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写于2018-03-27
尽管我认为经济学本不分中西,所谓中西之分只是“名”和角度的问题,目前以西方学者或海龟派和深受西方理论概念影响的主流学说,都在寻求突破,我本人其实也受到影响,尤其是对于物理学于“时空观”应用于价值论的研究,十年前还提出了“时空经济学”,进一步打破了传统主流经济学仅仅是以“人”的为主体和对象的“人与人”或“人与物(商品)”的局限性,这个看似是一种倒退到社会局部组织自产自消的自然经济学,但实际上是从人类社会与整个自然生态的整体观的角度来阐述与之前的局部观的自产自消的自然经济学相区别的,它包括了“人与人”关系的社会经济学说,在经济学思想上与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相结合。目前在当代的研究方向中都不约而同有倾向中国的整体系统观,比如,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当代提出的一些概念,像“帕累托改进”、“互惠互利”、“双(多)赢”、社会主义。。。等,这些正是从微观的以自利为核心的“理性人”假设走向以中国儒家有对社会系统的运行中提出了“仁义”为核心的社会和谐整体观,我十年前左右还因此写了几篇关于《“圣人”概念与“理性人” 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社会理性”之间的相似与差异之处》、《“理性人”与“互惠人”的区别与统一》等文章。而西方近年的所谓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的法家对社会系统的运行中提出了“法”为核心的社会惩罚机制运行的学说有一定类似,微观层次的信息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与宋明时期陆王心学类似,甚至有说魁奈、亚当。斯密以及哈耶克等人的经济学灵感的很大部分就来自于《道德经》,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 )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宫廷医师,重农学派创始人,有时被称为近代第一个经济学家,魁奈第一个把 “无为”译成“自由放任”(laissez-faire)。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一词先后红遍欧洲和北美。
亚当。斯密的“无形的手”与《道德经》中“道”的概念,以及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老子主张“无为而治”,哈耶克曾经对其大为赞叹。1966年9月,哈耶克在东京作《自由主义社会秩序诸原则》的演讲,谈到自发秩序(类似于系统理论的自组织理论)时,激动地反问道:“难道这一切不正是《老子》第57章所言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吗?”
不过,西方把“无为”翻译为“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我认为是一种误解,并且,把这种误解又通过中国的留洋学派再返进口传回中国大陆,对于“无为”,我有另一种理解,这是我从诸子百家学派与佛家学派的理论再从当代西方的医学、心理学、经济学中综合提出“无为”是“无伪”与“无违”。无为也,无伪无违也,能明这个才明道,这就是我说的对象标准与劳动目的,价值判断与利于自身的价值事实一致或相符合,也是阴符经的“阴符(暗合)”之意,所谓符即合或统一之意,比如,应用在政治经济学理论,就是“劳动目的与对象标准的统一”,应用在行为学就是“价值判断与利于自身的价值事实的统一”,而这个也是心物的合一!我多次强调过,有人说我这个是佛家的第八识即阿赖耶识,不过佛家的论述比较模糊,而我的论述则更“科学”化吧!其实也是“后验”与“先验”和“自验”与“他验”的统一。在市场营销中,商家与买家的价值最大化和最小化的统一,是主体目的与客体标准需求的统一,在“物与物”和“物与人”以及“人与人”中依次体现为“道德仁义”!故,我认为“经济学″的核心仍然是有关“道”的原理!而德仁义。。等是“道”在不同层次的属性体现,是天人合一种更高层次的人类社会回归自然的洗礼的经济学!
广义的道,不仅仅是指人道与天道,还有一种天人互惠的道,这个才是关键。人道是以“人”的规律,以“人”为价值参照系作为研究对象的是人学,近代把以人为本的学科,称之为社会科学,天(地)道是以宇宙自然的规律,以“天″为参照系作为研究对象的是物学,近代把以自然为本体的学科,称之为自然科学(物理学),后来才逐渐又分为更多的学科,如化学、生物……等等,但这些都是为了细化区分,是“益之又益″的知识,第三种“天人合一”之道则是追求“主客″,“心物”同态合一的道!这个也是我与张建平先生(经济学的终结》一书作者)讨论时常指到的一个概念~~“价值事实″的本质,这个才是老子所说的“损之又损”要去悟的东西。是科学哲学的本质。
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并不等于随心所欲,作为相对于劳动主体的主观自我相对客观的劳动对象也有自身的物性,这叫“物自性″,或物自身的规律,心对身或自我对本我需求的满足,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心(自我意识)以遵循符合“身″(本我)这个“物”的客观规律来控制使用(身即劳动力)与(身外之物:生产资料和自然环境),内外一体有序同态而实现,正如《礼记·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大道证身,道家内修练丹引导时也应依生理气血包括神经系统的客观规律为依据,而不是仅仅发挥想象力做自以为的价值判断然后去妄意人为引导就可以使主体精气神的境界层次提升,这就是违真不实,不实事求是了,故,如《金刚经》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所以说,无为也即无伪,修道也即修真,修真也即去伪存真,故修道有成者无违于道者可称真人,也即《道德经》中所提的“圣人”,其自我与物(客)我同态也即真我实现,然后,“无违(为)″使心身与心物统一的过程,这个过程我称之为“正”,这也是一个求真求善求美的过程,也即现代哲学所说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可见,过度人为偏离“中正”之道,轻则生病,重则走火入魔。这是“心身之道″,扩之而充之,体现在人类社会与宇宙自然的天人之道也然,这不可不察。请看《阴符经之~~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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