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搬回了市区办公,离家近,我走路也就十分钟。上下班走路,既能活络活络筋骨,也省去了开车、堵车的诸多烦恼。
和其他交通工具相比,走路有更浪漫的想象,其中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由自在。走路时,你才觉得自己掌握了命运,想走的时候走,看见让你感兴趣的事也能停下来,你成了自己身体的真正主人。
如果你在乎目的地,那么走路,才能让我们和目的地的关系更为密切,可是谁不在乎呢?我爬过大明山好几次,最难忘的一次和走路有关。在几个小时的徒步中,云雾缭绕的山一直在身边,慢慢慢慢的渗入身体里。
其实,人生的很多第一次是在走路中发现的。我很珍惜第一次的经验,精挑细选让它得以发生的舞台,因为再过不久,看多了之后,你对一切就会轻易感到麻木。在高耸云宵的峰顶,第一次感觉人的渺小时间之无涯,而西北荒凉的坍塌城堡里则散落着时间的碎片,永恒的残缺。涠洲岛小路的尽头,天空和海色是如此浓烈的蔚蓝,露营时发现原来星空与童年一直都在。在春天的繁花盛景中或秋日燃烧的鲜黄火红里,感受到美的悲壮和早逝。
我心里曾庆幸,苏轼那个时候应该也是走路,不然也不会写下: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如果不走路,这个世界也就少了诗意。连为走路收拾行李时,也能引申出人生的选择难题:我真的需要多一件衣服吗?还是它只是无谓的负担?
有时我想,走路有益,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其实不怎么正确,真没必要贬低阅读,这句老话最初应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不如”。想想,没读过“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当看见漫天彩霞时,会不会就少了一分惆怅和无奈的体会。
读书和走路应该相辅相成。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在我的人生,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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