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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简书的故事:不疯魔不成活

我与简书的故事:不疯魔不成活

作者: 行走在琴键上的猫 | 来源:发表于2019-11-27 08:2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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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天为止,我来简村刚好满一年,每天坚持日更,因此也获得了365天日更达人的称号。说起自己跟简书的故事,真的有一匹布那么长。

    在简村,我是行也在写,坐也在写,站也在写,卧也在写,无时无刻不在手机上写写划划。每天用自己的碎片时间,一有想法就马上在手机上记下来,想起几句写几句,先把框架写出来,有空的时候再串联成段,重新编排,加以补充润色。

    我是上班写,下班写,吃饭写,上厕所也写,写得我是腰酸背痛手抽筋。真可谓是不疯魔不成活呀。

    每天的更文我都是很认真的对待,虽然没有斋戒三日,但自己也是用满腔的热情在写,写的过程中就是一直在修改,成文之后至少要看三遍,为了不让文章太枯燥,我会在文中穿插上几张图片,有些是自己拿手机拍的,有些是在网上搜索的,每一张图片都是精挑细选,只是为了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

    为了在简书写文,我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牺牲休息时间,经常写到“夜半无人私语时”。身体已经出现了未老先衰的症状,因为长期的坐着写文,眼睛一直盯着屏幕,导致眼睛视力直线下降,前三十几年视力敏锐,所以自诩具有猫的觉察力,现在来简村也就一年时间,视线已经开始模糊,就是老鼠在眼前跑过去可能都看不见了。因为长期坐着,缺乏锻炼,现在也是腰骨疼痛,反应迟钝,感觉抓个鼠标都费劲,要想抓住只老鼠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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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日更的话题我也写过不少文字,现在回过头去看看,这简直就是我在简书的一段写作心路历程。

    日更55天纪念》,那是自己刚来简村不久,还没有什么朋友,都只是自己在分享生活和旅游见闻,没有跟人互动。每天得个零点几钻,自得其乐。也没人来看,我就喜欢用博尔赫斯的一句名言来安慰自己,“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日更86天,我写了《谈谈旅游与写作》,毕竟“才华”是不会被埋没的(请允许我自夸一下,我就是如此浮夸,即使无人鼓掌,也要勇敢地自我欣赏。),虽然我还是没有多少朋友,但看我文章的人开始多了起来,点赞的人也在增长。还有不少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文章收录进专题,这让我的文章的阅读量终于上千了。这时候写作之于我已经是件快乐的事情,每天写到深更半夜,却仍然让我乐此不疲。

    百日纪念》,那时我已经被邀请进废柴江湖微信群,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文友,跟文友的交互也多了起来。每天与文友交流都有灵感的迸发,这时的我喜欢拿与文友的聊天记录做文章,还自诩是开创了新的写作方式“留言体”,但因为口无遮拦,也埋下了隐患,以至于后来“众叛亲离”,又开始回归写家庭。

    此时也算是我写作巅峰时期的开始,每天点赞留言的就有上百人,那时还没有能量的限制,所以我都是有赞必回,别人只是随意点个赞,我却要看他的文再回评,结果每天看一百多篇文章真是看到眼睛疼。后来还是琴心剑胆救了我,她告诉我,没写评的就不用卖力地去看,虽然这样让我少看了一些文章,但留评的人也还是很多,那真是一段疯狂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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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135天,我写了《我一直在路上》,这时的自己已经到了疯魔的状态,每天为写文,那是食不知味,夜不能寝。连踩着自行车都要单手写简书,结果还撞上了电线杆,车损人伤呀。最后感叹自己在简书的写作之旅,一直在路上,从未超越谁,如果说真的有超越,那就是超越了以前的自己。

    日更219,灵感有木有!》,这时的自己开始浮想联翩,把每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都付诸于笔端。有写生活的高考随想篇,有武侠畅想篇,还有童年回忆篇。对于这一段时间写的作品,我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

    日更三零零,看我行不行!》,八月底,九月初,简书整顿十六天,我也就有十六天没有写文章。当简书突如其来的回归时,让我措手不及,一直担心自己的日更会继续不下去。工作又忙,已经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但没想到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同时我也开始在文后分享一些跟文意有那么几分相近,自己又非常喜欢的古诗词。

    日更318,我写了《为“伊”消得人憔悴》,说到我的工作千头万绪,回家还要忙活家务和做饭菜、带孩子,但我还是很在乎日更这个虚荣,仍然为“日更”消得人憔悴。行也思它,坐也思它,总想写点有深度的文字,到最后却往往是任性而为,胡乱拼凑成句。

    日更三三三,一片孤城万仞山。》,说到简书是我开始创作的地方,所以对它是有一定情怀的,当大家对简书信心不足,纷纷把钻转贝离开时,我仍然在坚守,还把我所有的贝都转换成了钻,以此来增加自己的权重。这也算是一种投资吧,我投资的是自己对写作的热情。

    我对简书是真爱,不爱不可能坚持这365天,不爱不可能投入如此多的时间和热情,不爱不可能为了它舍弃原有的兴趣和爱好。

    我每日就是写写写,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喜欢,所以值得。我要这样一直写下去,写到自己老了时,还能留下点东西来做个念想。不疯魔不成活,没有简书我该怎么活下去,也许我会活得更好,但我现在却还是要一直疯魔下去。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明)唐寅《桃花庵歌》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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