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内容概述
1、概念
课程内容是指由符合课程目标要求的一系列比较规范的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组成的用以构成学校课程的文化知识体系
2、组成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涉及教学过程中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中小学课程主要由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三部分组成
1992年,原国家教委在制定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计划时,把“教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指导我国这次课程改革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仍用“课程计划”这一术语,把原来用的“教学大纲”改称为“课程标准”
(1)课程计划
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具体规定了①教学科目的设置②学科顺序③课时分配④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其中,开设哪些科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计划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义务教育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费和杂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是打基础的,所以在制定教学计划的时候要注重基础性
(2)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
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3)教材
教材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教材可以是印刷品(包括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补充读物、图表等),也可以是声像制品(包括幻灯片、影视、录像带、磁盘、光盘等)。教科书是教材的主体,是学生获取系统知识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
二、课程内容的选择依据
1、课程目标
2、学生的需要、兴趣和身心发展水平
3、社会发展
4、科学文化知识
❀制约课程的因素:
1、社会需求
2、学科知识水平
3、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4、课程理论
社会、知识、学生三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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