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多少情侣在站台依依惜别,男孩牵着女孩的手,一个拥抱,一抹眼泪,一个小小动作,足以感动,我很羡慕那些异地恋的情侣,他们跨越地域,隔着千山万水,还能相亲相爱,而我和他的爱情没有异地却也这么容易就输了。
曾经有个男孩当着许多人的面儿说"孟钰,这辈子,我就非你不娶了,你看着办吧"
我是孟钰,没有嫁给他的那个孟钰。
1、
认识周晓的时候,很庆幸,因为当时的闺蜜在谈一场心酸的异地恋,他们的感情隔着一千四百多公里,一年之中他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高兴的时候只能在电话里笑,难过的时候只能听到对方的声音,安慰都来的多余。对彼此的思念只能依靠电子产品,常常电话微信聊到后半夜,第二天你总能看见一个憔悴的缪文妤(闺蜜名字)。
连一个拥抱,牵手都不能给的爱情,还算是一场恋爱吗?
我跟周晓在同一座城市,我们24小时都可以见到对方,那时候上班,一个在北郊,一个在南郊,冬天天黑的早,他下班以后会在楼下的小巷子里等着我,然后我们牵着手一起走那段漆黑的小路,那时候牵着他的手的手透着温暖,透着安心。
闺蜜的异地恋显得不是那么甜蜜,一天夜里,闺蜜突发急性阑尾炎,打了120,进了医院,大半夜陪伴她的还是我们这帮哥们儿,至于她的异地恋男友只能干着急,就算打飞的,也是明天的事儿了,对此我强烈反对异地恋,你痛苦他不能陪你,你生病他不能陪你,摸不着,看不见,形同虚设,那么他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闺蜜执拗,我改变不了她的想法,而这个时候我与周晓已经在一起两年。
2、
第一次生日的时候,忙的自己都忘掉了,下班出了大楼,就看见他捧着一束红色玫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用心的男朋友真帅,那一刻,一个拥抱难以表达我的感动,突然他单膝下跪,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起哄的人越来越多,我一阵脸红就要躲开,他大声说:“孟钰,这辈子,我就非你不娶了,你看着办吧"
人潮拥挤,因为你的那句话,我觉得自己的存在那么重要,那么有价值。
我们认识三年的时候,我带他见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没有明确表明态度,只说女儿还小,可以先谈谈,其他的事以后再说,我知道爸爸的脾气,肯定是对未来女婿不满意,我诺诺的望了望周晓,他微笑的看着父亲,礼貌的道别,送他出了院子,他拉着我的手,拍着胸脯说:“革命尚未成功,人民还需努力,我会一直陪着孟孟长大,直到可以做我老婆为止。”
我知道,他是有担心的,但心里暖暖的,我知道,他不会因为父母的反对而缴械投降,会一直一直等着我。
对此,我深信我们的感情一定是我挽着你的臂弯一起走进神圣的教堂,然后宣誓:无论白发苍苍,无论贫穷疾病我都伴你左右。
3、
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当了真,说过的每一件事,都把他当做矢志不渝的承诺,是我太认真,还是你的演技太逼真。
我们有了第一次吵架,2月16日,我的生日,买了蛋糕,买了蜡烛,做了你爱吃的酸菜鱼,因为你曾经说过:“以后,你的每一个生日,都要有我的参与!”所以我在等你。
叮咚!他回来了,时间刚刚好,但是,他忘记了生日,径直走进了卧室,抱着一丝希望,我跟着他进去,小声说:今天2月16日,我的生日,你忘记了吗?他说:工作太忙,忘记了。满心的期待瞬间跌入谷底,我冲他发了脾气,推翻了满桌的饭菜,还有来不及点蜡烛的蛋糕,终于,他爆发了,摔门而去,满地的狼藉让这个昔日温暖的家变得狼狈不堪。
冷战了三天,那三天里,我们倔强的彼此没有联系,静下心来,觉得是自己任性了,他那么忙,一个生日,忘记了就忘记了,没那么重要,是自己太矫情,是的,我妥协了,离开他的三天里我反思了,发了微信,打了电话主动示好,于是我们又和好。
事情就是这样,我们总喜欢逃避问题,安慰自己会有转机,但碎了就是碎了,再怎么拼接都会有裂痕,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无数次的说服自己,作为他以后的妻,该理解他,支持他,不应该像那些娇娇女子无理取闹,但他的工作似乎越来越忙,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我常常一个人吃凉掉的饭菜。
4、
是不是有人说过:甜言蜜语就像天上的烟花,很好看,但看看就好,千万别动了心,因为你靠近的时候,它会伤的你体无完肤。
终于,在我试图继续体谅他的过程中,看见了他跟另外一个女孩儿,女孩儿比我漂亮,看着她挽着他的臂弯,是不是他也曾经给她承诺"这辈子,我就非你不娶了,你看着办吧"情话碎了一地,诺言碎了一地......
夜已深,流浪的人儿该回家了!
开了灯,房间没了烟火气息稍显冷清,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住了三年的家,才发现这个房间里属于我的东西只有一个小小的箱子,我以为这里会是我永远的家,没想到,我只是这个家的过客。
提着行李摇摇晃晃,街灯亮了一地,才发现孤独跟黑夜配的一塌糊涂,扯扯嘴角,笑起来的样子简直丑到爆。
来到闺密家,开门的是个男的,这个男的我认识,是缪文妤为之憔悴的异地恋男朋友,招呼我进门,他们正准备吃晚饭,桌上炒了三个菜,西红柿鸡蛋是女孩做的,凉拌豆芽是男孩做的,那个闺蜜最爱的糖醋排骨是男孩为女孩专门学做的,我尝了,很甜,甜的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原来幸福不属于玫瑰,不属于同城,属于这个叫糖醋排骨的菜,属于远距离也有爱的异地恋。
为了不当电灯泡,随便找了个理由,借口离开。拉着箱子满大街晃荡,入夜的风吹着微凉,晃荡到第一次他带我去吃饭的餐馆,可惜太晚,关门了,晃荡到第一次带他买衣服的商场门口,记得他说过:有这钱还不如给我孟孟买顿大餐吃呢。我的记性真好,真的记住他说的每一句话。最后一站,晃荡到他买玫瑰下跪的地方,那句话还原封不动的放在我的心上,只是一样的景,一样的人,却剩我对影成双,站在曾经的地方,蹲下身子,那句话像紧箍咒一样念的我头疼,终于疼的我嚎啕大哭。
我们的爱情输了,赢在了起跑线上,终究没能跨过真爱那道坎。
最后才发现,不是因为工作太忙,也不是因为记不住,是不爱了,不够爱了,与距离无关,与物质无关。
闺蜜的异地恋结束了,他们结婚了,他为了她来到她的城市。而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却轻易的输掉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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