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初中的时候家里人为了我上下学方便就在离学校不远的西十路租了个房子。我记着在我入学的前一天,我和我爸妈坐在邻居用来晾咸菜的一排石阶上,当时我还不甚懂事。夏天傍晚的暖风卷起各式各样的咸菜味儿,呛得慌。我爸妈分别坐在我的两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次我们借钱给你办了一个年部里最好的班,你一定得争气啊。我当时受了很大的震撼,原来家里人为了我的升学去借了钱。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三分钟的热血又被唤起,现在想来不过是家里人为了激励我所以创造的一个谎言。
结果开学头三天我生了病,没法上学,起点就比别人晚了三天,七十二小时。
为了我上学搬去的第一个新家,是在一个老砖楼的三楼,楼外面漆着红漆,楼门栋里阴暗潮湿,每层空余出来的空间都被邻居们闲置的咸菜缸,铁衣柜等等填满。每次我独自上楼时总是担心从那些闲置物里突然伸出一只苍白冰冷的手拽住我的衣角。所以我避免独自在楼道里穿梭,每次必要时我都会飞奔下楼或飞奔上楼。不给自己幻想制造出的恐惧一点抓住我的机会。
在新租赁的房子里,我没有单独的房间,我的床紧挨着厕所,而小学习桌紧挨着我的床,十分拥挤,我想他们是在用地理位置向我灌输一种起床就要学习的观念。
没过多久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就又搬了一次家,不过距离倒是不太远,就在隔壁门栋的四楼。这次算是我初中生活的一个重大改革,我有了自己的房间,阳光充足,家里人给我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台电脑,虽然有三年的时间他们都没给我按一条网线。
在搬了新家之后的一次邻居的探访中我第一次遇见了刘迪凡。我妈妈带着我和一块西瓜,进行了一次友好的邻居交际仪式。她们母女二人住在我的楼上,房间的格局无甚差别,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就恨融洽,因为她不像这个年纪里我遇见的其他女孩那样有自我形象的保护意识,她是个很爱笑的女孩,无论我随口说出一句多么无聊的笑话她都会“哈哈”不停地笑上半天,坐在床上前仰后合像个跷跷板一样。
刘迪凡长的并不好看,皮肤略黑,嘴唇中间的部分突起一个尖,像老鹰的嘴一样。要是在我的幻想里我如果有一个同学校的女邻居那绝对不会是她这样的长相,不过她的笑声常常让我忽略这些。也满足了我要成为一个具有丰富幽默感的“男人”的野心。
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我和她每天结伴上学放学,她在一班,我在五班,都是年部里比较好的班级。我们两家的家长合力出钱给我们请了一个家教,家教和我同姓,每晚七点在我家准时开讲。刘迪凡在六点半左右就会带着她的书包蹦蹦跳跳地走进来,和我爸我妈打声招呼之后就进到我的屋子。六点半到七点的这半个小时,我的房间里总是会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笑声,穿透力极强,扰的我妈不放心地进屋查看,然后叮嘱我几句,你们两个好好学啊,不要聊天。说完放下一盘水果离开。
等到家教老师来了之后,屋子里的笑声更加放肆,我们常常在讲题与听讲之余穿插几件课外的有趣事情,和我同姓的这位家教老师真正的做到了和我们打成一片。
几个月之后,家教老师因故不再来辅导我们,刘迪凡隔三差五的来我家学习。并且经过两家协商,从楼上打了一条网线下来,连在了我家电脑上。我过上了偶尔玩会儿电脑的生活,刘迪凡给我创建了一个QQ号,她教我如何取一个有新意并且记得住的QQ密码,用拼音去拼几个文字,她给我的文字是:爱我别走。我甚喜,并且沿用至今,现在需要什么新的账号,还是会用这个当做我的密码,有时候加上几串数字,有时候加几个无意义的符号。
初二上半年的假期,她坐在我的电脑桌前控制着我的电脑在玩弹弹堂,我是不屑于这种游戏的,那时候在我们男孩里流行的游戏是穿越火线,可我由于用着她的网线又不好说什么。只好看着他控制着一个小人扔出各种各样的武器。她每次扔中都会一声尖叫,每次打歪都会锤一下我的键盘,我心痛却又只好忍着。过了十分钟又一次失利之后,她打开了QQ,她的网名是雪碧,和她说话的那位网名是可乐,我猜出了一些端倪。她转过头问我,去网吧玩一会儿啊?我是从没去过网吧的,被她这么一问,愣了几秒,在哪啊?走吧,我带你去。说罢她走出我的屋子,穿上了鞋。我站在屋内还不知道该不该跟她去。快点啊,她说。我为了维护我的男人的尊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穿上了鞋跟她走了出去。去网吧的途中她跟我说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叫杨宇,问我认不认识。我当然认识,杨宇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混混儿,是体育特长生,扔铅球的。每天上午在学校的楼层里闲逛,和体育老师,教导主任吹吹牛皮,然后下午就在操场上奔驰,有时还能在倒垃圾的砖房里看见他和几个小弟在那里抽烟。
恭喜恭喜,我说。刘迪凡哈哈大笑,你恭喜我干嘛,像我要结婚了一样。我说,那我还能怎么办,我又不能劝你们两个分手。
她一路笑着带我到了网吧,找了一排空下来的座位。半个小时之后,杨宇来了。他一米八的个头,腰背厚实,看着就不像是一个初中生,神态语气都超出了我对初中生的理解。他和我打了招呼,然后站在我和刘迪凡的身后,一只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一只手从兜里掏出一盒白红塔山。
“抽烟吗?”他问我。
我红了红脸,第一次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我连忙摆手。
杨宇在她身边的空位坐下,刘迪凡老练地从烟盒里拿出一根香烟,然后杨宇帮她点燃。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烟雾从刘迪凡和杨宇的嘴里鼻子里喷出。刘迪凡得意地看了看我,怎么了,看你那样,吓傻了啊。我本来想像平时一样反驳她两句,可看见杨宇在一旁,我闭了嘴。
一个小时之后,她让我独自回家,说她还有事,那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小弟弟一样,她表情神秘。我暗中诅咒,心里恶毒的猜测她和杨宇去干什么,并且幻想把这件事告诉她的妈妈会怎么样。
她和杨宇勾肩搭背形影不离的状态持续了两个月,一天我照常陪她去上网,她对我说,她怀疑杨宇有了别人。我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说话啊,她急了。我问她,你和杨宇有没有关系啊?她不耐烦的问我,什么关系,你说什么呢?我不想说得太粗俗,我对她说,我又不是没上过生物课。她被我的样子逗笑,我说没有那你信吗?我白了她一眼,当然不信。我注意到她眼睛里有一道光闪了一下,然后坠落,她笑,比平时的笑声生硬得多。那你还明知故问。我骗她说我在开玩笑,我当然信。她冷笑了一声。那天她让我先走,我不知道既然杨宇不来找她,她还有什么秘密地方可以去。我没有问她,像往常一样自已一个人回了家。
那天下午,她出了车祸,一个礼拜之后我去看她,她已经只剩右腿了。
我和妈妈一起去医院探望她,她妈妈独自坐在床边,擦着眼泪,看见我们来了,就和我妈妈一起出了病房。我看见她躺在病床上,什么都没穿,半个屁股连带着她包着纱布的一小截左腿裸露在医院的被子外。她的肤色白了许多,黑发乱蓬蓬的披在她的肩头,她咬了咬嘴唇,尴尬地笑了笑,还是熟悉的招牌式刘迪凡笑声。
“你来的真是时候,下午我就得剃头了,一个礼拜没洗了。太麻烦了”
“别剃了,还是挺好看的。比原来好看多了。”我把带来的水果还有两瓶罐头放在地下。
“你还是第一次夸我好看呢,哈哈。”她若无其事,但是我却经不住她现在的样子,竟然哭了。在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自私自利的人,那天我才知道我也会为了别人受的痛苦而哭,我想究其原因是我不习惯这么白还少条腿的刘迪凡,我见过的刘迪凡很难在一个地方呆住,而她现在就躺在一个病床上,尽管还是像以前一样不顾形象的笑着,却好像被人钉在了床上,缚住了仅剩的两手一脚。
“你哭了干嘛,你哭我也哭了啊。”她嘴唇被咬的发红。
我马上擦干泪水,对她笑。“我哪哭了,我眼睛出汗了而已。”
她哈哈大笑。“你这一礼拜没见到我,想我没有。”
我点了点头,好像又要哭出来。
“看在你这么想我的份上,你过来,我告诉你个秘密。”
我靠近她,看见她残肢上裹着的一圈纱布渗出血来,下面垫着的枕头也沾上了血迹,我忍住不让自己去看,把注意力放在她即将要说的话上。
“我骗你了,其实我和杨宇有关系,那天我测了一下,我怀孕了。”
我直起身子,看着她苍白削瘦的脸,努力控制自己笑了笑,然后两串泪又流了出来。“你又骗我,我压根就不信。”
她大笑,姿势怪异,努力把笑的动作压到最小,以至于不用牵扯到伤口。但这么年的习惯,不容易改变。她笑声戛然而止,双眼紧闭,眉头连在了一起,抓住了我的一只手,在床上抽搐着。“疼,疼,有虫子爬,转着筋疼。”
我扒开她的手,几道指痕在我手臂上定型,我跑出去,让她妈妈叫了医生。
往后我又去看了她几次,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说她长发好看的原因,她没有剪头。一个月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在补习班请了假,想着去接她回家。她肤色还是苍白,不过身体较刚入院已经健壮了许多,已经能自己跳着走,兔子一样。我想这多是她的性格使然,但是她妈妈始终坚持让她坐在轮椅上。她家在五楼,她妈妈要背她上去时,她摇头。
“小木子,你背我。”她笑着。
我愣在原地,因为她从前虽然对我这样放肆,不过在有双方家长在的时候从来不和我过分亲昵。
“快点小木子,老弱病残孕,你委屈一下。”
她妈妈说她说。“哎!刘迪凡!”
我妈妈对我说。“这大小伙子,整天窝着,也得锻炼锻炼身体。”
我蹲下身去。“上来吧。”
“准备好了吗,小木子。”我点头。她从轮椅上一跃而起,我晃了晃身子。
“加油!”她喊。
她整个身子贴在我的背上摩擦晃动着,我有些红了脸,声音调整到不被家长听到的音量对她说,别喊了,再喊我给你扔下去了。她回答,试试,我一拐杖抽晕你。
我没告诉她虽然由于她我不得已延长了上楼的时间,但是也由于她我不再害怕那些在楼道里自己制造出的,类似一只手突然从某处伸出拽住我的恐怖幻想。我们两个相互依靠,度过上楼下楼的艰难时刻。
身体没有限制住她活泼的性格,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重新回归学校,只不过多了两支拐,我负责护送她上下学,她是我的一块免死金牌,因为我和她都有了一个可以迟到的理由,毕竟她再怎么活泼,还是比别人少条腿,老师怎么能因为迟到而说她。她每天蹦蹦跳跳,惹我生气时我叫她瘸子,我们和平相处时就叫她兔子。
学校的课程她丢下了很多,我们两家又请了一个家教,这次是一个女老师,每天晚上七点,和从前一样,她坚持从五楼下来到我家来听课。我的房间里总是笑声不断。一个月的时间,她把学习进度跟了上来,并且学完了初中的所有课程,其速度让我自叹不如。她从前的那种坏习惯也都消失,除了还是像从前一样私下里会因为我说了哪些让她生气的话就掐我以外。旁人提到她总是半是叹息半是夸赞。由于这种占据民心的原因,我受了压迫又不好向其他人申诉。
中考的前一个月晚上的九点多,我正复习,实则是支着课本打瞌睡。门被打开,我妈领着刘迪凡进来,对我说。“你们两个学着啊。”我惊醒,刘迪凡坐在了她的专属座位。“你怎么下来了,你不是刚上楼吗。”我看她的眼圈微红。“怎么了?”她拿起笔说。“学习。”半个小时之后,我忍不住问她。“你是不是哭了啊。”“你管那么多干嘛!”她不同往常。我有些生气。“小瘸子,我不管了。我管你干嘛。”她哭了起来,无声的哭。眼泪把试题打湿,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黑色的墨水被眼泪氤氲成了灰色。我慌了,拿纸给她擦。这时候楼上传来一连串的乒乓声,我出了房间,那天我爸是夜班,我妈这时理应在外屋,我却哪也找不到她。我想她应该是在楼上。我打开门准备上楼。刘迪凡从屋子里大步跳了出来。“你干嘛去。”“到底怎么回事啊!”我急了。她说,“我爸在外面借的高利贷,到期了没还,人家找上门来了。”“高利贷?”我印象中没见过她爸爸。“对。”“那……”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候楼上门打开,两个高大的男人走了下来,若无其事一样。吹着口哨下了楼。走到我面前时又向着楼上喊了一句。“不还钱我烧你房子!”
我想上楼去,但是被刘迪凡拖着。过了十分钟我妈下了楼,对我们说,你们两个进屋学习去。那天刘迪凡哭了一个小时,脸都憋红了,两个眉毛竖了起来,样子滑稽。可我没有拿她开玩笑的心情,只能在一旁备着一卷一卷的纸。她对我说,她不想学了,不去参加中考了。我说你傻了。她表情严肃的看着我,我真不学了,我说真的。我问她,那你不学了你准备干什么,你现在学习还挺好的。不知道,她说。不学习长大要饭去啊?我本来是想刺激刺激她,可没想到她被我逗笑。我现在就能去要饭,自身条件好得很,比你以后赚的都多,你跟我去吗,拿个碗,你替我吆喝就行,赚的钱分你四份。不去,我说,你别瞎想了啊,赶紧学习吧。
但那天我俩都没学,闲聊了一晚上,她哭一会儿笑一会儿。
她信守承诺没有去中考,我相信她要是去考试,一定能考个重点高中。而我嘴上说着带着她的信念去帮她考试,结果考了个二流高中,被她嘲笑。家里人都安慰着我,而她太了解我,知道我根本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上火,所以整个假期都在我耳边念叨,跟我要饭去吧,别念了,我们两个捧着碗、拿着拐,浪迹天涯。我对她说,你是真有病。
假期的那段时间我除了和同学聚会就是和她吃喝玩乐,她早已经能把一只拐用的炉火纯青,像是自己的一条附带腿一样,我和她走到哪都是焦点。那以后我们两个没提过那天晚上的两个男人,我也没问过她后来的事怎么样了。我和她都让那事过去了。假期过后,我理所应当应该搬家,再换一个离我所在高中比较近的房子,搬家当天我爸找来了几个工友和一辆货车忙上忙下,我带着她找了一个火锅店吃饭。那家火锅店的羊肉味儿特别正宗,并且都是手切的。
我和她都喝了几瓶,她甚至还扯着嗓子要了一小瓶白酒。喝多了,没人背你上楼了啊这回。我说。不行,我要是喝多了你必须得背我上去。她眯着眼笑,沉默了半响后对我说,再背最后一次还不行吗。我深受感动,行,再背你一回,老弱病残孕。你没事可得回来看我啊,她说。你放心吧,肯定没事就去蹭吃蹭喝,我说。放屁,上了高中你早就忘了我是谁了。她眼圈红了起来。你能忘了我吗?我问她。她这次哭的激烈,抽搭着鼻子,两只手捂着眼睛,像只猫一样嚎了几声。不忘,不忘,真的不忘。我慌了,想说点什么让她笑起来,我骗她说,等我赚钱了第一件事不是给我爸我妈花,是给你买假肢行了吧。呸,我用你给我买么,你给你爸妈花去吧,自己花去吧,我跟你也没关系,她擦了擦眼泪皱着眉头看着我。好,你说的啊,我们没关系,一会儿你喝多了我不背你上楼了啊。
“你奶奶个腿儿,金宇牧。”她从我对面的座位上站起,然后蹦跶着到我这边,坐在我旁边,两只手狠狠地在我肚子上掐了一下。“你说的,赚了钱第一件事给我换假肢啊。你记着点,你要是骗我我把你胃从肚子里拧出来。”
第二天我搬了住了三年的地方,和楼上告别时刘迪凡说她不舒服,没出来见我。我有些失落。和她妈妈打了招呼,她妈妈笑了笑对我说,常回来和迪凡玩。我答应。然后和爸妈又清理了一下房间的卫生,就走了。
高中三年我披荆斩棘,浴血奋战,但还是只考了外地的一所二本学校。等到我得出空闲想去找刘迪凡时,却发现那早就换了个人家。我这时翻遍了通讯录和QQ好友才发现,我和她之前因为每天都会见面所以根本没留过任何的联系方式。我装作不经意间想起,问我妈妈,刘迪凡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啊,有时间找出来吃顿饭啊。我妈拨了过去,对我说,无人接听。我心凉了半截,慌张的感觉是熟悉的,多年前我上小学时因为自己回家坐错车而感到的恐惧和这时相当,我找不到刘迪凡的感觉,就好像我自己在原来的世界失踪了,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就算那个陌生的地方像天堂一样适宜生活,可我还是紧张的乱了手脚。
又过了六年,我没有一点刘迪凡的消息,已经习惯。我在学校毕业的那所南方城市找到了一份差事,那时我领着女朋友回家去看爸妈,他们听说了特别高兴,过年一样做了一大桌子的菜,说是解解我的馋虫,我本来是不忍让他们这样为了我张罗的,尤其我爸的腰脱越来越严重,但是想着女朋友是第一次来到我家,我只好由着他们办,也顺带点了一盘“锅包肉”。我确确实实是馋东北的“锅包肉”了。
一个礼拜之后我决定带女朋友逛逛我的家乡,我听说市中心新开了一家特别大的图书馆,我也没有看过,女朋友又是喜欢读书的人,就开着车带她去了。书馆确实很华丽,大门有气势,进去之后是一个拱廊,左右两边还有头顶上都铺满了书,一个弧形的书拱廊包围着我,我知道这些书都是装饰的书皮,但是我还是因为家乡的发展和大众的审美而感到骄傲。我和女朋友进去之后便分头行动。
图书馆一共四层高,一层多是文学,和一些饰品商铺,二楼是历史人文,和一些图书,三楼和四楼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有些什么书,我此后再没上去过,我在二楼遇见了刘迪凡。她如此醒目,闭着眼睛都可以听见熟悉的拐杖声,连步伐的节奏,这么多年都没有变过,可能也无法改变。
她站在一家奶茶店铺内,当时并不是很忙,她一眼看见了我,好像确认似的,从柜台里扭曲着身子走出来。
“金宇牧?”
我点了点头,十分欣喜。问她怎么在这。她招呼着里面说。“这是我好哥们啊,给做杯奶茶让他尝尝。”我有些诧异,因为这么多年没见,还能头脑清晰的想起给我做一杯奶茶,我猜测她这么多年可能变化很大,可是对我的“哥们”的称谓又让我感动。
你现在在这做奶茶吗?我问她。对,我现在是店长呢,别小瞧我啊。她自己说着笑了起来,笑声没变。我和她聊了聊这几年的变化,知道她妈妈在我搬走之后的第二年就被查出脑袋里长了个东西,然后她舅舅倒出凑钱治病,没办法就把房子给卖了,但到最后也没能把人留住。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看着她,这么多年她的外表好像没有变老,我透过她的店服看她的穿着打扮,开玩笑说,你胸可又发育了啊。她跺了一脚,然后像从前一样,从她座位上站起,掐着我的肚皮。我没感觉到疼,可能是因为她力气小了,或者是我的肚皮耐受度高了很多。这时候整个书馆都颤抖了起来,我好像回到了从前的那段青葱时光,几次忍住才没让自己落泪,直到周围的人大声叫喊起来我才知道这一切不是我的幻觉。我第一反应就是背着她向外逃去,震动的地砖让我站不稳,她的身子贴在我的背后晃动摩擦,我飞奔着,从人群中闪过,这是我第一次跑的这么快,她左右换着手拿拐杖杵着地替我掌握平衡,好像在划着船一样。我们一个正常人一个瘸子的组合竟然在速度上超越了许多人。我飞快地跑出地下通道,耳边充斥着人们的吼叫和孩子的哭声。“地震了!”
万幸的是,这只是一次小型矿震,没对人们和建筑造成多大的伤害,我背着她跑出楼外,又足足奔了几百米,没有感觉到一点累。直到她拍了拍我的屁股我才意识到地震早已经停止,我把她放了下来。她看我正大口喘着粗气,自己却没有感觉到一丝慌张,竟然笑了起来。哈哈哈,吓死你了吧,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胆子这么小啊。
“你还笑,你什么时候能不笑了,我们刚才捡条命。”
“哟,救命恩人呗,我这老弱病残孕,你不应该的么。再说了就是不用你我自己也能跑得出来。”
“那你别用我。”我对她这种置生死度外的态度有些恼火。她没说话,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我看到她手里还攥着送给我的奶茶,我抢了过来,她怔怔地看着我,我慌了起来,因为刘迪凡从来没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猜想自己可能真的惹得她不开心了。我只好找些其他话由,想喝口奶茶,然后夸奖她们的店口味不错。我粗鲁的撕开奶茶的塑料膜,大口的喝了起来,刚入口,一股咸涩的味道就漫开。我一口喷了出来,刘迪凡在一旁大笑,拐杖都丢到了地上。我把她扶起来,无可奈何地笑了笑。
“我给你打包装的时候加料了,一把精盐。哈哈,怎么样,金先生,我们店做的奶茶还符合您的口味吗?”
这时候我才明白刚刚她那严肃的表情是期待着我把奶茶喝下去,原来她一点没变。
我蹲下把拐杖替她捡起来,却发现拐杖早就断开了。“还笑呢,拐杖都断了。”
她一只手搂在我的肩上,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用一种妩媚的语气对我说。
“你不是说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给我买假肢,给我花钱么?”“我说过这句话吗?”我骗她。她愣了愣说。“没说过,我记错了。”“逗你玩呢,我记得清楚,好,你看看大街上,你要什么样的腿,随你选。”“呸,不稀罕。”
这时候我看见我的女朋友向我跑了过来,我这才想起刚刚地震她也在图书馆。我给她们两位做了介绍,刘迪凡把手从我的肩上拿开,然后自己蹲在了地上。我女朋友挽着我的手,我看着刘迪凡表情落寞,一条腿蹲着,又不好上去扶她。过了一会儿我女朋友拽了拽我示意回家。我提出把刘迪凡送到她现在的住所,刘迪凡笑了笑,然后摆手示意不需要。
那你怎么回家啊?我指了指拐杖。没事,楼上还有,一会儿我让人给我进去取一个,不用你管了。我执意要求把她送回家,但是她死活不肯。我只好和女朋友离开,走之前我和她交换了微信,她的微信头像是多年前我和她一起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一个公园玩时她妈妈给她照的相片。相片里的她皮肤黝黑,是最初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样子。
又过了几年,我在外地买了房子,定居在南方,和女朋友结了婚。结婚那年我回到老家,来到那座图书馆,但是奶茶店早就换了招牌,改成了一个卖儿童益智玩具的店铺。刘迪凡的微信也再没和我说过话,又没了她的消息。但是我却落下了病根,很少让人碰我的肚子,总怕别人在上面掐上一下。我希望肚皮有一天可以适应现在的和平年代,最终忘了被人掐是什么感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