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走夜路,总是能看到天上的月亮,或盈或缺,或明或暗。陪我下班,听我的矛盾,却总一言也不发。便士捡不够,月亮又遥不可及。
我没有斯克里克兰那般为了梦想愿意牺牲自己和他人的勇气。我的离经叛道也确实切合着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的作风。还有着拼搏一把的想法,不愿太早的找份铁饭碗稳定下来。这种离经叛道确实不用担风险,毕竟不会有人嘲笑你和别人不一样。
但斯特里克兰不是。他为了实现梦想不惜丢下自己的家庭孩子,甚至牺牲自己牺牲别人。但他追逐梦想的坚定也是伟大的。《月亮与六便士》里最吸引人的就是斯特里克兰的性格。
贫困潦倒没有让他放弃,金钱名誉诱惑不了他。这么说他好像太伟大了。但比伟大更奇特的是他不是抵御诱惑,而是根本不受诱惑。他不喜欢享受,住在舒适温暖的大房子里跟住在破旧的小屋子里没有什么区别。舒服的椅子他不爱坐,友人对他的关心他不愿接受,就这么固执的可怕。
他的一生都在为了达成一个愿望。将自己感受到的灵魂深处的那些无法表达的东西呈现出来。他最后是做到了。在那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无人问津的小木屋里,身染麻风病在弥留之际完成的杰作,墙壁上的巨幅画作。当门被推开的一刹那,医生所感受到的惊恐,惊叹,不知置身何处的迷茫,以及脱口而出的“真是个天才”。都让我仿佛置身其内,为之叹为观止。
然,小说的最后,这幅画终究是没有保留下来。他吩咐妻子将它烧的干净。尽管这幅画作是属于整个人类的财富,它的伟大,它的价值连城在熊熊大火中什么都不留。我为我们失去这样的巨作惋惜,但又觉得,斯特里克兰烧去画作对他的灵魂也许是最好的升华。他已经完成了毕生愿望,将灵魂深处的那些挣扎倾泻的干净,了无此憾。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此书名为《月亮与六便士》,但全文没有出现过六便士,也没有出现过月亮。合上书还是深深体会到了生活中月亮与便士的挣扎和矛盾。被现实的许多“你应该”“你不能”束缚着。生活平淡按部就班。
大城市总是人群熙攘,阳光明媚。高档的中西餐厅雅致奢华,挤满有钱人,司空见惯,平淡无奇。
我常常思考,什么样的生活算是成功呢?事业有成?金钱名誉地位齐全?我想大概每个人对生活意义的定义不同,理解的成功就不同。
像斯特里克兰,他是成功的吗?他在死前没有被世人认可,甚至死后拍卖他的个任物件时,他的画作都还无人问津。这显然和世俗的成功定义不同。对于他,我不认为成功二字可形容概括。因为他所追逐的本就不是成功。
《月亮与六便士》里还有龙一个故事。一个才华横溢的医生亚伯拉罕,因为一次意外的旅行,放弃了他在大医院的大好前程,留在亚历山大港做医生,他衣衫褴褛,但他神采奕奕。不只是归宿的召唤还是什么让他留在了此地,总之他放弃了原本属于他的大好前程。他的让位,让另一位医生得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地位和金钱。当这个爵士讥笑着亚伯拉罕作践自己时。作者又一次对作践这个词做出了思考。
“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留在那里也许就是亚伯拉罕的月亮。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亚伯拉罕会留在那里当医生,也许那里才是他的故土。就像斯特里克兰最终生活的那个岛屿,半生流浪的他终于找到了归宿。
所以不要停止追逐吧,追逐你的月亮。他未必是世俗的成功,但那一定因你而有意义。
闭上眼睛,一个简陋的木屋内,画笔散落。一位由麻风病折磨的五官变形的老人蓄着长胡子,外表不堪入眼。他就这样坐着,静静看着墙上的巨作。可他的眼神似乎穿透墙壁看到了画作之外的东西。他失明了,只能聆听颜色,或者只能感受颜色。这样的画面,令人肃然起敬。就像念诵圣经那般神圣,不可亵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