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书摘自由人 的 阅读笔记历史有意思
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参考文帖)

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参考文帖)

作者: 笑独行 | 来源:发表于2019-03-31 01:39 被阅读10次

    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

    @于法霖[原文]

    @铁山青士(笑独行)[摘编]

    《明史·于谦传》中关于于谦的记载极大地影响着后人对于谦尤其是于谦权势的看法:“帝(景泰帝)知谦深,所论奏无不从者。尝遣使往真定、河间采野菜,直沽造干鱼,谦一言即止。用一人,必密访谦。……谦自值也先之变,誓不与贼俱生。尝留宿直庐,不还私第。素病痰,疾作,景帝遣兴安、舒良更番往视。闻其服用过薄,诏令上方制赐,至醯菜毕备。又亲幸万岁山,伐竹取沥以赐。”(卷一百七十)一般人都会根据《明史》上述记载而得出于谦深为景泰帝信任,因而权势很大的结论。 /

    但看《明史》所载“帝知谦深,所论奏无不从者。尝遣使往真定、河间采野菜,直沽造干鱼,谦一言即止”此段文字,一般都会认为景泰帝对于谦真的是“所论奏无不从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景泰帝“尝遣使往真定、河间采野菜,直沽造干鱼,谦一言即止”这件事,据《明英宗实录》是发生在在景泰元年三月。仅仅过了一个月,于谦借灾异委婉的上疏要求仅将“腹里地方”的宦官撤回都没有被允许(得到的是“有旨,内官不动”,参见明叶盛《水东日记》卷四《记会议异同诸事》条),何谈“所论奏无不从者”! /

    “用一人,必密访谦”这句话往往使人认为于谦兼有了吏部的人事权,因此于谦的权势应该是很大的。《明史 徐有贞传》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

    (徐)珵急于进取,自创南迁议为内廷讪笑,久不得迁。因遗陈循玉带,且用星术,言“公带将玉矣。”无何,循果加少保,大喜,因屡荐之。而是时用人多决于少保于谦。珵属谦门下士游说,求国子祭酒。谦为言于帝,帝曰:“此议南迁徐珵邪?为人倾危,将坏诸生心术。”珵不知谦之荐之也,以为沮己,深怨谦。循劝珵改名,因名有贞(《明史》卷一百七十一)。/

    根据这段记载,于谦的权势就由《明史·于谦传》中的“用一人,必密访谦”变成了“是时用人多决于少保于谦”,文字稍异而使所描绘的于谦的权势变得更大了。明尹直(景泰五年进士)所著《謇斋琐缀录》也记载了于谦推荐徐有贞这件事情 ,但第一句话是“景泰间,用人多密访于少保于谦”(卷三)。那么就很清楚了,由于于谦的英雄形象,他权势在后人的记述中由“多密访”变成了“必密访”乃至“多决于”于谦,一步步变大,以致达到“虽职掌中枢,实参密勿,政府如同疣赘”甚至被认为具有可以同王振、魏忠贤不相上下的权势。/

    而事实是,……景泰帝在用人上甚至是在军事用人方面对于谦也并非是言听计从。……于谦的权势并非一般人认为的那么大,但忌妒于谦的人却不少。……在景泰末年,于谦是并没有传说中如宰相般的权势的。//

    景泰帝对于谦的信任是逐步降低的。如果说在北京保卫战前后由于人心未定,景泰帝地位未稳,当时“上下皆倚重谦,谦亦毅然以社稷安危为己任”(《明史》卷一百七十),敢于任事的于谦确实成了朝臣的领袖的话,那么随着国家的安定,景泰帝地位的巩固,于谦的地位逐渐有了变化。/

    据《明英宗实录》,在景泰二年二月“驾幸太学,释奠先师孔子”的时候,于谦的列衔仅在太保宁阳候陈懋之下居第二位,在王直、胡濙、陈循、高榖等人之上(卷二百一)。到了此年三月殿试读卷官的列衔,于谦就排在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王直、太子太保兼户部尚书金濂之后,自从景泰三年易储之后,于谦的列衔就排在胡濙、王直、陈循、高榖之后了。这至少可以看出,于谦在班次上已经下降了。/

    这大概是因为于谦对景泰帝易储的行为是不赞同而导致的。易储后,景泰帝下诏这些兼东宫师傅衔的大臣们可以兼支二俸的时候,其他大臣开始就照惯例象征性地推辞了一次,而于谦却两次上疏辞让,虽然没有被允许,但在景泰帝的心中对于谦会产生不满和怀疑。/

    明朝就开始有士大夫指责于谦不谏景泰帝易储,认为景泰帝很信任于谦,于谦只要下定决心,就一定能阻止。其实这也是明代士大夫好空发议论的表现,对此,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就已经指出:“景帝之信谦,为其能御圉,非有布衣心腹之素,一不合则暌,再不合则去。夫人主欲以私爱易太子,虽留侯不能得之汉高,而谦能得之景帝乎哉?”(《国榷》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

    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景泰帝曾经赐给胡濙、王文图章(卷一《赐图记》条),但没有赐给于谦。赐图章意味着受赐大臣有了上密疏的权力,而且密疏皇帝是要亲自过目的,景泰帝没有给于谦赐过图章,可见他对于谦的信任只是有限的。在明代,大臣的权势与皇帝的信任程度是成正比的,尤其在景泰易储之后,景泰帝对于谦有限的信任主要集中在于谦能“御圉”上,于谦的权势基本上只能局限于军务上。/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兵部尚书的于谦不是六部之首的吏部尚书,本身没有统帅六部的名义;也不是礼部尚书和内阁大学士,没有主持群臣复立太子会议的权力;没有景泰帝赐予的印章,没有上密疏的权利,即使于谦挺身而出,号召群臣,也不会有当日在孙太后、景泰帝以及吏部尚书王直等人支持下的那种俨然为朝臣领袖的效果和作用了,正所谓“公当己巳之变(即土木之变),犹可以伊尹之志专断行之,而当景帝元、二年之后,有不可以周公之于成王责之望之者”(清王嗣槐《桂山堂文选》卷四《于太傅论五》)。于谦几乎只能被动的看着事态的发展了。 //

    在明代就有人指出:“上皇车驾至城下,于谦主论不纳,欲求无诛,岂可得乎?李梦阳曰:‘于公当其急时,辄曰:“此一腔热血,竟洒何地?”悲夫,悲夫!南宫之锢,太子之易,当时廷臣,独谦肺腑,血胡不撒此耶?’”(《国榷》卷三十二,同上)认为于谦如果及时明确表示偏向于英宗一系,就不会有日后的杀身之祸了。/

    于谦之所以没有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他的“社稷为重”的思想,这也是他和首先谋求私利的石亨、徐有贞之流的最大区别。在群臣拥立朱祁钰由监国即位为皇帝时,于谦说道:“臣等诚忧国家,非为私计。”(《明史》卷一百七十)/

    在明英宗被瓦剌裹挟,到大同、宣府甚至北京要求开门的时候,守军的回应都是“赖天地宗社之灵,国有君矣”!于谦甚至扬言“社稷为重,君为轻”,将英宗拒之门外(明郎瑛《七修类稿》卷三十三《诗文论于肃愍是非》条)。/

    ……于谦如果完全倒向景泰帝或者坚持明英宗的正统地位不可动摇,都会导致归国的明英宗或还幼小的朱见深有生命危险(对于于谦在迎还明英宗和易储之时为何不冒死力争,明代已经有人分析,清初王嗣槐在《于太傅论五首》之中也作了详细分析,指出于谦对待这两件事上不采取过激的行为是为了英宗和英宗太子朱见深的安全),使得朝政更加不稳,这自然是以社稷为重的于谦所不愿看到的。但是于谦这样做这不仅得罪了明英宗,更为许多青年官僚和新进士所不满(像于谦不开门迎接英宗和不明确表示迎还英宗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不尊于君父,甚至是不忠的行为,他们在于谦的生前甚至身后对此都进行过攻击)。……可见一旦皇位更替,于谦即使不被置之死地,也会在权贵的陷害和和言官的攻击下而罢官或流放。//

    对于景泰八年正月十七日凌晨前发生的夺门事件,清初史学家谈迁认为: “于少保最留心兵事,爪牙四布,若夺门之谋,懵然不少闻,何贵本兵哉!或闻之仓卒,不及发耳。”(《国榷》卷三十二,同上)认为于谦在最后时刻失职。其实这是在于谦的形象和权势在明代中后期被放大后导致谈迁的误判。/

    于谦虽然身为兵部尚书,但是显然没有刺探在京大臣的权力,而具有此权力的锦衣卫和东厂都没有刺探到,于谦又能做什么呢?守卫皇城的部队属于皇帝亲军,并不受兵部管理,于谦能过问的只是京营部队。但是当时“兵部不是调兵的必经机构,但调兵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调兵“虽未经过景泰帝和兵部,但太上皇英宗是支持的。不管有没有正式敕书,在政变成功之后政变调兵者即石亨是不会被追究责任,因此当时石亨等绕过于谦而直接调兵是完全能办到的”(刘丹《石亨新探》,天津师范大学 2009年硕士生学位论文)。调兵须有皇帝的敕旨,于谦不同于石亨等人有孙太后的敕旨和明英宗的同意,于谦调兵没有合法性,即便是有人领兵前来,也不敢冲向大内,同时这也不符合于谦的“社稷为重”思想。 //

    关于于谦被杀,有一个争论就是明英宗杀于谦时是否犹豫过,即他是否想过不杀于谦。于谦之子于冕所作《先肃愍公行状》记载:“上犹豫良久曰:‘于谦曾有功。’众相顾未及对”,徐有贞“直前对曰:‘若不至谦等于死,今日之事为无名。’上意乃决。”/

    此后许多史书包括《明史》都采用这种说法。但是也有人认为“杀害于谦是徐有贞等建议,但也是经英宗批准的。……杀害于谦自然是明英宗批准的,但不表明明英宗不会犹豫,要是泄私愤的话,恐怕应当先向将他软禁在南宫的景泰帝泄私愤,但明英宗却没有这么做,在他的心中,还是有是非的。/

    对于谦,明英宗可能心存芥蒂,但于谦被抄家时“家无余赀”(《明史》卷一百七十),谋立外藩又查无实据,作为皇帝,且刚刚复辟,明英宗是不想背一个枉杀功臣的恶名的。拟定于谦死罪的奏章送上两日后,明英宗才批准,除了是在看朝野的反应外,就是在犹豫了。后来“有边警,帝忧形于色。恭顺侯吴瑾侍,进曰:‘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帝为默然”(同上),吴瑾敢在英宗面前直接提于谦的能力,可见英宗对于谦并不是太仇恨。杀于谦的重要原因是徐有贞所讲的“此举无名”,明英宗不想背一个枉杀大臣的恶名,但更不想使他刚刚完成的复位行为名不正、言不顺,而于谦、王文一起被指为是“谋立外藩”的主谋,为了这个“名”,就不能只杀王文而放过于谦。 //

    “于谦的政治悲剧,其根源主要不在佞幸弄权、奸臣陷害,也不在英宗昏庸糊涂,而在于皇权转移更替过程中政治上的需要,从中国古代政治传统看,正是复辟成功的专制皇帝明英宗朱祁镇为确立其重登皇位的政治合法性,为重建由本朝列祖创制而因景泰帝继统遭到破坏的朱明皇家的皇统”(陈剩勇《于谦的悲剧:一个政治学的解读》,《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 年第 2 期)。/

    明英宗为什么没有给于谦平齤反?应该说更多地是因为形势不允许。明英宗在犹豫的时候,复辟的直接和间接的既得利益者们已经“众相顾”而不安了,徐有贞更是立刻站出来向明英宗表明必须杀于谦,在明英宗清除复辟集团主力之前,给于谦平齤反无异于是激变。而在曹钦之变后,明英宗否定了他们所谓的“迎复功”,下了“罪己诏”,也等于否定了自己一次,给于谦平齤反无疑是再否定自己一次,这对于英宗复辟后的威望是不利的。/

    到了明宪宗朱见深即位修《明英宗实录》的时候,仍然有人认为“少保于谦之死,当著其不轨”(明何乔新《何文肃公集》卷三《文庄丘公墓志铭》),南宫复辟之后被流放的大学士商辂,明英宗虽然“每独念‘辂,朕所取士,尝与姚夔侍东宫’,不忍弃之”,但“以忌者,竟不复用”(《明史》卷一百七十六)。明宪宗给于谦平齤反是在成化二年,商辂复官还朝是在成化三年,可见复辟后直接和间接的既得利益者的势力一直到明宪宗初年还是有相当影响的,那么明英宗不给于谦平齤反就更可以理解了。//

    铁山青士附注:该文系摘编自《明代南宫复辟新探》一书第四章《复辟后的景泰旧臣与夺门新贵》第二节《于谦之死》。《明代南宫复辟新探》为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作者为于法霖,山东师范大学曾于2012年5月刊印。原文尚有第四部分“襄王金符”事件考。

    【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文摘)_原创:于法霖_体面杂志(笑独行的和讯博客)2018-1-3 15:38:19】阅读(350)

    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参考文帖)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于谦权势大小与被杀因由考辨(参考文帖)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iyycb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