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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徐远的分享。
本节思维框架
前言
租售同权:更多的僧来抢粥
租售同权
推高租金
农地入市:基础设施投资谁来投?
什么是农地入市
土地财政的作用
只租不买
- 总结
前言
今天我继续给你讲解重要的房地产政策,今天讲两个政策,一个是租售同权,另一个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今天要分析两个政策,分析过程比较长,我先预先一下主要结论,简单说,这两个政策对于增加房屋的供给,实际作用都很有限,对于调控房价的效果也很有限。
为什么这么讲?我们一个一个政策来看。
租售同权:更多的僧来抢粥
01 首先来看看“租售同权”
关于租售同权的问题,市场上讨论很多,主要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中央提出“房住不炒,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这个大政策背景下,从2017年7月开始,在广州、深圳、南京、佛山等12个城市开始试点,试点“租售同权”的这个政策,就是租房子和买房子享受同等的权利。
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人觉得不用买房了,租就可以了。这个房价就会下降了。那么,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仔细看一下率先租售同权的广州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广州的政策要求,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的租房产,他的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学习(包含民办学校)就读。这四个条件是这样的:
- 具有本市户籍或父母拥有人才绿卡;
- 按照积分入学标准,达到积分入学条件;
- 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 监护人租赁房屋要是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
注意,这四点都是必要条件,是同时满足的。你仔细看的话,这个要求其实还是很高的,不仅要有户籍或者人才绿卡,而且还要达到积分入学条件。
一般来说,自有住房的积分比租房要高很多,积分高的才能进好学校,租房的积分低,就只能排在队伍末尾,进入差一点的学校了。
我们再来仔细看看“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这句话,这意味着房东仍然拥有房屋对应的学校掌控权。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要去备案,是必须要房东同意的。
这个时候,房东出租房屋额的收入,可能要交税,因此可能会要更高的价格;而且我们不能排除因为让渡入学的权利,会进一步萦要一个更高的租金,这样一来,其实房屋的学位权,实际上还是在房东的手里。
其实,在入学名额非常紧张的大背景下,租售同权只能使用粥少僧多的局面更加紧张。在不增加学校资源的情况下,让更多的人来抢更不少的入学名额,只能使得局面更加混乱,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果这个政策损害学区房购买者的既得利益,政策的阻力就会非常大。目前看,大多数试点城市还是积分制,户籍和自有产权住房,还是积分中的大头。因此,积分的顺序不会。
02 进一步,倘若租房真的能够帮助租房户入学,而且是进入好的学校,更多的租房需求一定会推高租金
租金涨了,房价一定也会有上涨的压力。背后的原理,是加入了租房者的需求以后,对学区房的需求其实是增加了。需求增加,供给不变,最后价格只能是上涨了。
最后概括一下,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样,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租售同权的政策,本身并没有增加房屋的供给,也没有增加房屋对应的学位资源的供给,但是增加了人们争抢学位资源的方式。实际上是增加了需求。因此不但不能够降低房价,还会推高房价。
农地入市:基础设施投资谁来投?
说完了租售同权,我们再来看一下农地入市。
01 什么是农地入市
简单说,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用转化为“城市国有土地”,不用交昂贵的征地费用,就可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提供住房。
只不过,目前的规定是农村的住房只能租赁,不能买卖。
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引起了非常广泛的关注,很多人觉得争论了多年的“征地制度”,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房,相当于是绕开了“土地财政”,大幅降低了房屋的成本。这样一来,房子的成本会降低,供应会增加,房价当然就会下降了。
这里我敲一下黑板,强调一下,这个土地财政,很多年来被广泛认为是推高住房价格的罪魁祸首。
正因为如此,绕开土地财政,才让很多人非常兴奋,认为是根本性的制度变革。所以说,对这个政策的预期是很高的。
那么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有没有降低房价的证据呢?
截止目前,也就是2018年底,这个政策出台才一年多,还没有真正落地,所以还很难找到实际效果的证据。
北京、上海倒是早就开始试点了,从2011年就开始了,但是政策落地也比较慢,实际落地的项目也不多,也很难拿来做房价不会下降的证据。
而且,北京、上海是两个超级大都市,这两个城市本身很特殊,这里的房价不下降,不意味着其他城市也没有效果。
所以,目前阶段,还没办法数据说话。我们只能做一回侦探,展开逻辑推理。我们的推理分为三步走,问三个自问自答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农地直接入市,与以前的间接入市,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问题简单,所谓直接入市,就是不经验丰富征地,不交土地出让金,因此不转化为国有土地,而是由农村集体建造住房出租,解决住房问题。
这个政策的依据,是2017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将13个核心城市纳入试点,试点的内容是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入市的方式是建设租赁住房。
第二个问题:在没有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这个房屋的配套设施,比如道路、地铁、水电设施,通讯设施等,怎么解决?
现在看起来没有明显的办法,可能只能由其他财政资源来补贴,这样就会对现有的财政形成压力。现在财政本来就紧张,看起来不是个长久办法。
另一个办法就是不解决。因为很多集体用地现在已经在城里比较核心的区域,附近的基础设施已经很好,就近使用就好。
这样一来,已有基础设施的压力会增加,比如道路拥堵,停车位不够,通讯的信道不够。不够也没有办法,只有先将就着。
这个讨论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土地出让金是有用途的,很大一部分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没有这个资金,看起来房子便宜了,可是基础设施也没有,最后房子还是不好住。不仅自己的房子不好住,附近的房子也不好住。因为基础设施是大家分离的。总量不够,就只好大家将就。
说白了,这对出钱购买商品房的人,其实也不太公平。
第三个问题,这些出租的住房,附带学位资源吗?
这个目前还在模索中,并没有明确,但是看起来很难有。学校不是随便建的,是要审批、规划的。
一个建房子出租的村集体单位,估计很难完成审批。即使完成审批,拿到修建学校的许可,还有个资金投入的问题,拗口募教师,特别是好的老师,是要很多钱的。既然没有土地出让金,这个钱从哪里来,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所以,农村集体用地上的租赁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但是很难解决上学的问题。如果房价高是因为上学的问题,是因为学位资源的紧张,那么集体建设用地就没法解决这个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指望租赁房屋降低房价,估计还是很难的。
刚才讨论的要点,还是在土地出让金上面。土地出让金看似推高了房价,其实也是一种基础设施融资的方式,没有这些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的资金就很难筹集,城市就很难发展。
目前情况下,城市建设空间还很大,基础设施融资依然是个大难题。从这个角度看,土地财政要退出历史舞台,就必须先找到替代的融资方式。
02 其实,土地财政的这一作用,在农地入市试点这个政策的设计中是有考虑的
刚才我们说过,这个政策的出台,依据是2017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这个方案将13个核心城市纳入试点,这13个城市分别为北京、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成都、广州、佛山、重庆。
为什么选择这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试点呢?因为这些城市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当地的财政状况都很好,所以才能进行农地入市的试点,看看能不能找到出路。
地方财政不好的地方,本来财政就吃紧,还要因为这个试点而放弃土地财政的收入,地方财政的日子就更难过,是很难进行这个试点的。
03 最后,我们来回答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大家可能也很关心:这个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租赁住房,可不可以买呢?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许买,只能租,而且明令禁止“以租代售”。
所以,直接买是买不到的,但是如果只是住,不需要考虑学位资源,你可以租,而且可以长租,一租十年,到期还可以续租,这样一家人的居住问题就解决了,也相当于买了个房子。
总结
总结一下,今天分析了两个政策,一个是租售同权,一个是农地入市,主要的结论概括如下:
第一、租售同权没有增加学校资源,而是增加了争抢学校资源的人数,本来就是“粥少僧多”,让更多的僧来抢给定的粥,最后只能是推高房价。
第二、农地入市,实质是减少了土地出让金,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不增加学校、道路等公共资源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现有资源更加稀缺,对降低房价作用有限。
第三、土地财政对于城市建设有积极作用,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在找到合适的替代方式之前,土地财政很难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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