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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阅读经验,如果列一个被名字耽误的文学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应该能名列前茅。
我这人,“好读书不求甚解”,对书名也是如此。虽然多次在各种媒体上看到对《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推荐,都一扫而过——什么?了不起的比尔盖茨,写微软创始人的?没兴趣!
就这样一扫而过了好多年,才知道了不起的不是比尔盖茨,而是盖茨比,和微软更是没半点关系!我真的被自己蠢哭了。当然,这只能怪我自己马大哈,怪不得作者。他写小说时怎么会想到三十年后会有一个名字如此相似的孩子出生,并且长成了全世界知名的大人物呢?何况,真的只是相似——还可能只是中文翻译的原因。
好吧,我们退开一步,不想比尔盖茨了。就这本书而言,《了不起的盖茨比》也不是一个好书名。如果你认真读完这本书的话,你就明白我的意思,它绝对配得上一个更好的名字。
可是,即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编辑给改的。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到的了,这本书最初的名字是《东卵爱情故事》(也可能是《西卵爱情故事》,我记不清了)。也真是让人醉了——菲茨杰拉德写故事无疑是高手,起名字的水平就让人不敢恭维了。
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差点错过的一本书。
最早,我是在手机上看的,电子版,看了之后可以说丝毫无感。如果不是后来的事,我就和它这么波澜不惊地擦肩而过了。可能上天都被我的麻木不仁惹火了,实在无法忍受我的有眼无珠,于是出手干预了一下——大概,他觉得我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吧。
读完电子版大约一个月后,我因为读工程硕士的原因,要在某所知名院校里待一阵子——对于这所院校的名字,我还是不说了吧,因为尽管它可以称得上我的第二母校,但是我对它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且不论校园被一条贯穿南北的高架桥切割成东西两部分,也不说每到黄昏就有一群大妈(很可能就是学校里的教职员工)在校园里大跳广场舞,光人文气息的匮乏就让人无法忍受了。是的,这是一所工业大学,但好歹也是大学,不是技校,校园的竟然没有卖人文书籍的书店,没有电影院,没有俱乐部……没有任何可以消遣和愉悦身心的地方!
时值毕业季,按说学生们摆出的摊位是淘宝的好地方,可是,这里他们的阅读品味让人失望得很(倒和这座学校很相匹配),除了专业书籍,就是成功学、厚黑学、知音、故事会之类的了。转了几圈,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
虽然读电子版的时候没觉得怎么样,还是抱着聊胜于无的心态买了下来。价格呢,记不清了,大约十几块钱吧。反正除了上课,没别的事情可以做,我就把它重读了一遍,一读之下,我不由大为庆幸自己买下了它,并且对第一遍读的时候的无动于衷感到困惑不已。
3
读完这本书,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起了《红楼梦》。
我一直把这个念头埋在心底,直到前不久看到一个文字非常不错的朋友也这么说,才知道也有人有和我一样的感觉。
哪怕是这次为了写这篇文章而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仍然有这种感觉,并且有增无减。没有读过的人或许无法理解,一中一西,一古一今(虽然是写差不多一百年前的事,但与《红楼梦》相比,还算是个现代的故事),一长一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中文译本只有四五万字),一复杂一简单,怎么会有这样的联想呢?
两个小说都写了繁华落尽的悲凉和幻灭。不同之处,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我们不仅能看到曹雪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所描绘的花开似锦的热闹,也能看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悲凉。在比《红楼梦》小得多的体量里,却能让人体会到在曹雪芹笔下没有体会到的完整感。
比如,写盖茨比的大宴宾客、夜夜笙歌:
“整个夏天的夜晚都有音乐声从我邻居家传过来。在他蔚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繁星中间来来往往……
“大地蹒跚着离开太阳,电灯显得更亮,此刻乐队正在奏黄色鸡尾酒音乐,于是大合唱般的人声又提高一个音调。笑声每时每刻都变得越来越容易,毫无节制地倾泻出来,只要一句笑话就会引起哄堂大笑。人群的变化越来越快,忽而随着新来的客人而增大,忽而分散后有立刻重新组合;已经有一些人在东飘西荡——脸皮厚的年轻姑娘在比较稳定的人群中间钻进钻出,一会儿在片刻的欢腾中成为一群人的注意的中心,一会儿又得意洋洋地在不断变化的灯光下穿过变幻不定的面孔、声音和色彩扬长而去。
“……一阵阵欢乐而空洞的笑声响彻夏夜的天空……香槟一杯杯地端出来,杯子比洗手指用的小碗还要大。月亮升得更高了,海湾里飘着一副三角形的银色天秤,随着草坪上班卓琴铿锵的琴声微微颤动。”
等到盖茨比死后,“我”费劲力气四处联络,可是那些曾经在盖茨比的院子里醉生梦死的人们,不是找不到,就是拒绝前来参加葬礼,还有人觉得他“死有应得”!举行葬礼那天,
“快到三点的时候,路德教会的那位牧师从弗勒兴来了,于是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向窗外面望,看看有没有别的车子来。……牧师看了好几次表,我只好把他拉到一边,请他再等半个钟头。但是毫无用处。没有一个人来。”
“五点钟左右我们三辆车子的行列开到墓地,在密密的小雨中在大门旁边停了下来——第一辆是灵车,又黑又湿,怪难看的,后面是盖兹先生、牧师和我坐在大型轿车里,再后面一点的是四五个用人和西卵镇的邮差坐在盖茨比的旅行车里,大家都淋得透湿。”
也就是说,最终给盖茨比送行的,除了牧师、用人和邮差,只有“我”和盖茨比的父亲,当初那些旅行车络绎不绝地从车站和城里接送来的以及自己不请自来的在他的院子里笑语喧喧的客人呢,只有最后关头才来一个带猫头鹰眼镜的先生!
花开越绚烂,花落才越寂寞,人情世故何尝不亦是如此!
4
一部好的小说,主人公的出场方式都是非常讲究的。这点上,《了不起的盖茨比》又和《红楼梦》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
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出场时机和出场方式可谓煞费苦心。在盖茨比正式出场之前,把悬念做得很足。第一次露面,准确地说不是“面”,而是远远的一个身影:
“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并且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我也情不自禁地朝海上望去——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一座码头的尽头。”
相信所有第一次读这本小说的人都会对这个细节印象深刻,对盖茨比这个人充满了好奇。
作者并没有趁势写盖茨比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而是写了几个配角,“我”的表姐黛西,她的老公汤姆·布坎农,她的朋友贝克小姐,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我”第一次去盖茨比家参加聚会,奇怪的是,参加聚会的人竟没有一个人认识盖茨比,更别说知道他的底细了。有人说,他杀过一个人;有人说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当过德国人的间谍……
后来,我无意中和同桌的一个男人谈起这个奇怪的主人,说自己还没见到主人呢,这时,那个人说:
“我就是盖茨比。”
怎么样,这个出场够别致吧。是不是和《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出场有点异曲同工之妙?先是通过冷子兴和贾雨村的闲谈对他做一番议论,林黛玉进贾府后,所有人都和她得躲着点这个混世魔王,害得她直想躲开,可还没等她来得及反应呢,贾宝玉就闯了进来!一看,所有人都说得对,又所有人说得都不对。
这恰恰也是盖茨比给我们的感觉。
5
与贾宝玉不止出场方式相似,两个人还有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主人公盖茨比也是一个情种。
当然,盖茨比算不了好人,他很可能像汤姆说的一样是个走私犯、私卖酒精,甚至还有更可怕的罪行,他对于自己父亲也薄情得近于冷酷,他对于黛西的爱情也包含了向往上层社会纸醉金迷生活的成分——但所有这些,都不妨碍他是个情种这一事实。
他与黛西的爱情,是我们在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里屡见不鲜的俗套:一个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然后被生生拆散,穷小子因此奋发图强,机缘巧合,五年的时间里终于获得配得上对方的财富和地位,可是,富家女早已嫁人……
与《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同,盖茨比千方百计地想追回属于自己的爱情。
他之所以大宴宾客,让所有想寻欢作乐的人们都聚到自己的家里来,为的就是吸引住在海湾对面东卵的爱人的目光,有一天她能来到他的院子里来。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伸出双手去,渴望拥抱自己的爱人,光是想象就已经让他激动得浑身发抖。当他得知爱人要来到自己身边时,那种坐立不安、惊慌失措,全无一个大亨的举重若轻的气派,就像一个初识爱情的毛头小伙子……
现在,可以说说他的爱人、“我”的表姐黛西了。
无疑,她是一个美女。她一出场就惊艳了读者的眼睛:
“一阵风吹过屋里,把窗帘从一头吹进来,又从另一头吹出去……屋里唯一完全静止的东西是一张庞大的长沙发椅,上面有两个年轻的女人,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的大气球上。她们俩都身穿白衣,衣裙在风中飘荡,好像她们乘气球绕着房子飞了一圈刚被风吹回来似的……汤姆·布坎农关上了后面的落地窗,室内的余风才渐渐平息,窗帘、地毯和两位少妇也都慢慢地降落地面。”
这两个飘飘若仙子的女人就是黛西和她的闺蜜乔丹。
可是,随着情节的推进,这个黛西除了这个美丽的躯壳一无所有,虚假、做作,徒有其表,连盖茨比都说,“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这从汤姆·布坎农的外遇对象可以从侧面佐证这一点。当然,汤姆不断出轨,无疑是个渣男,但奇怪的是,他出轨的对象不是用人,就是小汽车修理厂老板的老婆,都是社会下层的女人,长的肯定没有黛西漂亮,庸俗,但是真实。
即使这样,盖茨比仍然痴痴地爱着黛西,愿意为她承担一切风险,并且最终为了她稀里糊涂地送了命。
求仁得仁,无怨。从这个角度来说,为了自己最爱的女人而死,盖茨比死得其所——虽然相信每个读者都因盖茨比竟然为了这样一个女人丢了性命觉得不值——他用自己的性命诠释了现在烂俗的一句话:
我对你的爱,与你无关。
不管爱的人配不配得上这份爱,这爱都是美丽的,动人的。哪怕最终它如春梦一般飘散如烟,也会让我们为它叹惋不已,感慨万千。
《了不起的盖茨比》|春梦了无痕
《了不起的盖茨比》,【美】菲茨杰拉德 著,巫宁坤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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