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我去了国企。告别校园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为什么没有好好学英语呢?
我好像一下子就开窍了,开始了自我教育之路。
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我买了一套《走遍美国》,有两本书和几盒磁带,大概是180元左右吧?那可是90年代的180。我的月工资也就才几百。
当时,广播电台有一档解说《走遍美国》的节目。工作前几个月我在车间里实习,跟着工人三班倒。因为不适应,每天都昏昏沉沉的,怎么都睡不醒。但再困,我也撑着听广播节目。然后,每天跟着录音朗读书里的对话。
那时候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当翻译、教英语。也不懂怎么学,小时候学古诗什么的,不也是要朗读吗?照着搬过来呗。
我特别不喜欢背单词,但读得多了,自然熟读成诵,自然而然地记住不少单词和表达,一点儿也不痛苦。
读了一年多一点儿,我又去考了一次六级。这次纯粹是裸考,没背过单词,没刷过真题,也没写过作文。但考试的时候,我居然能写挺长的句子,好像它们是自己从脑子里冒出来的似的。不久结果出来了,低分飘过,但我特别开心。没有备考的情况下通过,说明我用的学习方法是正确的,朗读能帮我写作文,更是让我兴奋。
所以,我的逆袭,就是从朗读开始的。朗读是性价比最高的练习,没有之一。朗读能加强音形义之间的联系,把阅读词汇转换成听力词汇和口语词汇,加强记忆,内化表达,形成语感。那一年多的朗读,给我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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