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曾经评论中国古代皇权不下县,这常常被我们用来佐证中国古代皇权并不特别专制。事实上,这个评论本来是贬义的。正面的意义是后来的事。
马克思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是以某种权威为基础而建成的,国家也不例外。他把权威的类型归结为三种,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
传统型统治是建立上人们对于习惯和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之上。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某个英雄人物、某位如有神授天赋的人物的个人魅力基础之上。和法理型统治则是建立在正式制订的规则和法令的正当性基础之上。
韦伯认为法理型统治是现代化的结果。而法理型统治的典型特征就是官僚制。
这时候就有人提出,那中国古代究竟属于哪种统治?中国古代有强大的官僚系统,按理也算法理型,那么不就意味着古中国早就开始现代化了吗?
为了逻辑的自洽,韦伯继而回应说,古中国的官僚制是不彻底的官僚制,因为皇权不下县。为什么不下县,因为县以下的统治权是被宗族等自治组织分割了。不彻底的官僚制就不算完成了现代化。
因此,皇权不下县刚开始是韦伯用来否定古中国的现代化而提出的。但是,随着自治,自由等概念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金贵,皇权不下县这一评价就渐渐变成了一种正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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