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的天空高远深邃,云朵卷书之间暗潮涌动,酷似于连深处的当时的法国社会。23岁的于连,他的最后一天是否也曾留恋过这种神秘而无情的夜空?
于连的魅力,来自于这个外貌英俊,内心骄傲的年轻人有见解、有学识,却因身位木匠的儿子而被人才在脚下。他既仇视贵族,倔强地保有内心的高贵,又怀有对上流社会的渴慕;他既为自己的社会地位而感到自卑,又毫不示弱地要在精神上与贵族平等对话,希望通过自己的挣扎改变地位,如一颗炮弹般投向上流社会。左拉认为,于连似乎永远只是生活在心理活动中,外界的事物哪管春夏与秋冬,能对于连产生振动的永远都只是想象中别人对他的轻蔑与尊重。不管这样的评述是否偏颇。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于连的心高过他的一切,最后亦因这颗心的骄傲走向了毁灭。
于连具有双重性格,这种悲剧感是震撼心灵的。更让人触动的是,于连其实并未走出193年的历史,他依然在我们周围。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怀抱理想,希望通过读书奋斗等方式拥有更好的生活,从而进入更高的社会阶层的时候,他们身上又何尝不拥有于连的影子、于连的梦想、于连的困惑?这便是《红与黑》跨越时代的现实意义。
于连一生中经历了两段不同的爱情。这是他二十三年生命中最具激情的燃烧。莱纳夫人给予的是超越人生的爱、母亲的爱、但因伦理和世俗被压抑了;马蒂尔德的爱强烈又野性,她和于连在心理的较量和战斗中互相政府。这两段感情的共同点是,三人因爱情而背叛了自己的阶层,正如于连在戏中的台词所说----“爱情创造了平等”。这两段爱情似一团涌动的火焰,越烧越旺,将三位主人公的命运推向高潮,也将整场戏推向极致。这正是小生觉得最荡气回肠的地方,今天的我们是很难想象一个人为了爱情而全身心付出----被判自己的阶层,舍弃生活给予的一切,甚至像于连那样勇敢地说一声“我爱你胜过我的生命”;也难以想象在于连那样失败后,会大胆地喊出“我承认我有罪,我杀了人,我应该去死!”
回看这部15年前的戏,小生脑中一直纠结这两个字----极致。动作的极致、情节的极致、感情的极致、人物的极致,整场戏中没有强大的对立面,但这部戏能伤了观看者的心,在多年以后回看仍然能想起那一个难忘的夜晚。或许这出戏的效果已经达到,激烈的肢体动作、震撼的音乐、高耸的布景,整台戏的张力达到了机制,而这份张力源自一个个为艺术和社会燃烧的生命。
在于连踏向断头台的那一刻,小生在思考于连的生命意义!双重人格的矛盾体所引发的悲剧,早不是那一发子弹,而是矛盾中挣扎的自我毁灭。反映了于连的意识形态,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的还是那平民的血,那学是红色,即便对立面的人血是黑色,可是时代让两种颜色没有柔和一起,反而加剧了相斥的暴力,正如他被审判时的呐喊:“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很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为豪的上流社会。⋯⋯这就是我的罪行,因而更应该严惩,何况事实上,审判我的并非与我同属一个阶级的人。在陪审席上,我看不到任何发了迹的乡下人,有的只是清一色的心怀愤懑的有产阶级⋯⋯”临死的一席话, 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出身下层备受贫穷的煎熬的乡下人。这就是平民意识的体现,正是这一思想影响了于连的一生, 使他无法真正进入上流社会。这种潜在意识的定位, 正是平民本位的主要要素!”
司汤达在《红与黑》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里的幸福是于连作为一个生命体的最终价值体现。在于连平民本位,平民抗争后, 最终的追求还是平民的幸福。
在于连的追求中,始终在英雄主义与平民意识之间徘徊。对拿破仑和丹东的崇拜,出人头地的理想,并由此产生了对爱情的征服心态影响了他生命的大部分时间。曾经, 英雄主义是他行为的依据, 被视为幸福。但平民的本性使他无法改变自己, 因为他不是英雄,而是一个追求自身幸福的普通平民。这一点是他在生命的最后才明白的道理。在临刑之前,对英雄主义行为感到厌恶。卸下了他长期以来虚伪的人格面具,感受到他自我的存在,以及内心深处的幸福归属。于连以前的人格面具是,一个不信教的教士,对于毫不相信的神学课程门门优秀。并与自己所鄙视的贵族周旋自如,这既表现了他的才华,也反映了他的人格面具。他之所以将自己包裹的如此周密,都是英雄主义的信念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种信念的推动下,于连爬到了最高峰,他感到的是一种幸福,成功的喜悦,这也是他通过巨大的痛苦所换来的胜利。但这种幸福来的太快而又极其短暂,这是一种违反自身发展的成功,是不会幸福的。而监狱生活,使他回到了最初起点。放下所有的面具,不需考虑所谓的英雄主义。他对走过的道路有了深刻的反省,对社会,对个人也是一次真实的了解和挖掘。
孤云锁深楼,万缈护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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