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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来,“丽江反杀案”经过媒体报道,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我们首先来简要回顾一下案件的过程:2月8日,丽江90后女子唐雪在返家途中遭到醉酒男子李某的阻拦和辱骂,唐雪回家后与父亲一起找李某理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次日凌晨,李某手持菜刀到唐雪家砸门,唐雪在判断李某持有凶器的情况下,拿了一把削皮刀和一把水果刀出门,与正在砸门的李某发生冲突,在冲突中伤及李某主动脉,致李某失血休克性死亡。
唐雪曾是一名女兵
直至8月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扭打,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唐雪具有“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情节,应当减轻和免除处罚。
目前,大家主要争论的焦点在于,唐雪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而对这两种行为的认定也将最终决定唐雪的判罚。
目前,该案已引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
其实,在本案中,有很多要点值得大家深思。暂不论案件发生当时的环境是否对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判断的影响。首先,双方实力对比悬殊,一方是主动侵害,又是正值壮年的男子,而另一方则是受害方,是一名柔弱女子。
其次,案件发生在凌晨,大多数人都已进入梦乡,唐雪即使想寻求帮助也极其困难,只能选择孤身赴险。
第三,案件发生在受侵害一方的家门口,是侵害者登门寻衅滋事。用老百姓的白话来说,这是欺负人都欺负到家门口了。
结合这三点,小编有几点疑问:
一是当我们的最后一道屏障——家园都受到侵犯,我们何以自保?家,是我们避难的最后港湾,如果我们待在家中还要受到他人的侵害,我们还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去吗?当我们的家园受到侵犯,我们又该如何自保呢?难道真的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报警,然后等待救援吗?当然,即使报警了,但问题是,当救援未到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束手待毙吗?
二是唐雪曾是一名女兵,她在军队接受的教育一定是,当祖国的领土受到侵犯,要勇敢的反击。这也应该是她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站在国家与国家的层面上,有外敌进入我们的领土,不管你有没有携带武器,不管你有没有侵犯我们领土的意图,我们都会果断的采取行动,既然采取行动,造成的后果就是不确定的,就有可能擦枪走火,那么这时后果该由谁承担呢?当然是由入侵者承担,难道还要被侵犯的一方负责吗?真是天大的笑话。
那么本案中,李某深夜手持凶器砸门,寻衅滋事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作为唐雪出门查看也在情理之中,在之后的冲突中,发生了伤害,这个结果也应该由挑衅在前的李某承担,怎能由唐雪承担呢?
小编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无法提供非常专业法律的意见。但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站在一个有正义感的普通人的角度,我还是要讲出自己的观点。法律的判罚必须是公正的、审慎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唐雪的个案,也关系到广大的普通人的法律和道德取向。
如果认定唐雪是故意伤害,那就等同于放纵更多的恶人无端滋事,恶人们也会想,反正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你敢反击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这必将导致道德和法律的滑坡。
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给本案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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