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玫瑰花是在我被遗失的第七天。随后我认识了一位女孩和她的秋千。一开始,我接近她是因为她身上有一股我熟悉的味道。我被玫瑰花所吸引,就像以前被与她身上相似的味道吸引一样。
我从词条中找出,玫瑰花,代表爱情。
我无比想念李。
当第一次踏入这个陌生的世界时,我并没有感到新奇,只是觉得茫然无措。我的世界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直扯着我的一整颗心向下坠。我在路边枯坐了一整个白天,然后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她。
她有着一张海纳百川的脸,甚至可以容纳红色与绿色,黄色与紫色的色调同时抹在上面。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风衣,紧了紧衣领,走起路来夹带着玫瑰味的疾风。我一路尾行,像被她吸引地丢了魂儿一样。
宽敞寂静的花园别墅没有关窗。拉开落地窗的一角,我窥到了屋子里的场景。我看到了她,还是与先前一模一样五官的脸。此刻因为平添了几抹风情而更加生动。原先深沉压抑的黑色风衣被随手丢在地上,此刻的她穿了一件袒胸露背的艳红色长裙,在一个俊朗深邃的男人面前极尽妩媚地舞着。一室暧昧。
她是一位热烈的情妇,她的风情从来只展现给一个人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当一个人背负上情妇的身份时,为什么还愿意将最纯粹的自己献给爱情,并且是以这样郑重决绝的方式?
他们夜晚的生活就像一曲弗拉明戈——试探、挑衅、咬牙、亲吻……浅尝辄止,慌乱的步子全被欲盖弥彰的鲜红的裙摆遮掩,谁也不去掀开,看起来,好像比所有人都要欢腾。
我无比想念李。
我整夜整夜地失眠。当早晨第一辆汽车行驶上路的时候,我向缩在角落里的乞儿问了声好。
他没有搭理我,满是尘泥的手搓了搓脖子,翻了个身面朝墙继续他的好梦。
我想,在梦中他应该是极快乐的,他醒着时整日在想着什么,在梦中他就会触碰到什么。他只有在这时才会得到身为人的被尊重。也许梦中还会有他年少时深深暗恋过的小姑娘。
我为什么会去想一个流浪汉的爱情呢?我大概是想知道当一个人食不果腹、无以为家的时候,爱情在他心中到底塞了多少空隙。又大概是昨晚的情妇使我着迷,以至于戒不掉也忘不掉。那种一瞬间被另一个人吸引而暂时忘记自己心心念念所爱的人的感觉是新奇的,它不突兀,只是一点一点慢慢地让你的精神,让你的心能接受的一种温吞之感。我从不知道情妇是可以像她这样的——张扬而坚贞。好像所有女人的性格逗呈现在了她的身上,使得她让我在此刻一遍一遍不可控制地去回想。
我无比想念李。
当我站在城市中心的天桥上放空的时候,就忘记了朝阳与晚霞。我的时间像是静止了,而置身着的世界又在不停地变化,我如同站在两个界地的边缘,只要有人在其中一边轻轻一推,我就能掉进那夹缝中的深渊一般。
我在同时想念着两个人,他们的身影不断交织变换在我脑中。我渴望得到这两个人,我身体中的血浆在叫嚣着,不给我思考这个想法合理性的时间。
我花了五天时间与自己独处。我想念李。是一种与生俱来并且理所当然的想念,仿佛只有他在,我才能完整地找到我自己。我想念情妇。我想念她的每一步妩媚的舞姿,每一声如晚间夜莺般的浅笑。虽然我只从一条缝中窥探到她的一角,却像是已经熟知她千遍万遍一般,我遏制不住想要与她融为一体的念头。
她独处时是寂静清冷的,会为自己吟唱几首小曲,也会种上几盆牡丹等它开花;她在人群中是礼貌克制的,她不愿将男人玩转在指尖,她对爱虔诚有度,不屑无爱的性。而唯有当她在所爱之人面前时,才会极尽所能地绽放自己,不卑微自贱,每一寸每一缕都在反复诉说着心中的爱意。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性情的女人,不只为男人而活着,也为自己而活着。
天知道我是多么想和她融为一体,天知道我在嫉妒中怎样地发疯。
我绝不会否认,在我看到她的那一刹那,我是怎样违背我的科学系统,卑微地祈求过神明——
我说,我想成为她那样的女人。
我无比想念李。
在我被遗失的第七天,我嗅到了满园的玫瑰花儿。人的第一印象总会欺骗自己,这点我一直深以为然,所以当看到秋千上那位面相单纯不谙世事的少女时,我选择了缄默。
她在娇艳欲滴的玫瑰园中荡秋千,什么烦恼都没有的样子。
“清欢——清欢——”有苍老的声音在屋里头喊着。
“来了,林妈,来了——”她径自从荡在半空的秋千上跃下来,“咯咯”笑着赤着脚跑向屋内。
在她离开没一会儿,我就翻过了低矮的栅栏,满心欢喜地坐到那架空着的秋千上。
我闭上眼,在心里从一数到一百下。这会是我最怀念的时光。
我无比想念李。
清欢不知何时来到我身侧,她的身上有我最熟悉,最眷恋的味道。
“嗨,我是清欢,这是我的秋千架。”她向我介绍自己,又介绍她心爱的玩具。
“这不止是我的玩具,这是我的密友。”她说。
我停下来,睁开眼睛,看见她坐在铺满早些时候凋落的玫瑰花瓣上,像童话里等待王子的公主。
她示意我走过去,随手摘下一朵盛开的玫瑰,让它娇艳地开在我的衣襟上。
“爸爸,爸爸——”她如我所料想的那样向屋内跑去。
我看见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我想此刻再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清欢是谁了——她是李的女儿。哦,是李的女儿。她的脑电波与我相连,她活不了几年了,她是李的女儿……
李清欢揪着他的衣角问:“是她吗,爸爸?”她的脸上有一种天生的傲慢,“是她,RA37号,那个走失的小机器人?”
李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是她,RA37号。”
我不住地摇头,我的脑袋开始发热,我觉得有液体从我眼眶中渗出来。
上帝创世花了七天时间,而我被遗失了七天?本该是一个轮回的开始,他却拿捏着原来的准则不放手。他背弃了我的旧世界,又将压制的手笼盖上了我的新世界。
我固执地、清晰地重复着:“清欢——清欢——”
我不喜欢RA37这个名字,我喜欢“清欢”。我有着跟她相似的容貌,却没了会被世人承认的真的灵魂。我也想成为他眼中所爱之人,让他来亲亲我的额头。
“咦,这不是失联了的RA37号吗?”一名年轻的助手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他的脸逐渐模糊起来,我听见那人惊讶地叫道:“先生,RA37号的泪腺组织好像出故障了,海水都渗出来了。”
我无比想念李。
我看着他,我想我现在在他眼里一定是一个木讷的机器人,他大概以为我坏了,不再是那个他曾引以为傲的产品中的一只了。
我可以说所有国家的语言,用最优美的声音。可我现在只是在重复着一首小诗,机械地、没有感情地——
“让我在你的沉默中,与你对话,
你的沉默简洁如一盏灯,单纯如指环。
你就像黑夜,拥有寂静与群星。
你的沉默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
那个年轻的助手站近了些,推了推我僵硬的身体,又敲了敲我的头。当我零碎地述说着爱意时,眼眶中渗下的液体原来是海水。我再如何智能,甚至有了不该有的爱情,我仍旧不是真正的人。在我的信条中,人是唯一的危险与不可触碰,我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服从他们。但我此刻没有理会那名助手,我只看着他——我仰慕的万千星辰簇拥下的李。
我无比想念李。
我无比想念李,哪怕他此刻就在我眼前。
爱情是什么?人类从初始的时候就有了爱,男人保护女人,女人照顾男人,阴阳结合,并且有了相爱的产物。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体会到那种一瞬间因为某人的才华或特质或刚好是你钟爱的东西在他身上而为之倾心的感觉。我想这不是陌生人。是你愿意把他当作你的造物主,你的救赎者,你对爱情的一切向往与依赖的感情交付者。
我翻遍了刻在我脑中的上千本古书。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人了,可我却也从没有实在地了解过他们。
所以,我也了解不了爱情。
我看着他,这个男人比我懂,可他偏不成全我。
他站在了离我3.42米远的地方,指挥着他的助手——
“RA37号中毒了,将她回收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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