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傅佩荣译文
此篇论祭鬼和见义勇为。
孔子说:“不是自己的祖先而祭祀他们,谄媚之态也。遇到正义的事情而无所作为,没有勇气也。”
心得
钱穆《论语新解》说:“本章连举两事,若不伦类,然皆直指人心。盖社会种种不道与菲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这也许可以解释以上两个看上去没有关联的事情,为什么出现在一句话中。
另有人读陆龟蒙《野庙碑》,有个发现。觉得陆龟蒙是真正弄清楚了“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与“见义不为,无勇也”两句之间的关系,此文矛头所指,是那些现实生活中“窃吾君之禄位”之人,陆龟蒙称其“乃缨弁言语之土木”。他们“平居无事,指为贤良;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佪挠脆怯,颠踬窜踣,乞为囚虏之不暇”,这种表现,不正是“见义不为,无勇也”的真实写照吗?
就《为政》篇的大的结构来说,以“德”字开头,以“义”字收尾,也是有意思。开篇第一句话”为政以德“,道出了为政的基础和根本,指出了为政的总体原则。接下来借用孝悌、礼义等讲为政者应秉持的价值理念,进而阐述为政者为官处事的心态、操守和思维方法等,最后提出”见义不为,无勇也。”上升到道义层面,指出为政者要有一种担当,要坚持公平正义,要敢做敢为,勇于担当。
由此可见,孔子提倡“见义勇为”,主要不是对民众作一般号召,而是对执政者政治素质提出的一种具体要求。普通民众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诚然是好事。可对国家与民众来说,仅这样远远不够。陈舜俞《都官集》卷六有一篇《说义》,说当时官场之所以缺失“养民之义”“任贤之义”“教刑之义”“财赋之义”“甲兵之义”,就是因为官场无人能够“见义勇为”,许多人已经缺失“见义勇为”的品格与素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种教训,何其深刻。
“在其位谋其政”,孔子鼓励学生们从政,他们有了权力是为了为百姓给更多的福祉,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在很多官信奉“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赤裸裸地将“利”字放在首位,实为大谬。为政者应有公心,“见应该“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利益面前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见义不为,无勇也”,也应该成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不然当了官就成了“硕鼠”,与国何益?因此将“义”作为《为政》篇章的收尾,是有深刻道理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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