正的邮票,写得极详细的地址,还有一碰就痛的名字……都藏在屋角的故纸堆里,某个不期而遇的夜里,会翻捡出来,偎着杏黄的灯光,蹲蜷在那里,读一个晚上。
见字如面,亦或泪光盈盈。
白驹过隙,过隙的依然白驹;白云苍狗,我的苍狗已皮厚肉糙,两鬓点霜。一壶浊酒两支纸烟,休要提及,休要长声吆吆地嘶吼:没我的日子,你是否别来无恙。
推算丢失你的时间,我仍然固守着失眠;临摹你老去的容颜,我依然——爱你的绉纹,爱你不再纤细的腰身。
岁月如斯,记忆不老。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时代,但不幸的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昆德拉不该如此绝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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