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了菇凉的《路边的小吃》后,一直蠢蠢欲动,想着什么时候也吃一次路边摊。
每次在大街上走过,看到街边麻辣烫臭豆腐之类的小吃,也不是没动过心,但仅仅那么一动心就罢了,很快说服自己:不干净,别吃了。加上又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每次总是与路边摊擦肩而过。
对路边摊的感情,是一种很复杂的感情,鉴于卫生和营养问题有些理性的抵制,但又不是抵制得那么坚决,总是左右摇摆,暧昧不清。
最难处理的就是这种欲说还休的感情,剪不断,理还乱。
对待小吃的态度,看起来只是一种饮食口味,其实也许反映出人与人的不同,甚至决定两个人是不是同一类人,能达到什么样的亲密态度。
读研时的同学梁,大我几岁,从开始读研我们就一同上课,每天早晨她都在我的宿舍窗外喊我去上课,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小伙伴喊我上学,虽然当时的她已经结婚好几年,而我也不再是黄毛丫头。
上课时,自由结对子坐,我们总是毫无例外地坐在一起,我不喜欢太显眼,总是坐在里面,她就坐在外面看大门。放了学,我们一起去餐厅吃饭。周末我们相约去图书馆,到附近逛街,在别人眼里我们算是死党了。
和梁在一起的确让我学到不少东西,比如生活的小窍门,比如怎么写论文,她的论文很厉害,读研时就多次发表论文,而我,当时却连文字数都一直凑不够。
但无论走得多近我都感觉和梁之间隔着一点什么,那点距离让我们无法完全在感情上达到亲密无间的程度,像和大学闺蜜宁那样可以钻到一个被窝说悄悄话,或者不高兴了吵一架,尽管吵过不久就又和好了。
和梁之间的感觉,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相敬如宾”,和和气气,彬彬有礼,绝不会相爱相杀。起初我一直搞不清楚原因出在哪里,直到有一次,梁的老公来看梁,梁把我拽过去陪他们一起逛街。
梁的老公和她看起来很像,都是一副“社会主义好青年”的样子,干净整洁,文质彬彬,一看就是一身正气。
听梁说他老公是她结婚前千挑万选出来的合适人选,两人三观一致,爱好也近似。梁老公在银行工作,专业技术过硬,是单位的技术骨干,梁很欣赏他这一点。
聊天中,我好奇地问道:“如果到一个地方旅游,你会不会尝尝路边小吃?”我这问题也很傻。梁老公当即义正辞严地回答道:“绝不会,路边小吃太脏了,我宁愿在宾馆啃饼干,也不会去吃路边小摊上的东西。”
“哦——”,我在为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感到羞愧的同时,也明白了梁的选择,如果是梁她一定也会这样做,看来真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还有半句话我生生咽进了肚子里,幸好当时没说出来,那就是“如果我到外地旅行,我一定会尝尝当地的各色小吃。”
到今天,我依然会这样选择。这就是我和梁的不同,或许这就是我们始终保持距离的缘故吧。
小吃虽小,反映出的问题可不小,虽说上升不到三观的程度,但却和人的个性爱好彼此照应。对待小吃的态度,也能看出人与人的不同。
口味的选择,和个性有着某种对应关系,一个口味不挑剔的人,往往是一个兼容并蓄、很好相处的人,口味挑剔的人,性格一般也没那么随和。
在这方面,汪曾祺老先生和我臭味相投,最近在重读他的美食文章,除了为他笔下的美食流涎三尺外,对他的饮食观点我严重赞同。
他在文章里不止一次说道:“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他自己号称“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汪曾祺的可爱就在这里,越随和的人越可爱。
最讨厌的是有些人自己不吃还不让别人吃,以自己之心来度别人之腹,不过吃点自己爱吃的,又不犯法,你管得着吗?
同样,能和你开心吃路边摊的人,或许才是愿意陪你到老的人,两个相爱的人携手吃路边摊也是浪漫的。
说着路边摊一下扯远了,还回来继续说路边摊。
路边摊小吃可以尝尝,但是要是常吃可不是好事。
刚从学校毕业那一年,工作没有着落,和几个女孩租了一套房子,边打工边准备考试,那一年是路边摊吃得最多的一段时间。
那时吃路边摊吃得有些无可奈何,毕竟住处做饭不方便,只有从外面小街上买来吃,每天换着花样吃,今天凉面,明天麻辣烫,隔天再来个酸辣粉,最后吃得倒了胃口,闻到路边小吃的味道就想吐。
后来工作了,结婚了,又做了妈妈,基本上一天三顿在家做饭,尽管收拾起来有些麻烦,但好在干净卫生。
偶尔路过街边,孩子望着路边的烤香肠、麻辣烫流口水:“妈妈,想吃那个,想吃这个。”都被我严厉拒绝了,“孩子那些不干净,不吃!”
虽然不让孩子吃,但有时候自己忍不住想吃,就趁着孩子没放学的时间,偷偷跑到路边小店,吃点酸辣粉米线什么的,尽管吃完就后悔,还是会憋不住再去吃一次。
比如今天,把孩子送到了学校,中午孩子在学校吃饭,我就小小犒劳了一下自己,坐到路边一个小店,吃了一碗板面。要说那面有多好吃也未必,可能还没我做的好吃呢。
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像我们到外地旅游一定要尝尝当地小吃一样,不单单是为了品味美食,更是为了品味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地域文化,还有什么比小吃更入心留给人的印象更深刻?
等到将来说起去过哪里哪里,除了几张照片,最好的证明就是“我吃过某某地的某某小吃,味道老好了!”这种证明远比“某某到此一游”更有说服力,也更有面子。
话说回来,像今天这样去路边吃一回小吃,我也不仅仅为了吃,更是为着一种情怀。
坐在树下的桌旁,吃着这碗面,把嘴唇都辣得麻木了,看着街边来往的行人,看着街对面开了一栏杆的火红的凌霄花,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颠沛流离却无拘无束的日子……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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