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是长寿宋慧乔

作者: 桃子说民宿 | 来源:发表于2018-03-06 14:35 被阅读220次

    我的闺蜜——长寿宋慧乔常说:

    女人活到这把岁数,应该知道闺蜜比男人更靠谱,只有鞋子、包包、化妆品不会背叛你,认真赚钱才是正道。

    不要总想着他爱不爱你,当下快乐最重要。感情总是在不断变化,否则,又哪里来的那么多前任呢。

    1

    认识 Kelly 那年,她刚大学毕业,是办公室里学历最高、工资最低的表妹(做表格的姑娘)。常常被领导欺负的她,最后一怒之下自学了一连串的课程,跳槽到外企做了负责人。

    一晃 17 年过去了,友谊还真是历久弥新。时间总是能检验出了很多东西,那年跟我牵手的男孩早已不知去向,只有她还在。

    平日里,细高跟、精致的妆容的她,活脱脱一个自信的 Office lady 。下了班泡健身房,美其名曰健身,实则是为了撩帅哥,就连她的 Boss,也是在健身房偶遇的。因混迹于长寿路健身房,又对颜值充满自信,顾得此艺名—长寿宋慧乔。

    当然,一个人的生活就该丰富多彩。我们会去上海夜色最好的酒吧,也会买几瓶啤酒在 7-11 门口畅饮。

    她喜欢听新年音乐会,看话剧,穿 Lululemon 去 Hiking,是不是很文艺?但她约我看芭蕾的理由却是,看芭蕾舞男演员的大长腿在自己面前蹦哒爽不爽?要不要看得更清晰?我们必须得买最前排。

    她暗恋的那个上司,离职后在健身房偶遇,当即特别霸气的告了白:

    离开公司未必是件坏事,

    至少现在我能告诉你,我喜欢你

    如果有机会,我希望成为你的女朋友

    她是长寿宋慧乔,我 17 年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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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它相反的,是有了孩子、天天不问世事的 Alma。

    曾经上海滩十里洋场一枝花,扔个垃圾都要妆容精致、踩高跟鞋的那种人。现在为了儿子,每天下班就往家赶,片刻不敢耽搁。

    现在的她,很少穿高跟鞋,化妆大概也是上辈子的事了。但这世上,最爱你的一定是那个愿意为你洗净铅华、洗手做羹汤的人。

    妇女之友张宇说过:

    一个女孩子,一段日子后

    还是维持原来的任性、霸道、不讲道理

    那她遇到了一个好男人;

    反之,若她变得越来越坚强

    一定遇到了一个坏男人

    Alma 就是遇到了一个坏男人,俗称,渣男。

    别看她瘦瘦小小的,从决定做一个单亲妈妈起,她就变成了女超人。

    与公司解约,需要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个人顶着各种压力去面对一切。

    儿子半夜发烧,自己带着儿子去医院,先在家附近的医院看,不行又转到离家远的新华医院,忙碌完回家已是凌晨五点半,片刻休整,又精神百倍地去上班。

    我从山里回上海,超贴心的买了脏脏包用顺丰当天送到我家。她说我常在山里还没吃过网红脏脏包,但下班要回去陪儿子的她,只能以这样的方式陪着我。

    她的工资并不高,还要养儿子,却总是能够周到的想到身边所有的人。

    认识她 20 年,从没想过她有这么大的能量,瘦小的身躯看似一直需要别人照顾,却不知在某一天,变成了儿子的参天大树。

    3

    认识 JOJO,是因为我家 COCO (上篇中提到的狗狗)的儿子 Lucas。

    那年 COCO 刚好生了一窝仔,我就在大学路给它们找好人家收养。一眼看中 Lucas 的 JOJO 显得有些为难,并不是因为钱,而是紧接着要出差半个月的她无法安顿这新来的小家伙。

    于是,我决定收 500 块押金,先帮养半个月,等她出差回来电话联系我接狗。她二话不说,就掏钱包。

    说起来,这事还成了他们公司的笑话。她的同事觉得我是个骗子,这钱和狗肯定是拿不回来了,还打赌说如果出差回来能如约接到狗狗,他便在公司办公桌上跳支舞。

    切,我可是莫干山十三娘诶,超有品的!JOJO 当然如约接到了 Lucas,她同事在办公桌上跳舞的事,也就成了公司里的笑料。

    第一次养狗的她没有经验,经常跟我请教。

    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叫我接回 Lucas,我才知道她生了病,整个人都处在崩溃边缘。

    接回 Lucas 的半年,她从崩溃中走出,迅速调整自己的状态,从生无可恋地把她的名牌包包、衣服送人,到现在的坦然面对,嗯,还会时不时的欺负我。

    现在的她,比任何人都懂生命的珍贵,以及生活的意义。

    JOJO 是那种明明知道你错了,可我就是挺你的人。但在恰当的时机,她也会告诉你,这样做是错误的,要改。我那么酷,当然改啊。

    她常常对我说:

    虽然你在莫干山,我在上海

    你受欺负时,我不能第一时间赶到

    为你撑腰,替你打抱不平

    但你相信,我一定会到

    4

    这就是我的闺蜜,一群特别侠骨柔情的女人。

    对我来说,她们是雨天里的一把伞,雪天里的雪地靴。

    她们教会我竭尽所能之后的不强求,顺其自然,活在当下。有她们,做任何决定都不会害怕。最主要的是,想打麻将的时候永远不怕三缺一。

    我是一个外向的孤独患者,看着很坚强,其实内心脆弱敏感,我的闺蜜们就是我牛逼闪闪的铠甲。

    英国历史学家托·富勒说过,一生中交上一个挚友,也就可以称得上分外有福了。

    可对于我来说,这样的人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PS

    文章发出来的这刻,我已经在飞往海边的途中了,临时起意,说走就走。

    闺蜜们说,我这么大张旗鼓的离开,对需要上班的她们是不是太残忍?

    我是很低调的挑了个风雨交加的清晨,裹了件最帅的风衣,带了套超性感的比基尼,帅气的悄悄离开。

    什么时候回?嗨够了自会回来认真赚钱,等着我带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吧!别太想我哦……

    < END >

    Narrate | Lydia

    Edit  |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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